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湖南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上調,明年4月1日恢復執行調整前價格

衡陽日報綜合12月7日,記者從省發展改革委瞭解到,為確保冬季保供、節約用能,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啟動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調整機制,聯動上調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具體說來,在這期間,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邵陽、岳陽、常德、益陽、婁底等9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最高聯動上調0.37元/方,聯動上調後,9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分別為:3.33、3.33、3.33、3.69、3.57、3.57、3.38、3.73、3.99元/立方米。2019年4月1日恢復執行調整前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這只是針對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對居民用氣則是保量保價,門站價格不上浮。

為什麼到了冬季就會啟動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調整機制?最高聯動上調0.37元/方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針對低收入群體又會有何保障措施?對此,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根據國家部署,大力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切實降低企業用氣成本,非居民用氣價格得到大幅度降低,用氣企業得到了實惠。在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的同時,國家不斷擴大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程度,允許上游供氣企業在採暖季上浮供氣氣源價格,並要求各地建立上下游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藍天保衛戰的持續推進,國內用氣規模不斷擴大。由於國內氣源資源有限,國際氣源受油價上漲影響,加之我國進口規模大,造成進口氣源價格上漲。今年以來,由於氣源緊張,冬季氣源有一定缺口,價格出現上漲。為此,中石油公司已從9月1日起上調湖南供氣氣源價格。(編輯:謝丹 責編:雷昕 三審:李少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