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子你會結婚嗎?

□記者 單丹丹

房子對於很多夫妻來說,是每到天黑就讓人歸心似箭的家,是外面颳風下雨屋內溫暖舒適的港灣。打拼大半輩子,也許圖的就是屬於一家人的哪怕只有幾十平方米的小天地。不過,如果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準備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還要不要結婚?這段時間,因為杭州一個姑娘在網上發的一個帖子,網友們炸了鍋。

這位杭州姑娘發帖的起因是自己的閨蜜不能接受租房結婚,感覺沒有歸屬感,表示不買房不結婚。其實,關於不買房還要不要結婚的這場辯論是一道現實難題,歷時已久,爭論不休。有人認為,婚姻源於愛情,跟房子是租來的還是買來的沒多大關係;也有人覺得,不願意談“物質”的男人沒有擔當,婚後不思進取,讓女人沒有安全感。到底女人說“不買房就不結婚”是情有可原還是無理取鬧,連日來,記者就這一話題在我市的一些市民中進行了走訪。

父母四處籌錢、看樓盤

只為讓兒子順利結婚

今年55歲的付先生住在育才路上,家裡的房子是三室一廳,夫妻倆只有一個兒子。28歲的兒子在北京工作,有一個既是老鄉又是同事的女朋友。2017年年末,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家看望父母。兒子大了有了對象老兩口當然高興,可見到準兒媳的那股高興勁兒還沒過,兒子就給他們出了一道大難題。

“孩子說,女方提出讓我們在東區給他們小兩口買套婚房,還得是帶電梯的。”付先生髮愁地說,這些年來,他做著賣菜的小生意,妻子打些零工,雖然生活不愁吃穿,卻也不是什麼“大戶人家”,房子不是說買立馬就能買的。

兒子撂完了話,人就回了北京,留下老兩口作了難。“其實以前親戚們也提醒過我,孩子大了,該給孩子準備房子了。我沒往這上面想,那會兒我還開玩笑說,說不定將來兒子會找個有房子的老丈人。這會兒後悔也來不及了。”付先生說。

在交談中記者瞭解到,付先生的兒子平時比較踏實,對父母也很孝順,跟父母提出買房的想法後,他自己也表示會努力攢錢。所以,付先生沒有多想,很快開始拉著親戚逛起了各大樓盤。

一眨眼工夫,一年過去了,房子的問題並沒有解決。“我們手裡的錢有限啊,地段和戶型也不那麼容易找到合適的,就一直沒買。我們跟兒子商量過,乾脆我們老兩口搬出去租房子住,讓他們在家裡住,可孩子不幹,一來他不忍心讓我們租房,二來這房子是老房子,可能女孩兒不願意。”付先生說。今年下半年,兒子沒再問過房子的事,他的心裡有些擔心,怕兒子的婚事因為沒房子而“黃”了。

“我知道買房不容易,可這年頭年輕人的生活壓力太大了,如果結婚後再去考慮攢錢買房的問題,我一個月就兩千多元錢的工資,得攢到什麼時候呀。再說了,結婚以後還要考慮要孩子的問題,養孩子也是很大的開銷,錢從哪來?”在我市某大型超市工作的李女士說,“拿我來說,我家是開封的,在這裡有了房子,我才有歸屬感,不會覺得自己在安陽漂著,也不用天天掰指頭算我攢了幾個錢,我爸媽才放心我在這裡。”

在採訪中,一些老人表示,男方買婚房是多少年來流傳下來的老規矩,但對於男方父母來說,這是個很大的壓力,人們觀念的改變需要一定的時間。

“要我說,其實兒子、閨女都一樣,可是給兒子結婚辦喜事難啊。”家住東風路南段的劉阿姨告訴記者,“我家兒子、兒媳現在住的房子就是我提前買好的,包括要做被褥的棉花,我從孩子上大學的時候就開始慢慢準備了。房子一直空著,孩子要結婚了才跟小兩口商量怎麼裝修、傢俱買什麼樣的,就怕白花了錢女方不喜歡啊。”劉阿姨表示,現在一套房子少說得花好幾十萬元,她覺得既然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可以兩家商量著一起出錢買房子。

結婚可以沒車沒房

但要有顆愛你的心

市民郝女士說,雖然有的女孩沒房子就不結婚,可還有很多女孩為了愛情不顧一切要結婚,她和愛人就是租房結的婚,她的一位閨蜜也是結婚很多年後才買了房子。

家住永明路北段的郝女士和愛人都是河北人,因為工作來到安陽。2008年還沒結婚的時候,郝女士租房住,而她愛人則住在親戚家裡。“那個時候沒覺得沒房子是個問題,可能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郝女士笑著說,即便是2009年11月結婚的時候,他們兩個也還是租房住。

