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個體戶定額徵收!會計必須知曉,個體戶也要建賬!

北京取消個體戶定額徵收!會計必須知曉,個體戶也要建賬!

查賬徵收意味什麼?對個體工商戶有什麼影響?

北京取消個體戶定額徵收!會計必須知曉,個體戶也要建賬!

個體工商戶將逐步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徵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徵收。依據原《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稅務機關停止定期定額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定期定額戶。

查賬徵收並不意味著要對個體戶展開查賬,此舉意味著目前個體戶已經不適用“核定徵收”的方式,是對徵稅目標身份重新的核準判定,也是行業自身發展重新的定位。

對於個體戶來說,查賬徵收的方式可能要更復雜一些。有完備的會計審核制度,能夠清晰精準的計算和核準個體戶的成本,按收入減成本費用後的利潤找適用稅率,然後再計算繳納的稅。

關於個體戶的政策變化必須提醒大家:除了查賬徵收,個體戶也要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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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的幾個在稅收上的表現~

一、可以不登記名稱,會出現以經營者姓名為銷售方的發票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2、小結:

1)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不登記個體工商戶的名稱。

2)若不登記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則開具發票(或代開發票)時,只能以經營者姓名為銷售方,而不是以個體工商戶名稱為銷售方的開具或代開發票。

二、變更經營者(老闆),需要重新註冊登記,出現新的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

2、小結:

1)經營者變更=個體工商戶變更,需要註銷登記後重新註冊登記。

2)經營者一變,就需要取得新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三、可以不開賬戶,用經營者的個人賬戶收付款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2、小結:

1)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立銀行賬戶。

2)實踐中,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的個人賬戶收付款較為 保險。

四、有免於工商登記的,無營業執照的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2、小結:

1)實踐中,一般各地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免於工商登記。注意:免於工商登記,不代表不進行管理。工商部門會要求進行備案管理,就是說工商對該類主體還是有管理的,只是較為簡單而已。

2)該類經營主體如何繳稅,開發票?以個人為主體繳稅,申請代開發票!

五、總結

1、個體工商戶是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主體。本質上屬於自然人。

2、在《民法總則》中將個體工商戶列為自然人同一類民事主體。因此屬性,工商註冊等行政管理較為簡單,呈現在稅收上有了上述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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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怎麼建賬?會計別弄錯了

個體戶怎麼建賬?可以按小企業會計制度建帳嗎?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複式賬或簡易賬,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個人戶可以代開專票嗎?個體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有限額嗎?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暫無限額規定。企業連續12個月或4個季度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對於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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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是不是可以少繳稅啊?

個體戶是不是不用記賬啊?

個體戶也會被工商稅務抽查嗎?

個體戶不幹了要去註銷嗎?

這要從個體戶的法定地位和責任義務說起…

1、辦理過工商登記的個體戶是正規的商事主體

個體戶和流動攤販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要辦理工商登記,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自己的門面,有的還需要辦理相關經營許可證…

如果你都沒有,那你要去補齊證件,懸掛於店面醒目位置,否則就是無證經營了!

無證經營很恐怖,還用我說嘛?

這些手續都辦好之後,才能領取發票,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

而且個體戶每年也要進行工商年報、稅務年報,當然也面臨工商、稅務的檢查。


2、個體戶也要記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二十二條說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我們就一小小的個體戶,還記什麼賬啊?而且也不會呀!為此再請個會計根本沒必要好不好?

如果實在沒有建賬能力,人家也明確給出了法子: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因此,不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都必須記賬。


3、增值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需要申報

其實,記賬是為了報稅。只要進行銷售或提供服務,增值稅都少不了;公司要繳的企業所得稅,個體戶雖然沒有這一項,但是個體戶有個人生產經營所得要申報。

各位老闆別急,還沒說完呢~報稅不等於繳稅!

“月入三萬可免稅”聽說過沒有?

這是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一個優惠政策,一般個體戶沒有特別申請都是小規模納稅人,當然可以享受。現在很多城市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所以準確的說,是季入9萬免增值稅。也就是說,你一個季度(3個月)的銷售額在9萬元以內,就不用繳增值稅!

雖然不用繳,但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的步驟可不能少,否則就是稅務逾期,也是要罰款的哦~


4、個體戶也會被工商、稅務抽查

有些人認為,個體戶一般都不會被檢查!

殊不知,蒼蠅腿兒也是肉啊!

每年工商年報之後的“雙隨機”抽查,個體戶都佔相當大的比例:很多個體戶不知道自己需要年報,或是因為之前沒有記賬,隨便填寫數據,導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稅務方面,不少個體戶以為自己不用報稅,長期不申報或零申報,被納入“重點監控”,嚴重的還有可能成為“非正常戶”、“D級納稅人”…


5、不記賬、不報稅後果很嚴重!

如果你硬是不記賬不報稅的話,那後果就嚴重了: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除了《稅收徵管法》之外,各地還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來看看深圳怎麼罰,精確到天哦~

北京取消個體戶定額徵收!會計必須知曉,個體戶也要建賬!


當然,除了支付罰款之外,這補賬、補申報肯定都少不了!


6、個體戶不經營了也不能不管,要按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不論是自己不想幹了,還是轉讓給別人了,或是營業執照被吊銷了,都需要辦理註銷登記,這是很多老闆忽視的。

因為只有辦理了註銷登記才是一個商事主體法律地位的終結,不然作為負責人的老闆還要一直為這個你曾經註冊的小店承擔責任。


7、個體戶註銷也需要走稅務註銷和工商註銷流程

先來說說個體戶註銷需要的資料,其實和一般公司註銷時差不多,包括:

①租賃憑證、租賃合同及承租發票

②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③近三年財務報表及記賬憑證,如果該個體戶是查賬徵收,那麼賬本一定要有

④公章

⑤銀行繳稅流水單

⑥已核銷的發票及未核銷發票

⑦有繳納社保的個體戶還需要提供社保相關資料

有了這些資料,才能按照“註銷國稅稅務登記-→註銷地稅稅務登記-→註銷營業執照”的順序,完成個體戶的註銷登記。


8、註銷時,該補的賬、該報的稅都少不了

如果你之前都沒記過賬、報過稅,在註銷的時候,稅務局就要放大招了!

前面提過的,人家要賬本,你得補!人家要繳稅憑證,你都沒繳過,那還要補申報,交罰款!

怎麼樣,各位個體老闆,要不要記賬報稅,還是…再考慮考慮?

還是那句勸:現在工商、稅務查得嚴,只要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商事主體,都受到從“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監控,沒有什麼空子可鑽,像是記賬、報稅、年報、註銷登記這些最基本的要求,可不會因為你是個體戶,就“法外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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