租房15年一次性付清房東,半路違約租客不同意房東強行開鎖,租客丟了10萬房東不承認,怎麼辦?

人之初性本善110047426


租客一次性交了15年的房租,半路房東違約而強行開鎖,這完全違反了合同法。而因為房東開鎖租客而丟失了10萬元,這個就可以報警處理,而不是尋找房東,如果是房東偷走了這10萬,那麼房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看到很多人說租客不可能一次性交15年房租,其實這是少見多怪。一次性交20年房租的比比皆是。

既然因為房東強行開鎖而被偷了10萬元,那麼肯定是現金。首先要證明自己這10萬元的因何而來?是在銀行取的款還是工資還是經商所得,有了這個證明,那麼就可以到公安局報警,孰是孰非公安自有公斷。

房東的行為完全違反了合同法,既然把房子租給租客,那麼就沒有權力在強行開鎖,而且還是違法行為,所以租客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或報警處理。


十方印記


很難相信租客一次性交清15年房租,即使租房人想交清全部年限房租,房東也不會同意的,誰知道以後的房價漲成什麼樣。另外租房人一次性交清15年房租也有風險,一般都是一年一交,半年一交,最多也不超過三年的。時事在變,人也在變,行情也在變,不可能將錢作無謂的風險。

租房人說,房東撬開了門鎖,丟失了1O萬,究竟是現金,還是財物,這些財物的金額丟失要有證據,不是想說多少就是多少,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以上租房人說和房東簽訂了15年租期,並全部付清了款項,相信有合同條約為證,甲方違犯合同中途廢約不出租給租房人,合同一定有明文規定那幾條要賠償多少金額,如乙方違約不租也是同樣的道理。

雙方鑑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屬法律保護。甲,乙雙方還有本著城信,道德的為人處世心情心平氣和脅商調解,都要講道理,不能抹著良心說黑話,″清心白心進廟門,烏心黑肚進衙門"。這樣對雙方都不利,最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就將合同及相關材枓,證據申訴法院判決。


應願2


大實話:如果因為房東強開鎖導致租客現金丟失,那麼房東就應該承擔責任。

在外租過房子的人都知道,一般來說,如果雙方之間簽訂了合同,那麼在房屋租期到期之前,房子則是屬於租客的私人空間。即使是房東,那也不能說隨意進入租客的房間。當然,如果說是有特殊情況則除外,比如說需要配合警方調查或者說提前跟租客協商進入房間等,這則是可以的。

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關於房東和租客糾紛的事情,故事說的是,租客小李和房東老王簽訂了15年的房屋租住合同,但是中途房東老王想要違約不想租了,但是租戶小李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於是房東老王就強行打開了小李租住的房子,對小李房間內的東西進行了搬離,但是小李回來後稱自己放在房間內的10萬塊錢丟了,兒房東老王則堅持稱自己沒見這10萬塊錢。

當然,咱們暫且不說這個事情是誰在撒謊,咱們就當做是一個案例來進行分析一下。

首先,就這件事的處理流程來說,既然小李說自己放在房間內的10萬塊錢丟了,那麼這已經達到了立案標準,小李是應該向警方報警的。這裡可以有三種報案描述:

1、報警時小李可以說是房東老王偷了這10萬塊錢

2、報警時可以說是因為房東老王強行打開房間的門導致這10萬塊錢丟失

3、小李單純地報警自己丟了10萬塊錢,然後向警方提供嫌疑線索。

首先,就第一種情況來說,如果說小李報警稱是房東老王偷了自己的這10萬塊錢,那麼就需要向警方提供老王偷錢的證據,比如說小李房間內的監控視頻證據,或者說其他認證等,這則是必要的。畢竟,在法律上來說,還是誰主張,誰舉證嘛。

然後,就第二種情況來說,則小李的舉證難度要就小一些,這種情況下小李只需要證明自己的這10萬塊錢是在老王強行打開房間的這段時間內丟失的就行。畢竟,現實情況下,也不可能說你丟了10萬塊錢,然後警察就信你丟了十萬塊錢吧。比如說,家裡有明顯被翻動的痕跡,門窗被他人打開,以及他人進入房間內的視頻監控等。

最後就是第三種情況,也就是按照最簡單的處理。畢竟,雖然表面上來看房東進入小李的房間是有最大作案嫌疑的,但是,這也不能說明就是房東偷了錢,或者說是因為房東打開了門導致錢丟了。畢竟,法律要的是證據,而不是劇情。

接著就是處理,如果說小李能夠證明或者說警察找到了證據證明確實是房東老王偷了這10萬塊錢,那麼老王把這10萬塊錢還了,並且還要坐牢。而如果說是小李只能證明自己在老王打開房間門的這段期間丟了10萬塊錢,但是沒有找到證據是老王偷了,那麼老王作為責任人則需要先替小李補償這10萬元損失,然後等警方破案後再由真正的小偷把這個錢給老王。

而如果說,小李也沒證據鄭敏自己丟了10萬元,老王也沒證據證明自己沒偷或者說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10萬元丟失的,那麼還是會立案。老王也要給予一定的賠償,畢竟,老王強行打開小李的房間就是違法的,而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小李又屬於受害者。而老王又屬於最大嫌疑人,一點責任不承擔肯定是說不過去的。至於老王需要補償多少,那麼就看雙方如何協商了。不過,一般來說,不會低於一半。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首先對一次性付清15年房租存在質疑,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是個人租來居住,一般都是一年一交或者半年一交,一下子拿出15年房租,在很多地方估計都快夠小套房子的首付了,想不通租客為什麼要這樣做。

