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闆與農民工沒簽寫勞動合同,發生經濟糾紛,該由誰負責?

更上一層樓901


這個提問太模糊啊!

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對於不籤合同出臺了相應的處理措施!但現實中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並不鮮見,有老闆不籤,也有是勞動者不籤的!

法律規定,入職一個月就要籤合同,如果不籤,老闆要賠雙倍工資!最高賠11個月,因為滿一年就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這種情況是老闆不籤的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勞動者不籤: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如果是老闆不籤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建議農民工朋友們具體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要求處理

當然也可以依法找勞動仲裁委裁決相關爭議

如果勞動者對仲裁結果又異議,可以再去法院起訴解決,有一定要注意,“先裁再訴”不能直接去法院的


天天講法律


老闆負責,可以去人力資源部門申請仲裁,不需要勞動合同,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就行,法律對勞動者保護,勞動者不需要提供證據,一般仲裁就能解決,仲裁不成可以起訴,一般等不到起訴就會解決。

注意一點,只是勞動所得容易支持,提成、分紅等收益比較麻煩,只能起訴,需要耐心,並且法院不一定會支持。


木頭75961457


還是該由老闆負責。我認為籤不籤書面合同不重要,主要看事實依據,雙方是否存在僱傭關係。但是一旦發生糾紛就很麻煩,要起訴就要提供證據。

現實中,由於工程量小,只做幾天,雙方又都熟悉,對老闆的人品信得過,為圖方便,打工者都不要求籤協議,就是個口頭協議,工程做完就給錢。這是在雙方熟悉,老闆人品好的情況下。相反如果雙方是初次打交道,老闆的人品信不過,為了減少麻煩,發生糾紛時有利於打工者,還是籤個協議為好。


燈下夜話品生活


當然是老闆,他確定僱傭你的時候就已經行成了勞動事實


黃毛精靈


經勞動仲裁大約多少時間會有結果呢?


更上一層樓901


這個應該由老闆負責。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或個人老闆,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一年內不籤勞動合同,發生經濟糾紛的,由用人單位賠付工人雙倍工資。


人往高處走202


怎辦,人地不熟的上哪去找,?


用戶60888503654


勞務關係,經濟糾紛通過訴訟解決。


三思而後行5053333


經濟糾紛和勞動合同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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