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檔案之太極巷的火光

本文轉載自《逐木鳥》“塵封檔案”系列。

1950年仲春的一個夜晚,福州市臺江區發生一起特大火災。這場大火殃及7條街道,燒燬房屋794間,燒死1人,造成3621人流離失所。

大火撲滅後,福州警方對這場福州歷史上過火面積最大的火災的起火原因進行了嚴密調查。經過三個月艱難曲折的努力,終於查明瞭真相……


凌晨,有人縱火

1950年4月9日,陰曆二月二十三。

這是一個晴朗的夜晚,天空佈滿點點繁星,即將成輪的月亮灑下一片皎潔的銀光,照在位於福州市中心城區的江中路、江濱東路一帶那密集成片的民居。舊時,對於福州的建築物有一句俗諺,叫做:“紙褙福州城”,說的就是古老的臺江地區,這是臺江區幾乎全是木結構房屋的真實寫照。江中路、江濱東路的這些簡陋木屋裡,居住著數百上千戶勞動人民家庭。此刻,辛勤勞作了一天的人們,早已進入夢鄉。誰也不會料到,他們賴以棲身的簡陋住所此刻即將被付之一炬。

大火,是在凌晨三時許燒起來的。沒有誰說得清是哪戶人家最先發現起了火,反正都是驚醒過來時睜眼就是沖天火光,濃煙滾滾,只顧拔腿往外奔逃了。這天晚上颳著大風,頓時風助火勢,火借風威,蔓延速度極快。下轄於福州市公安局治安行政科的消防隊,民間團體性質的救火會,以及大批軍警、老百姓紛紛趕到現場,奮力撲救。但由於火勢過大,消防器材簡陋,待到將火撲滅的時候,過火面積竟然已經殃及七條街道!

火災發生不久,福州市市長許亞、福建省公安廳社會處處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鄭從政等領導就聞訊趕到現場,指揮撲救,佈置救治傷員和安置受災群眾。許亞市長當場要求鄭從政局長迅速安排警員對火災產生原因進行調查,務必以最快的速度查明真相。

大火還沒有撲滅的時候,鄭從政局長已經對調查火災原因作出了安排,要求市局消防隊、臺江公安分局治安股以及派出所抽調專人聯手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

調查工作即刻啟動,首先需要查明最先起火的地點。那時,還沒有“消防專家”這樣的概念,也缺乏有效的儀器可供使用。所以,所謂的“踏勘現場”不過是在還不時冒出縷縷黑煙、焦糊味撲鼻的一片片廢墟間走了走。調查人員採取的有效調查方式只能是走訪受災群眾。幾名警員接觸了幾十個群眾,最後作出了初步判斷:火最先是從江中路太極巷燒起來的。

確定了最先起火的地點,接下來就是調查火是怎樣燒起來的。調查人員通過派出所通知下去,讓太極巷的住戶每家派一位成年人參加座談會。太極巷是一條大約70米長的小巷子,居住著43戶居民,大火燒燬了整條巷子,這些人家全部成為災民。所幸的是,儘管他們的財產蒙受了幾乎全部損失,但人卻沒有傷亡。現在,每家一人總共43位災民圍著調查人員,團團坐在閩江畔的一處高地上,根據調查人員的要求各自陳述他們一家子是怎麼發現起火的。

這些人中,大多數都說不清楚自己是怎麼發現起火的,反正都是被外面的驚叫聲音攪醒的,睜眼一看已是火光沖天,於是趕緊開門逃生。只有9號住戶人稱“彭叔”的彭某對於發現起火說得比較清楚,他說自己這幾天正自制綠豆芽,晚上每隔四小時要起來澆一次水,家裡沒有時鐘,只有估摸著看月亮判斷時間。這是當晚第二次起來,看看月光從窗子裡照射進來差不多是凌晨兩三點鐘的樣子了,就決定澆水。家裡沒有電燈,因為月光很亮,也就不點油燈了。當他走進廚房時,聽見外面巷子裡似有很輕的聲音,接著,就看見映現了火光。奇怪的是,火光是從不同的位置連續亮起來的:先是巷內大約十幾號方向閃亮,他還在懷疑自己的眼睛而對著客堂的窗戶發怔時,隨著一陣異響,對門的10號也閃現火光,接著就是8號了。彭某大驚之下,從廚房衝到客堂,開門一看,巷子裡已有好幾家的屋子燒著了,於是便大呼“救火”。

調查人員聽著心裡一驚:這個現象是有人故意縱火啊!

