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與貨車發生刮擦,貨車司機在交警隊辦公室刺死對方一家三口,對此你怎麼看?

閒雲湖影日悠悠


真是可悲可惜可嘆,交通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反而是處理事故而引發兇殺,導致一家三口慘死刀下,兇手真是殘暴,估計其小命也是不保!

事情很簡單,貨車司機劉某入職不久,開著貨車去送貨,行駛在路上,因為前方修路有圍擋,為了避讓,打方向盤時刮蹭到了同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

事故發生後,劉某不知是什麼心理,沒有停車,但是車跑了,但是車牌號卻被人記不下來了,所以順碼摸車,很快就找到他了。

經過調查,認定劉某負此次事故的全責。綜合新聞來看,劉某與死者們的分歧在於:劉某沒錢修車,要求走保險,死者認為劉某逃逸,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一是害怕賠付有麻煩,二是不願意配合劉某作假,說其沒有逃逸,希望劉某先行墊付,然後憑維修發票去保險公司理賠。

這是一個僵局,死者堅持原則沒有錯,但是劉某又確實沒有錢,如果將其逼到牆角,就像他自己所說,反正死者的命比自己的命值錢,於是乎就鋌而走險,來個魚死網破了!

遇到這種情況,死結總要去解,也許就是那種“花錢消災”,自認倒黴了,否則怎麼辦,就跟路遇劫匪,錢重要還是命重要,顯然大家都會作出正確選擇!

殺人償命,這是天經地義之事,只是這一切本可以避免的,唉……


打虎拍蠅


本案中劉某負全責,劉某也認可了,只要求王某可以讓他走保險,而且劉某還沒有正式入職,且生活拮据,根本無力承擔這倆萬塊錢。而王某一家執意要求按交通逃逸來處理,這樣的話,就意味著全部賠償都得劉某自掏腰包,這樣,就把貨車司機逼到絕路上了……而且劉某已經流露出同歸於盡的想法,在給王某的短信中是這樣說的“你們的命比我的值錢吧”

如果王某一家通情達理,滿可以通過協商走保險,這樣的話,他們可以如願的得到在他們眼裡認為的小錢,而劉某也可以通過保險賠償把壓力降到最低限度,這豈不是兩全其美。

但是,現實中王某一家是怎麼做的呢?一方面非要那兩萬塊錢,而且堅決不同意調解,不走保險,非得把貨車司機逼上梁山,在收到死亡威脅的情況下,依然不為所動,在他看來為了這點“小錢”劉某沒那個膽,可實際情況是,貨車司機已生無可戀,就算當時有交警在場,這起殺戮也是不可避免的,只是換一個場所,亦或是交警也跟著倒黴罷了。

我想說的是,別把事做絕了,給他人一個機會,其實就是給自己一個機會。把窮人逼上絕路了,你連下跪道歉的機會都沒有了。




過的槓槓好


是什麼樣的要求讓貨車司機選擇了殺人滅口!?

事故原因很簡單,一出再簡單不過的剮蹭!貨車全責。

本來雙方走保險,貨車賠償轎車部分金錢,這樣的事就過去了,但是,雙方在車禍現場幾度協商未果,貨車司機開車離去。

為什麼協商未果?

如果你貨車司機,當對方開口要求你給一個遠遠超過車禍損失的賠償時候,你會答應嗎?

不會!1000元的車損,卻要求5000元的賠償,任誰都不會同意!1000元的車損,1500元的賠償,任誰都不會耍賴推脫。

抱著訛人的心態,妄想借此發筆小財的心理,將一個生活艱辛的貨車司機推到了生命的邊沿 。

預知協調結果,指使他攜刀赴會

車禍現場與轎車家人的幾度協商都無法達成一致,所以貨車司機應該是預知了交警隊協調的結果,也預知了轎車家人會有的態度和行為,所以,鬼使神差的指使自己帶著刀前去協調。

沒有人願意去殺人,我想貨車司機也想和平解決,如果他真的性格缺陷,殘暴血腥,那麼車禍現場他就可以殺害轎車一家三口,開車撞人就可以,何必等到交警隊呢!?

