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應接受更嚴格監管

潘功胜: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应接受更严格监管

2018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現場。 姚露 攝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8日電(姚露)“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應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8日在北京出席2018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時表示,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並未改變金融的風險屬性,其與網絡、科技相伴生的技術、數據、信息安全等風險反而更為突出。

在潘功勝看來,金融行業不同於其他行業,風險性高、外部性強,而且風險特徵表現為很強的隱蔽性、突發性和傳染性,一旦經營失敗或出現風險,將會波及其他市場主體,甚至會影響整個金融市場,引發金融風險,其影響遠大於一般工商企業。

近年來,中國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迅速興起,覆蓋了支付、借貸、證券、保險、理財等各類金融服務領域。

前期,一些平臺的發展方向偏離行業初衷,原本被定位為金融信息中介的網絡借貸平臺在實際經營中多出現了私設資金池、拆標打包、期限錯配等問題,異化為信用中介;一些平臺風險管控有名無實,信息科技的作用無從談起;有的平臺甚至演化為龐氏騙局。

潘功勝指出,“金融科技的本質也是金融,那意味著不能套上科技的外衣就變得不是金融,是金融就得按金融的規矩辦,是科技自然定位為金融提供支持和服務。”

經過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國互聯網金融的整體風險水平有了一定下降。

論壇上發佈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年報2018》顯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成效顯著,增量風險有效管控,存量中的風險業務有序化解,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得到遏制,行業規範發展態勢逐步形成,監管自律市場協調配合的行業治理機制不斷完善。

潘功勝表示,從過去這些年對第三方支付、現金貸、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清理整治的實踐來看,快速識別、及時應對和嚴格監管的業態和領域都避免了相關風險的集聚和蔓延,這個思路也應該成為未來進行風險防範和化解的主基調。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發佈上述《年報》的同時也表示,促進金融和科技融合發展,不能把技術創新當作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

李東榮認為,應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建設兩個輪子一起轉,以金融安全、風險防控、消費者保護為重點,與時俱進地調整完善法律規範、監管規則、自律標準等制度安排,對技術應用以及應用技術的人加以合理約束,使金融科技創新有方向、有底線、有規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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