還沒有開口詢問彭某還發現了什麼時,另一個人稱“龐婆婆”的五十來歲的婦女主動開口了。龐婆婆是住在巷內17號的,她睡的那間屋子正臨著巷子,木板牆跟巷子其實就只隔著一層一釐米厚的木板。她是被巷子裡傳來的短暫而輕微的異響驚醒的,窗子是開著的,她在半迷糊狀態中似乎聞著一股“洋油”(當時對煤油的俗稱)氣味,正分辨著是夢境還是現實的時候,就聽見彭某的呼叫聲。

如此,調查人員就初步認定起火原因是有人故意縱火。

鄭從政局長聽取了調查人員的彙報後,當即決定組建專案組對“四九縱火案”進行偵查。


追查“美孚”油桶

當時的福州市公安局,因全市人口不足50萬,根據中央的規定是按丙等城市編制建立的機構,僅設治安行政、總務、機關保衛、司法、戶政五個科,刑偵班子稱為“刑事公安隊”,歸治安行政科領導。專案組由市局刑隊一人、臺江分局刑隊和派出所各兩人組成,組長由市局刑隊邢大建擔任,不設副組長。

專案組開始工作後所做的第一樁事是找一處跟太極巷相似的地方模擬了彭叔、龐婆婆所作的那番陳述景象,確認兩人說法的真實性。然後進行了分析:龐婆婆聞到了煤油氣味,這跟彭叔目睹木屋在不到半分鐘內紛紛起火是相符的。不過,使專案組迷惑不解的是,案犯是怎樣做到在不發出奔跑腳步聲的前提下如此迅疾地從這家趕到那家門口去點火的呢?難道放火的不止一人,而是若干人同時下的手?即使是這樣,那點火後也得奔逃離開現場啊。可是,彭叔開門時,巷子裡除了火光外已經空無一人了,這又該怎麼解釋呢?

偵查員劉大榜提出了一個觀點:案犯會不會是騎了自行車作的案?龐、彭兩人聽見的輕微異響,就是案犯的自行車停下後重新騎行時的啟動聲音?

找了一輛自行車來試了試,發現在不下車的情況下,重新騎行時確實會發出一下輕微的異響。於是就把彭、龐兩人請來,沒有告訴是怎麼回事,隔著屋子一試,兩人確認半夜聽到的就是這種聲音。

這時,從太極巷現場傳來消息:參加清理的市消防隊人員在廢墟中發現了一個已經損毀但還能辨認的空“美孚”煤油桶。

專案組長邢大建指派偵查員小楊前往現場瞭解情況,這邊繼續分析案情。半小時後,小楊帶著變形的空油桶回來了,說他過去時,派出所民警已經請數名太極巷災民辨認過,確認發現空油桶的位置是太極巷的巷尾。

這樣,專案組就有理由推斷案犯作案的過程了:他是用車推著裝了煤油的這個“美孚”油桶,從巷外往裡在即將縱火的那幾戶民居的木板門、木牆上潑上煤油,到巷尾把已經空了的油桶放在地上;然後,騎上自行車往巷外方向慢行,每到一處已經潑過煤油的位置就停下,點火,重新行進,重複這一動作,直至點燃最後一個火點。

於是,就勾勒出了案犯的基本特點:會騎自行車,自己擁有或者能夠從他人處借得自行車,有“美孚”油桶,最近購買過較大數量的煤油。

當時的中國,使用的煤油都是進口的,所以民間稱為“洋油”。新中國成立後,由於西方國家對華採取經濟封鎖措施,因此煤油供應頗為緊張,一些城市不得不採取憑票證計劃供應的方式,福州當時也是這樣。因此,專案組認為可以從“最近購買過較大數量的煤油”這一點來查摸案犯的線索。

