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長大了不去認他們這種做法對嗎?

520貴州小魚兒


從法律上養父母和你之間有撫養與贍養的關係了。與此同時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撫養贍養關係都已經結束了。

認不認是你自己的選擇,不要被道德綁架,也不要做了選擇之後依然糾結痛苦。

我認為你可以認,但僅限認而已,禮尚往來,年節拜訪,走親戚一樣,這樣你自己心裡可能好過點。他們重男輕女當然不對,但他們自己心裡也未必好過。

你也可以不認。那麼就好好和養父母生活。但我想你心裡會留有一絲遺憾,難過,孤寂感。你能跨越的話很不容易 ,看你自己怎麼決定了。

生活不是非黑即白,也許將來你會明白。就像電影唐山大地震 徐帆救了兒子放棄女兒,女兒一直不肯原諒。但最後,他們和解了。

祝好!


作家李媛媛


這種做法太對了。

你一出生就被他們拋棄,說明,你的出生,對他們來說,是負擔,是累贅,甚至是恥辱,他們從來就不想要你,事實也說明了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要你,甚至,你的死活他們都不關心,你在你娘肚子裡八九個月踢蹬著小腿都快生了,他還要逼你娘去打胎有木有?你娘好賴生下了你,你在別人的拉扯下長大了,沒有理由仇將恩報,再去認他們,去養他們,去給他們展覽他們當年的傑作。

被親生父母合謀拋棄的還算少數,被一方拋棄的,不少。生父從來不拿撫養費的有;跟人家未婚生了孩子拔腿走人不認賬的,有;即便是婚內生育,不離婚,一輩子好吃懶做並沒有善待過子女的,還有。

等待生母和個秦香蓮似的抱著孩子去法院打官司,孩子的親爹還在法庭上叫嚷自己下崗失業沒有收入養不了孩子,法院判了決也拒不執行的,還有。

作為一名婚姻律師,見得太多,一說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所以,這些孩子在別人的哺育下長大了,就不要大愛無疆地去認什麼親爹了,他需要孩子的時候,你認他是親爹,你需要爹的時候,他認你是親孩子了嗎?

更不要說,他甚至,當年還希望你死在你媽的肚子裡,永遠不要出生。


潘衛霞律師


認不認親生父母沒有對不對之說,只有願意不願意之說。個人認為,當初你的父母拋棄你,一定有他們的苦衷,重男輕女也是他們迫於一種世俗的眼光壓力。十月懷胎,你就是母親身上的一塊肉,你說你的父母對你沒有感情嗎,那是不可能的。也許在他們將你送人之後,也無所不在的受到內心的煎熬,內疚、思念……。所以,如果你現在不管過得怎麼樣,如果知道他們的消息,可以先和養父母商量,相信你的養父母會同意你認親生父母的事。同為父母最能理解父母的心情。看一下你的親生父母,畢竟你們之間有割不斷的血肉之情。你的認親,將會減輕一些他們揹負一輩子的心理負擔。沒有他們,也沒有你。雖然他們沒有養育你,但至少給了你生命。所謂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樣的,有一天你為人父母的時候就明白了。認了親生父母,養父母同樣是你的父母。如果現在有你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同時愛你,你不覺得也是很好嗎?羔羊跪哺乳,烏鴉返哺,何況人呢?


紅酒醉美紅唇


跟你情況一樣,不一樣的是因為親媽和養父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從小我就會像親戚樣和親生父母那邊走動,但和他們並無感情,不愛也不恨,但是長大後因為去親生父母家和養母吵了很多次架,以前年輕時並不理解養母,還覺得很委屈,明明是你們小時候讓我走動的,現在又來跟我鬧,後面就慢慢理解了,兒時親生父母並沒有對我做過多付出關愛,長大了就會關心我了,還有就是這好比種子是別人撒下的,但是施肥澆水呵護照顧的都是她,成熟結果了她不想別人來分享,人非聖賢,有私心很正常,養兒方知父母恩,養育之恩大過天,我們最應該感恩和孝敬的是養父母,可能認親生父母對養父母是一種傷害,何必傷害為我們付出最多的人呢,僅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小時光Amy


沒有什麼不對的。他們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你對他們也沒有贍養的義務。你去認他們可能對養父母也是一種傷害。

貧則獨善其身,如果你自己都顧不了自己,照顧不了養父母,你認他們幹什麼呢?是想照顧他們,還是想被他們會照顧呢?親生父母很有錢嗎?

達則兼濟天下,如果你很有能力,是個富婆,不但能讓養父母頤養天年,就當做善事,你照顧一下親生父母也無可厚非,但是有良知的親生父母都會生活在自責和愧疚之中。

如果你胸懷寬廣,不計前嫌,對他們可能也是一種懲罰——內疚。但不是你的錯。


邊歌邊撻


對於不對?全看個人心態。我個人的看法是父母當初無情拋棄子女,在當時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血濃於水,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假如不是因為不得已的苦衷誰願意把自己孩子拋棄。每個人的生命是父母給予的,由其是媽媽十月懷胎到分娩要經過多少身體的折磨?即便給父母拋棄了,但我們的生命和身軀還是父母給的,所以不管當時因為任原因拋棄了兒女,當兒女在另外的家庭長大後也要感恩父母曾給了自己生命。


養森大丫


本人不贊同你的看法,雖然你是律師,似情況而論,,父母生你趕上家裡有難的,實在養不活為了你小生命違心送養,父母雙方離婚的,一方不要,另一方無力養,不送人怎辦,還有生下,先天有嚴重病者,家裡無錢醫治的,為了讓你活下只能違心了。


知足常樂223214230


對啊,認他們幹嘛呢?人家又不要你。好好孝敬養父母吧。


冬去春來146006040


如果是我有這樣的遭遇,而且是在養父母的正常哺育下長大的,我是不會再去尋找認回親生父母的,因為這樣的做法會傷害養父母的心,養育之恩如再生父母,長年累月的金錢與心力的付出大過生育之情,我會感恩養父母,會一直安心的陪伴他們生活到老!反之我若是當年因為某些原因遺棄了自己的子女,如今看到他已經健康的長大成人了,我是不會擾亂他們的生活的,看到自己當年的重大過失沒有造成悲劇,我只會由衷的心存感恩!


吃瓜子的向陽花


對!沒啥說的,只生不養孩子有權利不負責任!這算是親生父母做得出來的事嗎?除非事出無奈的原因還可以諒解一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