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戶籍地有20年社保,跨省就業11年社保,50歲後兩地社保能轉到一起合併嗎?

完美9OK


樓主您好,你戶籍所在地有20年的社保繳費年限。那麼也就意味著你這20年和跨省就業的那個11年是可以轉移合併到一起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社保轉移實際上是不能拖延的一個事情,也就是說你離開本地區如果不在本地地區工作了,就要及時的將你的個人社保轉移出去,這樣的話才能保證你的這個累計年限能夠繼續的。如果你不能夠及時的轉移,那麼很有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隱患,比如說你所在的原單位破產倒閉,會給你造成很多的麻煩,這樣的話實際上是得不償失的。

所以說及時的將你的個人社保轉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當然你之前參保的20年,再加上以前的這個11年!這31年的社保,完全可以正常的累積計算。當然這31年的社保加在一起。也是具備了退休的條件。所以說在正常辦理退休的過程中,這些年限都是可以正常累積的。


社保小達人


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是累計繳費年限,跨省或跨地區多地參保的,是可以合併計算。如戶籍所在地參保繳費20年,跨省參保繳費11年,兩地參保該怎麼合併,這就關係到社保關係和個人賬戶資金轉移問題。那麼,就必須確定退休後養老金的領取地再辦理社保關係轉移。即是說,養老金領取地一經確定,就是其他參保地社保關係的轉入地。確定養老金領取地按照“以戶籍地為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依據這一原則,已參保繳費20年的戶籍地就是確定為養老金領取地。故此,應當把跨省參保的社保關係及個人賬戶資金轉移到戶籍地合併計算。

如果說不符合社保轉移條件的,很有可能存在社保欠費問題(指跨省參保欠費),如有欠費,須繳清欠費後才能辦理社保關係轉移。其次是,因各統籌地區的社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的差異,有些統籌地區要求參保人補差才能辦理社保關係和個人賬戶資金的轉移,這視地方而定。


Yifan5


可以合併的,決定社保領取的所在地方,是根據您在各個城市交社保的年數,如果您在多個城市工作所交的社保在每個城市都不足10年的,那麼領社保要在戶籍所在地領取,如果您在多個城市工作,在您所工作的地方都交滿10年以上的,那就看您所工作的那個城市交社保交的更多年,那麼領社保就是以您所交的那個更多年的城市基數領取社保養老金。


剛河保險說生活


多地社保,退休時合併。在社保超過十年的地方退休,如果哪個地方的社保都沒有達到十年,全部轉回戶口所在地,然後退休。


之乎者也179109938


推測是女參保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之前,依據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辦法規定,首先可以合併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到戶籍地,但要把戶籍地個人賬戶轉移到現參保地,須在當地40週歲之前參保。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非常能,而且我建議你打聽一下,交給的退休金,看看那個地方高,然後轉移到高一些的地方,這樣你的養老金就會高一些。


牛佬爺


法律規定這種情況是轉回戶籍所在地退休。如果不能去法院告。


鈺鈴20180710


退休時跨省的繳納社保轉回戶籍所在地即可。


用戶7976239991578


我今年55週歲退伍軍人一次性補交23社保,還得五年退休,這五年不交了等退休到時候能給退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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