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長沒有及時接孩子而導致學校出現了安全事故,家長拒絕理賠,你怎麼看?

月好好老師


事情得一分為二去看待!家長沒有及時接孩子而導致孩子在學校出現的安全事故。首先孩子傷勢嚴重不嚴重?如果是一點皮外傷,好好協商解決就行。

其實這些現象在小學會時有發生,很難避免。就像我們學校吧,每個學期學校都開三次家長會,一而再,再而三告訴家長,放學及時接孩子,孩子在學校待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小時,已經是最大的期限了。目前放學時間是4點30分,但有些家長6點多了,還不來接孩子。再說,貪玩是孩子的天性!

事情的發生是一瞬間的事情。我們學校也有這樣的情況,當時保安也在,那天,放學還沒接走的孩子在校園裡互相玩耍,一名孩子背另一名孩子,背的同學沒站穩,摔跤了,膝蓋被碰傷,但並無大礙。受傷孩子的家長可能是太溺愛孩子了,來了三姑六婆,到學校鬧事,要過失方家長理賠,過失方覺得小孩在一起玩耍,磕磕碰碰實在難免,沒必要較真,所以沒有達成賠償協議。

按理說,是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我個人覺得,家長太拖延時間接孩子,家長也有責任。歡迎你參與討論!謝謝!




月好好老師


我個人認為:學生有在校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應該有校方承擔一切責任。因為學生在校老師,學校是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如果走出校門口十幾米發生的事故,有家長自己來承擔一切責任。因為學生離開了校區,老師學校和學生解除了在校的監護人責任。


瀟灑一生247348018


只要是孩子在學校,出現安全事故,學校都逃脫不了關係,學校應該保證孩子的安全這是最基本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