這是一項工作量很大的活兒,因為根據市政府規定,對於居民的煤油供應是向沒有電燈的家庭每戶每月憑票證供應1市斤。粗粗一摸排,全市依賴煤油燈照明的家庭大約有27000多戶。這些家庭分佈於全市鼓樓、大根、小橋、臺江、倉山五個老市區和三個多月前剛由郊區劃入市區編制的鼓山、洪山兩區。專案組一共才五人,可想而知其走訪工作量有多大。

專案組長邢大建考慮下來,說我們人手有限,還是走捷徑吧,先不走訪居民,而去找那些出售煤油的店鋪,煤油都是從他們那裡賣出去的,誰買多誰買少誰用了別人的計劃他們應該是有所瞭解的。

但是,這一步卻未能走通,專案組費了幾天時間,走訪了全市每一家有資格供應煤油的雜貨店鋪,竟沒有查摸到任何線索。

邢大建覺得自己的頭有點大了:接下來,就得向2萬多戶居民調查了,這需要多大工作量啊!眾人商量下來,決定向各分局、派出所求援,於是作了分工,每人跑幾個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力也很有限,但由於案情重大,還是進行了積極配合。戶籍警紛紛出動,要求管段的保長甲長和治安積極分子對相關情況進行悄悄的調查(福州是1950年9月廢除保甲制,成立居委會的)。

又過了三四天,各派出所把調查情況報給了專案組,總算查到了一條線索:鼓樓區東街三牧坊的一個名叫紀雙彬的男子,以每斤一千元至兩千元(舊幣,合新幣壹至兩角)的價格向周邊一些有剩餘配額煤油的群眾收購過配額,估計大約已收購了幾十斤之多。

於是,專案組決定跟紀雙彬當面接觸。這人是做藥材掮客生意的,單身漢,居無定所,偵查員四處打聽,等到找到他將其傳喚到派出所時,已是勞動節前夕了。紀雙彬面對著邢大建等人所提的關於“是否收購煤油供應份額”、“收購了多少”等問題,臉顯驚慌之色,支支吾吾回答得牛頭不對馬嘴。

與此同時,偵查員劉大榜、王吉等人已經去了紀雙彬家搜查,但卻沒有發現有煤油。紀雙彬家是使用電燈的,按規定沒有煤油配額。他收購煤油的合法用途只有一個:使用煤油爐。可是,偵查員在搜查中卻未發現他家有煤油爐。

這樣,紀雙彬身上的疑點就增加了。專案組決定對紀雙彬實施拘留,估計換一個環境可能容易使他開口。

果然,紀雙彬進了看守所後,不到半個小時就向看守員提出要求跟偵查員“談談”。那就談吧,邢大建心裡竊喜。哪知,談下來的結果卻使他大失所望!

紀雙彬說,他經常去偏遠山區收購藥材,山裡人通常使用茶油燈,煙大火小光微,跟煤油燈是沒法比的,所以一些相對有錢的人家對於他順便推銷過去的煤油燈很是歡迎,那還是兩三年前的事了。山裡沒有煤油,他每次進山時就給捎幾十斤過去跟人家換珍貴藥材。解放後,煤油定額供應,斷了他的來路,但山裡朋友還是盯著他要,因此他就只好半斤一斤的四處求人家轉讓配額。

那麼,在派出所為什麼不肯交代呢?

那是生怕你們說我“破壞經濟”,當反革命處理。

邢大建派兩名偵查員當即進山調查,證實紀雙彬所言不假。

與此同時,福州這邊的專案組成員還在繼續進行著對於煤油方面的調查,但始終沒有線索。


發現了叫花子郭鼎

5月9日,距離“四九縱火案”發生已有整整一個月了,偵查員卻還沒有查摸到有效的線索。這天,專案組民警個個心情沉重,大家聚在一起重新分析案情,年齡最大的偵查員老裴提出是否可以改變偵查方向,放棄對煤油的追查,改為對那個裝煤油的“美孚”油桶的調查?

