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流浪狗必須殺,你有什麼看法?

最美送餐員


流浪狗要治,並且,從效果與成本考慮,捕殺是治理流浪狗唯一可行的方案。全國宜立即展開。

但是,捕殺只是治標,標固然要治,但是治本更重要。嚴懲不文明養狗,才是治本。懲罰不能停留於罰款,而是要判刑。按照現有法律,非法養狗是可以判刑的。溫州流浪狗連咬70多人案件說明非法養狗危害到公眾安全,可以按照危害公眾安全定罪。這個罪名量刑3年起步。

所以,以後警察巡邏,看到不牽狗繩的,不僅沒收狗,人也要逮捕,然後按照危害公眾安全立案。警察還要隨時抽查狗證,無狗證的,也類似處理。

這些都屬於情節較輕的,就按照危害公眾安全裡面情節較輕判,3年。

如果非法養狗導致人身傷害,那就屬於情節嚴重了,咬死人(含狂犬病致死)或者咬傷人數眾多,比如溫州這例,當判狗主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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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是不是必須殺,先不談。現在流浪狗都成群了,那些標榜著有愛心的愛狗分子,一不出錢,二不出力,來管理收容這些狗。還對除狗行動,橫加干涉,死活不讓。導致成了群的流浪狗自由交配,產生更多的流浪狗,給城市及居住小區帶來從環境到噪音等諸多麻煩,還給人帶來不確定的人生安全隱患。整天讓幾個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來鹹的淡的說一通,有用嗎?不把狗集中起來,實行安樂死,能行嗎!下面圖片中的內容,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wjdfr


你說該不該殺?



唯美幸福367


反正這些國家是這麼幹的



sherlock80514248


你說該不該殺,請偽善的明星們站出來



手機用戶6187313158


所有的流浪狗都是人導致出來的,如果沒有人的不負責的棄養,繁殖買賣,就不會有如此多的流浪的小可憐。它們也想有個家,不想被驅趕,被虐待,被虐殺。

現行我們缺的是對養犬人有效且長期的管理制度,出了事殺殺殺,鍵盤俠們都銳變為正義天使,謾罵詛咒,好像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似的,其實只不過是把問題尖銳話,最終買單的終究還是人,具體到哪個人,未知,你我他皆有可能。

提高養狗人素質,合理有效的管理,分明的懲罰措施,對於已流浪的,請專業人士或是民間機構進行統一的抓捕,然後絕育,找領養人……總之,沒有想不出來做不到的事,只是我們能不能心平氣和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不停用文字來做裁決。


我愛小板慄


必須殺,不殺讓其禍害人?那些養狗的畜牲們天天喊著要愛狗那怎麼會有那麼多流浪狗,還不就是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扔的。


瀟灑聰哥1688


對!不殺不足餘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殺而食其肉,是物盡其用。狗本是畜生類,只是人類適於其用的一種動物而已。有人視其為親人\\朋友,是某些別有用心之人的一種炒作廣告詞,更是利益集團們的滲透到人類的一種精神殺手鐧,這隻能是極小數的性格偏執者有蠱惑作用,對正常的人們只是一種笑料而已。狗與所有的家養動物無異,更不能視寵物而與人類相齊。把寵物視作勝似親情的人,是性格太偏執的極少數者,但這類人不應該是利益集團者拿來當槍使的工具。狗永遠是普通的動物,它只能是依附與人類的從屬關係,不可能與並駕同等。所以,某些動保組織為了迎合西方勢力,或某些利益集團想抬舉狗來發財獲利而大夢炒作狗是人類朋友,狗應該與人類同享一切資源,是別有用心的,更是在踐踏了人類資源的爛用,是時人權的踐踏!


老咪天行健


瘋狗,流浪狗咬人必須殺。就跟人一樣,瘋了就得送精神病院,但不是都是瘋狗,也不是都是瘋人。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你喜歡是你的事,他不喜歡是他的事,這個沒有什麼糾結的。養狗你就得文明養,狗主人素質就得提高,不要給別人造成負擔。出門牽引,處理狗狗糞便,這個是最基本的,也是每個養狗人必須要做到的。連基本的文明都不懂,那就先懂得去做人,再去養狗。歸根結底還是養狗主人本生的素質問題,就不拿狗的問題來說,其他問題上,很多人連基本的素質都很差。


dujuan0610


溫州發生了幾隻流浪狗咬傷70多人的事情,可見狗患氾濫是多麼嚴重。全民行動起來,捕殺毒殺流浪狗野狗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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