“那時候房價是2000多元一平方米,他沒錢買,我們就住在我租的那套房子裡,一個月租金500元。因為那是個老舊小區,冬天冷得很,電熱毯、電暖器我都買了,就那也感覺四處透風。”郝女士說,後來,還是自己的父母看不得女兒受罪,給了她15萬元,讓她付個首付買套房子。

郝女士說,她能夠理解為什麼有女孩不買房子不結婚,但不支持。2011年年初,因為房東說要賣房,她和愛人不得不給房東騰房子。搬完家裡最後一點東西的時候,是正月初六,她到現在都記得,那時她的心情很差。“我不介意租房結婚,兩個人可以共同奮鬥買房,但那種被房東攆來攆去的感覺很不好,這就是女人常說的沒有安全感吧。”郝女士坦言,如今家裡房也有了、車也有了,她有時也會回頭去想租房的那段時光,才發現那時自己吃了很多苦。不過,金錢不能左右感情,人不能為了房子捨棄愛情。因為結婚後愛人一直很貼心、很顧家,她從沒後悔過自己的選擇。

“我兒子現在5歲了,將來我會給孩子買房子結婚,倒不是因為怕兒子娶不上媳婦,只是希望孩子的生活能夠安穩,不要像我們結婚時沒有自己的家,還要拖著東西搬來搬去。”郝女士說,“其實現在我們常常說男女平等,在結婚這件事上,我覺得兩個人可以共同奮鬥買房,或者兩個家庭可以共同出錢買房。”

“我覺得物質條件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的感情如何。如果兩個人有感情,吃點苦受點罪都沒什麼,只要兩個人一起努力奮鬥,早晚會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家住紫薇大道的劉先生認為,如果一個女孩因為男友買不起房子而選擇分手,這樣的女孩不要也罷,因為即便結了婚,女孩還是會為了生活中的各種不愉快而挑剔愛人,反而更加傷人。

“不過話說回來,我和我愛人談戀愛的時候一個月才掙400元錢,也是婚後兩個人一起掙錢買的房。現在我很感謝她,感謝她在那樣的情況下還願意嫁給我。男人應該讓家人幸福,應該為了讓家人過上好日子去打拼。所以,如果你沒有房子女孩都願意跟你結婚,你肯定得好好愛她、回報她,確實不容易。”劉先生說。

基於自身實際

作出理性決定

常在市人民公園鍛鍊身體的李阿姨說:“現在年輕人結婚,又要這又要那,我們過去啥都沒有,筒子樓的一間小房子還得跟單位申請,不也過得挺好?不也有了一大家子人?有沒有房子、有沒有錢其實不是最關鍵的問題,兩個人想結婚,感情基礎一定得好。女孩子得想一想,就算有了大房子、有了大把的錢,丈夫天天冷落你或者欺負你,那日子也沒法過呀。”

在採訪中,不少市民表示,物質對於生活來說確實是一種非常重要的保障,但決定兩個人能不能走到一起、能不能結婚,最重要的條件不是有沒有房子,而是兩個人能不能相互尊重、相互愛護、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有房子當然好,沒房子也可以牽起手來共同努力創造條件買房子。只要兩個人都願意為對方付出愛,租的房也好,買的房也罷,都會成為彼此可以停泊、休息、獲得慰藉的港灣。

對於不買房還要不要結婚的這場爭論,記者也採訪了安陽師範學院社會學系副教授劉軍奎。劉教授認為,本質上,房子屬於人們常說的“身外之物”的範疇,不管是新房還是舊房、租房還是買房,其實都具有可選擇性、可替代性。之所以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女性會因為房子而糾結,說到底,是對房子所代表的鉅額不動產的保障力的一種確信,其中包括對婚姻關係的保障和生活穩定性保障的確信,儘管這種保障並不一定能夠如願。

“到底是先買房再結婚,還是租房也可以結婚,這樣的問題其實沒有統一的答案,也不可能有統一的答案,畢竟人和人的處境不同,對物質、對婚姻的認識也不同。”劉教授說,可以肯定的是,青年男女選擇在怎樣的住房條件下結婚,其實是當事人基於自身的實際,包括經濟實力和雙方感情等綜合因素作出的理性決定,既是個人意願表達,也是權利所在,無需他人指點,更不要對其進行苛刻指責。

劉教授表示,青年男女在選擇邁入婚姻殿堂的過程中,其自主性程度將越來越強,買房也好,租房也罷,都是他們的權利選擇。社會輿論對此產生的干預越小,則說明社會文明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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