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唐山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一直持續到……

扩散!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一直持续到……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

通 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根據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最新會商,12月9日—31日,我市持續受偏南風影響,溼度增大,逆溫明顯,擴散條件持續轉差,將經歷3輪不同程度的汙染過程。按照河北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關於建議做好近期空氣重汙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要求,市重汙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18年12月9日12時至12月31日24時,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如需延長應急響應,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1、鋼鐵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且廠址位於城市建成區外(包括縣區)的燒結機停產30%,位於城市建成區內(包括縣區)的燒結機停產40%;評價為B類的,燒結機停產50%;評價為C類的,燒結機停產60%;評價為D類的,燒結機全停。各企業於12月9日10時前將預警期間燒結機生產計劃報屬地政府和市環保指揮中心備案,備案後嚴禁擅自調整。

2、焦化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評價為B、C類的,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3、鑄造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不予管控;評價為B類的,除機加工外其它工序停產;評價為C類的停產。

4、建材行業:粉磨站停產;玻璃熔窯按設計產能限產15%,提高治汙設施效率,減少汙染物排放,保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於20、100、300毫克/立方米;其他建材行業停產。

5、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符合《關於建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範引領制度的通知》(冀氣領辦[2018]128號)要求的,不予管控;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含汙泥)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可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承擔居民供暖的,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其他企業停產。

6、醫藥(農藥)行業:

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績效評價為A類的,停止有機溶劑裝卸、減少機動車運行;評價為B類的,停止有機溶劑裝卸、減少機動車運行,其它工序輪流停產;評價為C類的停產。

7、企業集群:包括橡膠、軋鋼、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耐火保溫材料、石灰窯、傢俱製造等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位於工業園區內的不予管控,未進工業園區無產生VOCs工序的輪流停產,未進工業園區有產生VOCs工序的停產;評價為B類的停產。停止使用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

8、礦山開採、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停止生產。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實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繼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號)執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2、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等重點用車企業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輸運服務的國V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除應急搶險外,市、縣城市建成區內績效評價為A類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別鑿、破拆、改造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績效評價為B類的施工工地停工。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達到住建部門提出的揚塵整治4條基本要求和2條強化措施的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可正常生產,其他停止生產。

2、停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4、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8]210號)規定的Ⅱ級應急響應措施與市政府下發的《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方案》(唐政辦字[2018]189號)要求的減排措施程度不同的,按其中最嚴格的減排要求執行。各地要嚴格按照本地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具體管控措施。

(五)根據氣象條件和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市重汙染天氣應對指揮部將適時在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減排措施力度。

(六)納入免於停限產、停工的企業、施工工地等按《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8]21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8]210號)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加強汙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汙染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充分發揮駐企監督員的監管作用,堅持做到每日由縣級領導帶隊開展“零點行動”,確保重點企業停限產和限行措施執行到位,切實降低重汙染天氣影響。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綜合督查組和專項督査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將組成暗訪督察組,對各地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巡查暗訪,凡是沒有落實市政府要求和存在環境汙染問題的,發現一起曝光一起,嚴肅問責一起,並作為生態唐山建設考核扣分依據;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一律依法從嚴査處。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於每日10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査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移動、電信、聯通等電信運營商要以手機短信方式及時向全市手機用戶發佈預警信息。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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