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門檻降低 1元也可投資

理財子公司新規落地 以後投資切記“買者自負”

理財門檻降低 1元也可投資

12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下稱《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距離10月19日意見稿的發佈過去了將近一個半月。整體來看,《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與意見稿相差不太大,包括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擴大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範圍、不強制面籤、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今後買理財產品會產生哪些變化?根據新規,理財子公司不再設置銷售起點,公募理財產品最低1元就可購買。此外,投資者無需面籤,也讓普通投資者購買理財時體驗更好。同時,銀行理財產品將更加豐富,因為理財子公司公募可直接投向股票,投資非標債權等。賦予更多選擇的同時,也給普通投資者賦予了更多的責任,未來投資者需要多瞭解產品披露信息和對應的風險,不能像過去那樣“瞎買”理財產品了!

無需面籤 銀行理財產品也可“網購”

此前,銀行理財有個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必須到線下網點面籤,做風險評估問卷,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對這一點並沒有做出調整。

根據《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銀行理財子公司銷售理財產品的,應當在非機構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通過本公司渠道(含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也就是說,今後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既可以在營業場所做風險評估,也可以通過電子渠道做風險評估。“購買理財產品更加便捷。”融360分析師劉銀平對記者如是表示。其認為,線下面籤這種事放開了之後,有利於銀行吸收更多的年輕客戶。

此外,銀行理財部門發行的理財產品,只能通過銀行本行或其他銀行渠道銷售。理財子公司的銷售渠道進一步放寬,既可以通過銀行渠道銷售,也可以通過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銷。“今後在互聯網理財平臺也有望買到銀行理財產品,前提條件是這些平臺獲得銀保監會的代銷許可。”劉銀平說。

需要注意的是,選擇電子渠道面籤時,即使理財產品通過其他渠道代銷,也需要在本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評估。“若客戶在第三方平臺上進行首次購買時,按照要求則必須鏈接回本行的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這樣的銷售體驗恐怕並不好。”湖南三湘銀行資深研究員譚松珩指出,“第三方平臺拱手將客戶信息提供給銀行,恐怕也難以接受。”

產品更加豐富 滿足不同投資者需求

“理財產品更加豐富,可選餘地更多。理財產品在期限、風險、收益、種類方面都更加豐富,能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的需求。”劉銀平說。

根據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銀行私募理財產品允許直接投資股票,公募理財產品可以通過公募基金簡介投資股票,《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指出,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產品允許直接投資股票。不過只能投資上市交易的股票,不能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全部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與此同時,《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還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理財產品分為優先級和劣後級子產品,優先級比較穩定,不管產品盈虧如何,都能獲得相對穩定的收益,當然,收益率不會太高;在分配給優先級收益之後,理財資金的盈虧都算作劣後級,賺的時候能賺的更多,虧的時候也會虧的更多。分級理財產品的劣後級指的是高風險、高槓杆的部分。

“銀行理財之前的定位是穩健型理財產品,尤其是面向普通投資者發行的產品,但是今後理財子公司可以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給了普通個人投資者博取高收益的機會,也帶來了更多的風險。”劉銀平表示。

但交通金融研究中心銀行分析師許文兵認為,分級產品的放開有利於銀行更好地發揮對基礎資產組合的風險管理優勢,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選擇,但這並不會改變銀行理財產品風險偏好相對較低的狀況,分級產品的定位應當是對現有產品體系的良好補充。

理財門檻降低 1元也可投資

原來商業銀行單隻公募理財產品銷售門檻最低5萬元,在理財新規中,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門檻由5萬元降至1萬元,10月份開始,很多銀行已經開始執行這一標準。在《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不再設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

“這也意味著,理財子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同產品的銷售起點,1元起投的理財產品將合規化,這比公募基金的門檻還要低。”劉銀平表示。

根據規定,目前公募基金中,貨幣基金1元起投,非貨幣類基金1000元起投,而券商的資管產品門檻更高,5萬元起投。“理財子公司不設產品銷售起點,這一點相對於其他資管公司來說優勢很大,現金管理類產品及定開式產品將非常有競爭力。”劉銀平認為。

但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分析師楊慧敏則認為,理財子公司未來或會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型設置不同的銷售起點。比如,現金管理類產品將會對標貨幣基金,銷售起點或會從現在的1萬元繼續降低至1000元,“封閉式淨值型產品,銷售起點可能不會太低,單位淨值的每日變化更要求投資者擁有一定的風險意識,所以不太適合太低的銷售門檻。”

劉銀平認為,這將使得理財產品更加親民。“無論是5萬元還是1萬元,對於很多個人投資者來說門檻仍然偏高,但如果能推出更低門檻的理財產品,則能包容更多的年輕群體或低收入群體。”

不要將銀行理財當作類存款產品

業內建議

長期以來,銀行理財無論保本還是非保本,在剛性兌付的大背景下大概率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然而,理財子公司將是一個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產品均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從“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產品的定義來看,銀行理財產品均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未來銀行理財產品不再有保本類的理財產品。

同時理財子公司的投資渠道更加寬泛,產品多樣化更豐富的同時,也意味著因為產品投向不同,優先級不同,部分產品風險也相對較高。這也要求投資者需要具備更高的風險意識,不能光看收益不考慮風險問題。

對此,劉銀平建議投資者“不能再閉著眼睛買理財了,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風險意識”。

有業內人士建議,投資者不能將銀行理財再當作類存款產品,而應當是一類淨值會波動、投資收益不確定、更加市場化的產品。以前,銀行理財產品的客戶主要關注預期收益率,而未來則應關注產品的條款和要素設計、投資對象等多方面的內容;與此同時,還要加強風險意識,從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出發,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普益標準研究員趙璐指出,未來投資者對於自己所購買的投資理財產品必須明確“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在選擇產品時,充分了解產品披露的信息和風險,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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