如果是租來用作倉庫或者廠房還有一定可能性,不過一般交款也不會一次性交15年,鑑於房租的漲幅變動,房東都是要求一年或者三年一交。

那麼假設租客真的和房東一次性簽訂了15年的租賃合同並付清了租金,那麼一切就要按照合同規定來看了。合同的存在就是為了防止違約,畢竟不是人人都有契約精神。哪一方違約哪一方就得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該怎樣賠償就怎樣賠償。

房東半路違約想必是為了要更多的租金,畢竟按照市價,房租漲幅幾乎是一直存在的,就算比較偏僻的地方,三年一漲也是有的。

至於房東在未經租客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開鎖則屬於違法行為了,已經侵犯了租客的合法權益。而租客聲稱丟了10萬是否可信尚存疑,因為正常人的做法是直接報警而不是在網上提問求助。

當然,報警之後就要憑證據說話了,誰拿的誰擔責。如果是租客報假警,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夜雨如書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經協商一致後應該達成意向簽訂協議書,協議書必須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要件,比如違約條款和責任承擔方式等。如果未訂立書面合同,已經構成事實合同協議的,同樣適用合同法規定的成立要件。本例中,房東和租房人訂立合同,至於是否簽訂書面協議書,但房東已經收取15年租金,並且租房人已經付款,構成事實上合同成立條件。如果房東期中違約,那麼應該按照歸初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承租人損失。如果房東承擔了上述相關損失並退還未租用期間租金的,租房人應該可以和房東協商解除合同。如果房東未徵得租房人的同意,強行開鎖造成租房人財產發生損失的,已經構成侵權責任,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本例中,如果發生財產損失的情況,房東拒絕承擔賠償的,租房人可持相關合同協議書和租金收據以及房屋被撬鎖的有關證據及財產損失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房東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要點是,丟失錢財是否和房東撬鎖事件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在法庭上原告必須要出具證據來證明,否則可能丟失的錢財無法追償。如此情況在現實中比較多,為了防範此類風險,甲乙雙方必須要簽訂書面合同,並且要明確合法相關成立要件。比如違約條款規定,解決爭議辦法等。同時,合同必須要雙方各持一份副本,相關材料要齊全,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和解除合同,應該雙方都意思表示一致。如果發生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不可能繼續履行的情況,那麼雙方只需要按照原合同解決爭議條款履行便可以了。


司學勇1


我們先進行法理分析一下。

第一:一次性付清15年房租,這意味著房屋未來十五年得使用權是屬於租戶的。

第二:如果房東在租戶未經允許進入,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如果租戶丟失物品房東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你能證明他進入的,比如監控。

第三:以上前提就是租戶進行的是合法經營,非法經營房東肯定有權進入,並且停止合同,降低自己損失。

(以上根據合同法第第十四章237條到245條)

根據提問,所說半路違約,應該是指房東違約,強行開鎖並且進入,租戶丟失十萬元。

這裡有兩個問題,1.房東未經同意強行進入,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半路違約是違反合同法,承租人可以主張賠償。

2.房東強行進入後丟失十萬元,在有確鑿證據情況下,是在房東進入期間丟失的,可以直接報警,如果真是房東拿的已經觸犯刑法,偷盜罪。如果是房東強行進入後導致第三方拿走十萬元,房東依然有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你沒有真的丟失十萬元,而只是為了訛詐房東,那你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十萬元已經屬於特別巨大的涉案金額了,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第一報警,違約都是民事糾紛警察不會立案的,只有被偷盜走十萬元是可以直接立案偵查的。

所以房東承認與不承認,這都無關緊要的,這已經涉及到刑法了。如果是房東所偷,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金額特別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並且沒收個人財產。

盜竊金額巨大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多多安a


一次性答成這麼長的租期,房東的考量無非是,一次性獲得更多租金回報,也可能是圖省事。站在租客角度一次性籤這麼久可以有效抑制租費的上長且也省去多次搬家的麻煩。

按國家相關規定一次籤合同20年的是允許的,超過20法律不保護。

那分析房東違約有幾種可能:一是房租飛速上漲,而簽訂的合同遞增的太少,內心失衡固決定違約。二是聽到此房區域可能會拆遷,而原合同租房客有分享拆遷紅利,而房東不願意固而違約清房。

綜上所述:只要不是利益願因,仍然希望雙方妥善溝通。


創業者的心態


十萬?

有種就報警,還丟十萬,報假警是要坐牢的!

還有,

十五年房租一次性付清?

是房東腦子有問題,還是你腦子有問題?

你要是有錢一次性付清十五年的房租,都夠首付買一套了吧!

提提問者有貼合同嗎?有講清事情緣由嗎?他丟十萬報警了嗎?

就許他空口白牙提問,不許我質疑?

我還說川普跟我簽約要把拉斯維加斯租給我呢,我一次性付了九十九年的租金,現在他不但反悔不租了,還趁我不在偷了我兩百多個億呢!

你們現在去問川普,他要是承認,我分你一百個億!

ps:十五年租金,十萬現金,加起來幾十萬,這錢可不少,結果不去報警找律師打官司,居然在頭條沒頭沒尾的問,居然也有人信的那麼真,

怪不得電信詐騙那麼猖獗,原來目標客戶群這麼多,呵呵。


空無間326


針對北京中國鐵建理想家說的吧,預計一次性交二十年租金180萬。然後居住的吧。據說租賃情況還不錯。只是人家合同上應該寫的很清楚的吧,誰違約誰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快200萬了不可能只有一句話吧。


王大仙2017


一般是合同一定多少年,房租有一次付清的,有每年到說定時日付款的,但每年付的一般每年加百分之十或十五。合同上應該寫清,雙方如有違約和到期該怎麼辦的。如果房客違約有不照合同走,也搬家,應報警,警察會帶雙方去派出所調解。如果調解無如。會給房客一到二週時間搬家,還不搬,房東會報警在警察在場開門,清點物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