這個建議獲得了贊同,於是立馬行動。專案組五人分別下到各區,由派出所將管段內的保甲長和治安積極分子召來開會,偵查員當面向他們佈置了調查任務以及如何調查。一張篩查“美孚”油桶的大網在福州全城撒開了。

篩查空油桶之法,在六十年後的今天看來可能令人匪夷所思,但在當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時老百姓貧窮,凡是可以重新利用的東西,家家戶戶都會留作他用,這是那時的一種社會風尚,傳統美德。像“美孚”空油桶這樣的金屬容器,更是會受到重視的。家裡有一個空油桶,可以用來盛米,存筍乾、魚乾、菜乾之類的乾貨,也可以拿到白鐵匠那裡去改制成其他家用器皿。而那個時候,鄰里各個家庭互相之間幾乎沒有私密可言,“家有金銀鄰有秤”,家裡有些大大小小什麼東西,通常是瞞不過鄰居的。因此,哪家曾經有過一個“美孚”油桶,現在忽然不見了,那是很容易被發現的,想瞞都瞞不住。

專案組五位偵查員每人一個區,收集通過派出所陸續報上來的各保各甲的查摸情況,每發現一個疑點,就和派出所戶籍警一起前往瞭解。這樣一連工作了五天,每人都收集到了若干個疑點,但一查之後都排除了。通常都是鄰居反映某家有過一個油桶,是用來盛米的,一直放在客堂裡的,最近不見了,米就放在布袋子裡在客堂原先那個位置擱著。於是就登門去了解,結果原來人家是把油桶送白鐵匠那裡在改制水桶了。

如此忙碌了一陣,都是白白折騰。直到8天之後,偵查員才獲得一條被認為可能有價值的線索:臺江區倉房街有一位姓胡的白鐵匠反映:4月初,他的攤頭上被偷竊了一個“美孚”空油桶,他懷疑是一個名叫郭鼎的男子偷竊的。

郭鼎是何許人?這是一個三十歲的二流子,福州人,以前在碼頭上給把頭當差,已婚,無子女。抗戰勝利後那個把頭因其漢奸罪行被老百姓打死了。當時也殃及郭鼎,他在外面逃了一年多才回來。沒有技術,又不肯賣力氣,就只有當二流子的份了。兩三年下來,郭鼎在福州、尤其是臺江區以偷蒙拐騙、吃喝嫖賭而聞名,但卻都不夠蹲班房的份,因此,解放後公安局也就沒去找他。福州解放半年多來,郭鼎偶爾乾乾臨時工掙點小錢,大部分時間還是在外遊蕩,只要有合適的撈錢機會,他就會毫不猶豫地下手。據胡師傅說,清明前,郭鼎曾去他的攤頭上坐過兩個鐘頭,閒磕牙瞎聊天,結果一轉身的工夫就少了一個空桶。那是人家送來委託他加工畚箕的,無奈之下,只好用自己掏錢買來的白鐵皮給人家加工了兩隻畚箕作為賠償,還得說好話道歉。

偵查員老裴、劉大榜隨即就去找郭鼎。這主兒正在自家院子裡劈柴,見來了兩個身穿制服的警察,臉上似乎一驚,馬上放下斧子,說到屋裡拿板凳請你們坐。老裴說你也坐下,我們有話要跟你談談。事後,老裴對於這種說法有些後悔,因為郭鼎點頭稱是之後就進屋裡去拿凳子,哪知就此一去不出來了——原來這屋子有後門,他進去之後就打開後門溜了。

不過,這一溜也可以說明郭鼎心裡確實有鬼。於是,專案組立即全體出動,四處查訪郭鼎的社會關係。邢大建說再見到這主兒時,就不是談話不談話了,直接拘捕就是了,有話進了局子再談。當時,不單是專案組,就是他們的領導,也都認為縱火案犯十有八九就是郭鼎了。估計只要找到此人,“四九縱火案”大致上也就破獲了。

像郭鼎這樣的傢伙,社會關係是比較複雜的,專案組用了好幾天時間才大體上查清了跟其交往的幾類人員。當時的福州還不算怎麼大,但也夠五個偵查員跑的了。之後足足查訪了十來天,最後終於在小橋區的一個乞丐堆裡發現了已經當了多日叫花子的郭鼎。

偵查員終於鬆了一口氣,可是,訊問下來卻是一場空歡喜:郭鼎承認他確實從白鐵匠胡師傅那裡偷了一個空油桶,但那油桶應該還在——他以兩包香菸的代價換給了鼓樓區北江裡開菸紙店的張歪嘴了。

