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2月7日下午,重庆市委宣讲团成员、重庆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处长孟小军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宣讲。

重庆高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

两个小时的宣讲,既有理论的高度、又贴近工作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帮助法院干警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理解。

重庆高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

市高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阳东辰主持会议

重庆高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

市委宣讲团成员、重庆社会科学院

科研组织处处长孟小军做宣讲

宣讲会由重庆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阳东辰主持。他就学习贯彻宣讲会精神提了三点要求:

1

要在学习上再深入

要在前期学习基础上,结合宣讲会,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坚持在领会实质、联系实际、见诸实效上下功夫,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增强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中央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传递好、落实好,把市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实践好。

2

要在结合上下功夫

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3

要在落实上见成效

要联系法院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实际,认真总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升级“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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