不說什麼得饒人處且饒人,那樣也會縱容違法者的肆無忌憚,但我們追求:遇事處理要合規且合理。


我是安國平天下,身邊人都關注的寫作者!


安國平天下


前幾天掛碰到一個電動車,我的主責,對方次則。我三則入的一百萬。發生事故當時對方不願意私了,經公車子被扣。三天後事故科打電話讓我們雙方去協商,去之前問過保險公司有個快速理賠的程序最高賠付六千,到事故科後對方開口要六千,正好可完美,可是剛答應了,對方一個男親屬來一句你個人再拿一千,一共賠付七千。我反問為什麼我個人要拿,對方說保險公司賠付的是保險公司的錢,你個人不拿錢不行。我說保險公司賠付的錢不是代表我賠付麼。對方男親屬說我們不管那麼多,因為你碰到人了,你不拿錢不行。開始胡攪蠻纏,一口咬定非讓我個人拿一千。最後不歡而散。之後沒再和對方聯繫過,直接委託的保險公司全權聯繫的對方。最後保險公司賠付對方了七千五。我個人沒有墊付一毛錢。開始想著畢竟碰到人了,出於人道主義想墊付一點費用。可是保險公司見過這種事情太多了,直接建議我不墊付,不看望,這樣雖說道義上說不過去,但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為只要你的合理的所有費用保險公司都可以賠付。如果去和對方照頭碰到對方親屬胡攪蠻纏很容易發生不必要的麻煩。你有時候想著心裡過不去,可對方不一定是好人。


微風最美的憂傷191488539


我是大貨車司機!!!這裡我分析一下大貨車司機的心裡吧!!!眾所周知大貨車司機,社會地位底下,經常受氣!!!現在大貨車司機的工資組成部分,有一半是受氣賺來的!!!比方說貨主給你氣受,你要是不受,你就拉不到貨!!!還有裝卸工要小費,門衛,保安!!!交警,路政,運管,碰瓷的!!!凡事能接觸到的人,都可以欺負一下大車司機!!!因為我們不想耽誤時間!!!有時候只能忍氣吞聲!!!久而久之,內心的怨氣可想而知!!!可能剛好這一家三口,又裝逼了!!!司機受夠了!!!終於爆發了!!!悲劇發生了!!!還有一點就是,有時候大車司機見慣了生死!!!因為每天都有車禍!!!也就不太在乎了!!!





陳司令215926088


看到這個真事,想起多年前報道的一件事,一個夏天在一小區門口,一富家女開豪車剛出門就和小區門口修自行車的師傅發生刮擦,女孩家父母聞訊趕到與修自行車的發生爭吵,好像因為賠錢數目女孩一家不依不饒,惡語相加,烈日炎炎,人們本來心氣就浮躁,再加上被長時間辱罵,開始還忍辱負重的修車師傅,終於被罵紅了眼,惡向膽邊生,修車師傅拿起修車尖椎將三人刺死!!!一念之間,兩個家庭都完了!!!出了糾紛相互間要多諒解,以尊重他人的心態處理事故,不要以為有錢有勢就充滿了十足霸道,萬事把握一個度!退一步海闊天空,得饒人處且饒人,放過了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物動心焉


10月22日,王小飛(化名)的妹妹駕駛小轎車載著父母,與劉某的貨車發生刮擦;雙方數次協商無果後,交警通知雙方於10月26日到交警中隊處理。在交警離開辦公室去取相關文書時,劉某持刀捅向三人。案發後12分鐘,第一輛120救護車趕到現場,經查,三人已無生命體徵。

其實這只是一起簡單的刮擦事故,但是王家人認為劉某逃逸,不肯走保險,而要劉某自己承擔責任,他覺得太大(2萬多元),在協商期間,劉某發信息給王小飛父親:“王先生,希望您能夠同意,我來走保險,因為實在沒有錢,如果把人逼急了,我想誰都不會幸福美滿地生活,您的命總比我的命值錢吧?”對於劉某的威脅,王家人沒有重視,既沒有報警也沒有同意走保險。

劉某僅僅因為一起簡單的車禍就蓄謀殺害三人,天理難容,自有法律審判,但是交警大隊是否有瀆職嫌疑了?這個需要督察部門核查。

這起事情也給我們提了個醒,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不如意的人,當我們與他們發生衝突時,忍讓一步是否就會有不一樣的結局了?值得我們大家深思!