偵查員找到張歪嘴一問,證實了此事。把那個已被張歪嘴作為保存貨物的容器的油桶拿到胡師傅那裡去,後者說正是他攤頭上失竊的那個。

邢大建面對著這個結果,只有長嘆一口氣的份了。

當時,偵查員不知道,真正的線索,再過五天就要出現了。


大雨讓“馬牌”露了餡

1950年6月14日,一個名叫包衝的男子從廈門來到福州。包衝是福州郊區林森縣人,以打拳賣傷藥為生。他在臺江區江中路太極巷有一個堂弟,兩人關係很好,包衝只要到福州,必去太極巷堂弟那裡坐坐。這次,他照例去太極巷,哪知走到江中路就發現這裡已是一片廢墟。一番打聽後,包衝找到了被政府臨時安排在一所祠堂里居住的堂弟一家。

堂兄弟見面自有一番感嘆,堂弟是茶館跑堂,職業的原因使他的消息非常靈通,跟堂兄交談中他說到了太極巷是縱火案的起火點,公安局正在調查縱火案犯云云。包衝聽著忽然說了一個情況:4月8日,他去廈門前一天的下午,曾到太極巷堂弟家去過,進巷子時跟一個騎自行車的男子劈面相遇。這個男子,包衝對其有點印象,因為解放前一次他在城隍廟前賣膏藥時,曾經遭到過一夥流氓的搗亂,記得其中就有那人。包衝說此人肯定不是善輩,會不會縱火案跟其有關?

堂兄弟倆越說越覺得可疑,於是就去派出所反映了這一情況。

太極巷是一條斷頭巷子,如果那人去太極巷並非是走親訪友,那就真有可能是為縱火而踩點。

於是,專案組去了江中路,會同派出所走訪了分散暫居於附近的原太極巷居民。走訪了所有人家後,排除了那人去太極巷走親訪友的可能,於是,此人就成為一個值得懷疑的目標。

專案組跟包衝談話,瞭解到一個細節:那人所騎的是一輛七成新的藍色自行車,車前車後都有著一個電鍍馬頭形銘牌。偵查員走訪了車行修車師傅,得知那是英國“馬牌”自行車,國內很少有人擁有,福州地面那就更少了。那個師傅修了十來年的自行車了,還沒有接觸過。

邢大建聽了竊喜:越少,就越容易顯眼,這應該是一條比較容易查摸的線索。

專案組去了市局,查了國民黨警察局留下的自行車牌照檔案,查到了三輛“馬牌”自行車。隨即按照檔案裡的住址又順利找到了三個車主,前兩位的自行車都已破舊,跟包衝看到的那輛不符,第三輛車偵查員卻未能見到。怎麼著?車主說自行車已經丟了。幾時丟的?3月21日,當時向小橋公安分局報了案的。

小橋分局證實了車主的說法。但專案組對這一好不容易才查摸到的線索不肯輕易放棄,還是對車主4月8日夜間的行蹤進行了調查,最後排除了其作案的可能。

線索又斷了。這下,專案組人人都著急了,這個案子接手已經兩個多月了,到現在竟然沒有一點眉目!邢大建主持開了一個會,眾人議下來,決定抓住“馬牌”車不放,繼續查下去。既然“馬牌”車罕見,那就盯著這種車查!偵查員分頭去了市區5個分局下轄的21個派出所,請求協助調查。

各派出所積極協助,立刻佈置戶籍警下到街道找保長、甲長進行佈置,規定每日一報,不管是否查到情況,都必須去派出所報告。

如此如同過篩子樣的全城各保各甲過了一遍,終於查摸到了七八條線索,都說是有什麼什麼人騎過藍色自行車,至於是不是“馬牌”車,那就不能肯定了,反正是外國車那是肯定的——那時國產車還沒有問世呢。專案組於是就著手一一追查,但一個個對象接觸下來,都使人失望:承認騎過藍色車的,那車都找到了,但沒有一輛是“馬牌”;不承認騎過藍色車的,查了案發那個時段的行蹤,都是沒有問題的。

這下,邢大建感到頭懵了,自己問自己:這案子往下該怎麼弄?

