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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了兩個孩子後離異,現在又與人沒領結婚證同居,生了一個孩子,怎麼給孩子上戶口,這不是個難題,可以照以下辦法選擇上戶口。
第一,已經和這個男人生活在一起,成為了事實上的婚姻,雖然在法律不支持,就應該馬上去補領結婚證。只要這個男人原先沒有兩個以上的孩子,就不屬於超生,到戶籍所在地,給孩子上戶口。
第二,有了孩子,感情一般般,認為結婚不合適,又不想把這個孩子交給這個男人。依據法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你可以帶上你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到你的駐地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當然,這第三個孩子屬於超生,具體怎麼處罰我不清楚,你可以去諮詢。
第三,如果這個男人只有一個孩子,或者是個單身,由於第二條的原因不適合結婚的話,你又願意把孩子交給這個男人,只要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屬於這個男人親生的,孩子的戶口就完全可以上到這個男人的戶口簿上。
老蔣閒言
不知是離異還是離婚,如果那邊沒離婚,這邊造成了事實婚姻,那就是重婚罪了。按離婚的話,這邊還沒結婚,生了孩子,如果想落戶口,看你有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如果沒有,須做親子鑑定。如果有出生醫學證明,要先交社會撫養費,之後辦理結婚,方能給孩子落戶口。
-簾幽夢245
如果前兩個孩子的戶口不在你身上,讓村委開個單身證明,拿著出生證直接派出所落戶,如果沒有出生證需要做親子鑑定,其他的都不需要
從德516
孩子只要出生了就是合法公民,擁有屬於他的權利。所以只要有出生證、然後孩子父母帶身份證、戶口本之類的東西去戶籍申報就可以了。
某問東西
先和這個男的領結婚證,然後再去給孩子上戶口。
上官睿1
領證,,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