小羅說深圳


調解過程中,一般有過錯方持有“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心理就比較容易調解成功,另一方持有“給個臺階就下”的心態也會有助於調解成功。

縱觀本事件

劉某已經被認定為全責無逃逸,且願意賠償奧迪車主王某一家的損失,只是需要車主配合走個保險,在此種情況下,王某並不予以配合,一直要求私了,就屬於明顯地“給臉不要”了。


然而調解時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譬如類似案件,有的人可能出100萬,有的人可能只出2萬,其中起決定因素的是出錢方的經濟實力。本事件中劉某剛剛找到工作,尚未轉正,經濟拮据,此種情況下,真是能拿到錢就不錯了。

當然,因為一件剮蹭要了王某一家三口的性命,即使被害人王某一家存在過錯,劉某的行為也不會得到寬恕,必須讓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個人觀點

人在江湖混,總是要還的,所以奉勸各位得饒人處且饒人;

一件小事,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讓其往壞的方向發展,難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秘語相傳


看了這件事全前因後果,也看了這些詳論和文章,讓我想起前不久廣東那邊也發生件事,事情起因是一輛摩托車司機因手續不全被交警抓住,要罰款2千元錢,其司機本人有點殘廢,單身一人,還是不久從監獄出來,摩托車也是從朋友借5佰元錢買的二手車,靠摩的帶客生話,當時向交警求情,但交警不為所動扣押摩托車叫司機取錢,過幾天,那司機懷裡帶刀,在交警辦麼室內將扣押車人員捅死,跟這件事很相似,只不過人員不同,我只想說,從道理說,肯定司機偏激,固執造成後果發生,從另一方面,為2千到2萬,這也可能是壓死司機最後一根稻草,希望社會能互相體諒,互相理解,則社會和諧,人間悲劇會少發生


好未來34


不出意外,這個案子涉及到四條人命。讓人很唏噓,其實就是一起簡單的車輛擦碰,本來走保險就可以順利解決的。不知道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還是肇事司機戾氣太重,抑或是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

事情發生後,感覺網上評論有些一邊倒的同情肇事司機。還是希望大家冷靜的看待這件事情。在這個事件中,肇事司機出來打工辛苦不錯,可是整個事件的責任基本上全在肇事司機一方。本來車輛擦碰,正常報保險就可以了,大不了明年多幾百保費,沒有理由談不攏就開車揚長而去。這樣被認為是交通肇事逃逸,最終將自己陷入被動的境地,這是對社會規則的漠視,此其一。

肇事司機確實經濟有困難,大家也可以理解。可是經濟困難從來都不是伸出屠刀的理由,提前準備刀具殺死一家三口,手段相當殘忍。這種殺人又不同於張扣扣為母復仇,這種殺人只能顯得戾氣太重,最終還要搭上自己的一條命,何必呢?何苦呢?錢總是可以賺到的,年輕的生命可就只有一次。也有人說,是因為對方一家人得繞人處不饒人。案件的細節披露的還不多,不清楚雙方在交談之中對方是否有人身攻擊一類的說辭。單純從案件表面來看,對方在肇事司機逃逸之後,不配合報保險,似乎也沒有大的過錯。如果說有什麼教訓的話,應該只能是運氣不好吧。

這件事情一出,交警部門也挺麻煩。可以想象得到,各地基層交警部門以後需要購置安檢設施了。更傾向於這種事情屬於突發事件,但是總是有安檢不嚴、人身安全保護不力的問題,想必適當的補償應該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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