就在這時,鼓樓公安分局報來了一條新的線索:該區鬥池路有一個名叫吳寶軒的男子,有人反映曾經在大約4月上旬看到過他騎著一輛藍色“馬牌”自行車在馬路上轉悠過。

邢大建問:“確實是‘馬牌’嗎?”

“沒錯!反映人是修車師傅,識貨。”

“那個吳寶軒是幹什麼職業的?”

“無業。解放前是個流氓,幹過販賣壯丁、詐騙錢財之類的歹事,去年11月曾被我們關押過,本來是要處理的,但他檢舉了幾條線索於我們破案有用,根據政策就把他釋放了。”

專案組討論後,決定先對吳寶軒最近的情況進行一番秘密調查。一調查,有點吃驚:這人最近經濟情況反常,本來一向寅吃卯糧捉襟見肘,現在忽然變得特別有錢似的到處胡花,不但購買了衣服、皮鞋,還隔三差五地去飯館豪飲海吃,還跟數名暗娼有染。

這就可疑了,那就接觸一下吧。專案組去鼓樓分局查了查去年拘留吳寶軒時的卷宗,決定以重新審查的名義將其拘留。拘人之後,隨即對吳寶軒的住所進行搜查。吳寶軒有兩處住所,都在鼓樓區,一處在孝義巷,那是跟妻子兒女一起住的地方;另一處在法海路,是其在武漢經商的舅舅的產業,委託其看守的。專案組對這兩處住所都進行了搜查,沒有發現什麼。

對吳寶軒進行了幾次訊問,他不承認自己騎過“馬牌”自行車。對於案發時間的行蹤,他說在其法海路的那處住所睡覺,還振振有詞似的向偵查員“請教”:深更半夜不在家睡覺,我是有毛病嗎?

這樣,案件進入了僵持狀態。但由於吳寶軒不能提供“不在現場”的證明,所以不能放人。

正當專案組通宵達旦開會討論如何走下一步的路時,這天晚上下了一夜的大雨。這場大雨是吳寶軒的剋星,他的末日來臨了——

法海路那裡吳寶軒舅舅的那份房產,是一幢有著五間平房、前後都有院子的住宅,四周圍著竹籬笆。這天早晨,派出所戶籍警小朱上班經過該宅院時,看見一群上學路過的孩子聚在後院竹籬笆邊向院內觀望,還七嘴八舌地議論著什麼。小朱是知道吳寶軒已被拘留的,昨天還參加了對該宅院的搜查,此刻見狀不禁感到奇怪,尋思一幢空宅裡還會有什麼值得觀望議論的事兒?於是自然要駐步一看。

這一看,就是一個激靈:後院一處地面上,露出了一輛藍色自行車的半截車身!

專案組聞訊趕到,起出車子一看,正是“馬牌”!而且還另有收穫:埋自行車的那個坑裡,還發現了一個鐵盒,打開,內有25兩黃金!

在證據面前,吳寶軒不得不招供——

1950年2月18日,以前跟他熟識的國民黨“保密局”特務鄭海棠、鄭秋桂找到他,以30兩黃金的代價讓他在福州市內縱火,並許願事成後若有暴露危險時可接其撤往國民黨統治的白犬島任職。吳寶軒見利眼開,一口答應。根據“二鄭”的指示,吳寶軒不必多操心,一切聽他們的安排就是。“二鄭”物色了縱火地點之後,在4月6日晚上給吳寶軒送來了那輛“馬牌”自行車、一桶煤油和一件特務專用的點火儀,命吳寶軒於4月8日夜間到江中路一帶棚戶區下手縱火。吳寶軒受命後,於4月7日、8日兩天連續去江中路踩點,最後選定了太極巷作為縱火點。

“二鄭”交給吳寶軒作案工具時,關照過作案之後必須把自行車、點火儀都扔掉,但吳寶軒捨不得把自行車扔掉,就自作主張把車騎回法海路住所,連同25兩賞金(5兩作揮霍用)一起埋在後院。沒想到心急慌忙之中埋得太淺,一場大雨就讓“馬牌”露了餡。

1950年9月29日,反革命縱火犯吳寶軒被福州市軍管會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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