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華為什麼可以繼承侯耀文的遺產?

過的槓槓好


侯耀華為什麼可以繼承侯耀文的遺產?

從法律上講,侯耀華確實有繼承侯耀文遺產的權力,不過他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他要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情況下,才享有繼承的真實權利。不管大家喜歡不喜歡侯耀華,這在法律層面講就是這個道理。法理如此。

下面我們從實際看:侯耀文突然去世,沒有立遺囑。這樣就只能按照繼承法走,事實上侯耀文有三段婚姻,侯耀文的父母不在,有兩個子女。雖然最後一段婚姻沒有領取結婚證,而我國婚姻法有取消了事實婚姻一說,但在具體的裁定中是會考慮這個情節的,否則那許多重婚的人就可以大行其事。所以首先從這個意義上講:他最後一位妻子,如果有領取結婚證,那麼就是最應該得到遺產的人。即使未領結婚證,也符合之前的“事實婚姻”,如果有遺產訴求也是有理可以循的。事實上這位女性,處理完喪失默默離開。值得稱道。

其次、兩個子女的繼承,就該怎麼繼承就怎麼繼承。

再次、事實是遺產暫時由侯耀華管理起來。

我們來分析一下原因。

一、兄弟情深,大家長自然的想法。於情合理,於法有悖,如果侯耀華處置得公正,那麼會是一段佳話。無可厚非。那個時間點就是需要這麼個有威望的人來處理。因為事情太多、人也太多。

二、從血肉親情來說,侯耀華對兩個侄女不可能沒有親情。可是大家應該明白老一套的封建思想還是在他這樣的曲藝人腦海裡作怪,尤其是相聲圈,什麼輩分種類的烏煙瘴氣。侯耀華自認為自己有權力處置弟弟的一切遺產,大家都要聽他的。這就是封建大家長的姿態。事實上他沒有處理好。

三、分兩個女孩財產,有兩個間接收益人,就是兩個前妻家庭,尤其是第二個前妻家庭,侯家非常忌諱。

四、再處置遺產的時候,侯耀華扮演了大裁決的角色。朋友、弟子等等人的裁定都由著他的喜好,而不是事實或者法律的規定。有瑕疵。

五、財產沒有公佈公證。為人猜疑。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還有很多,晨曦小荷不想在這裡論述了。

只是想把這個事情蓋棺定論一下,依法納稅人人有責,遺產稅一定要收,可是公民的財產不透明,怎麼個收法?這才是主要矛盾。子孫後代如果都靠遺產來生活那就不是一個有活力和公平的社會現象。所以要努力的收取遺產重稅,盤活社會的物質資產,帶動人們努力工作創造的活力,而不是養一群靠著遺產來發家致富的人。社會要給有能力的人更多的機會。有了遺產稅,還談什麼房產稅?國家還缺什麼稅收?真真切切地把遺產稅落實下去。利國利民。你敢繼承,國家就可以收稅。利好全國。

如果您贊同我的觀點,請點擊右上角的紅字“關注”,謝謝!













晨曦小荷


其實在這件事上,我是力挺侯耀華的。這是因為大女兒侯瓚從小就跟著和侯耀文離婚的媽媽生活,好像很多年基本就沒怎麼聯繫,在侯耀文去世的前兩年,才重新有點聯繫,父女二人的感情如何不得而知。 如果立遺囑的話,侯躍耀文願意把遺產的多少份額給這個女兒,還真不好說。而二女兒跟著戴志誠生活,如果繼承一定份額的遺產,實際上會讓戴志誠間接受益。戴志誠對於侯耀文當年造成的傷害,大家都知道。所作為侯家人,肯定是不願意看到這個當初無恥插足自己家族人婚姻的人,從中受益的。其實這當中最應該受益的人是和侯耀文生活了好幾年的那個舞蹈演員,兩個人是事實上的夫妻,但是由於沒有登記,遺產沒有她的份,我相信如果侯耀文有機會立遺囑的話,最大份額應該給她。但是她竟然沒有主張遺產,在安頓好侯耀文的後事之後悄然離去,是個真正有情義的女人。


趙老疙


侯耀華沒要過侯耀文的遺產後來官司也證明了,他也不需要那點錢,侯耀文留下的財產一共折現才800萬和一些古玩玉器,那些說值多少錢基本也是有價無市的根本換不了幾個錢,反而侯耀華是娛樂圈裡有名的富豪,京城到處房產身家5個億以上,後來給弟弟弄的墓地就花了一千多萬。

當時打官司打的也不是別的,一個是收的禮錢,女兒說都得給我,其實大家是看在侯家面子去的,紅白事的錢也不能說是給的你將來要還的,都給你你都移民了誰還?侯耀華還?其實女兒想要應該弄倆個收錢的,一個侯耀華方一個女兒方,那就沒什麼爭的了!當然,除了郭德綱那邊沒人會給女兒方錢,為什麼百度去!還有就是侯寶林的不少東西,那正確來說是侯家東西,哥倆根本沒細分放誰家都行,是大家的,人女兒說這在我爸家特麼都得給我,有些還是別人的東西,才弄出來的官司。


天聲人雨


侯耀文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是兩個同父異母的孩子,侯耀華作為侯耀文的二哥,在侯耀文有女兒的情況下,並沒有資格繼承遺產。

2007年6月,侯耀文突發心臟病猝死,由於生前並未訂立遺囑,自2007年7月出殯火化後,因親屬之間的遺產分配問題,直至2011年3月23日,去世近4年的侯耀文終於得以下葬。侯耀文長女侯瓚稱,父親去世後,所謂的遺產,自己僅見到一部車和一處含有欠貸的房產(玫瑰園別墅),對於父親遺產究竟有多少她並不清楚。2009年侯耀文兩個女兒將伯父侯耀華、牛成志、郭曉小夫妻等四人告上法庭,稱其侵佔父親遺產。該案歷經一年多的訴訟之後,最終以雙方和解告終。

侯耀華在侯耀文死後直接把侯耀文別墅搬空了,這個做的太不地道了。但葬禮所收的份子錢,及侯寶林留下的一些東西也不能都算做侯耀文的遺產,侯耀華做的有些缺德,所以這個案子才引起別人的詬病。


dn石頭


不單單是侯躍文的遺產之事!據說其中還有其他緣故!比如,老爺子侯寶林在世時一直跟侯躍文住在一起,包括收藏的一些名人字畫、古玩,還有朋友、外國友人贈送的一些禮品、字畫等等,老爺子去世後,那些東西一直放在侯躍文處。侯躍文去世突然,當然也就沒有遺囑,侯躍文兩邊家的孩子爭遺產,所以侯耀華是長輩,他得出面調解,。另外,站在侯耀華的監角度來講,老爺子的遺產,也不能單單讓老三侯躍文家的孩子繼承,說起來很複雜的的!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奉勸那些不知內情的看客,不要人云亦云,不要隨意下結論,亂說,亂罵!您認為那樣是對得,或許真相正好相反!您認為這樣是對得,或許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獨釣寒江雪194808981


首先呢侯耀文遺產糾紛雙方侯瓚侯耀華已與2010年8月20日雙方和解,具體內容從未向外透漏。現在回頭看,侯三爺於2007年突發心臟病離世。而當時他已離婚,倆個女兒都不在身邊,由哥哥侯耀華操辦後事。按傳統觀點,哥哥操辦後事應該對弟弟財產清點。由於侯三爺是突然離世,沒有立遺囑。他又有倆段婚姻,均離異。按照當時的採訪來看,有委託人委託其生前好友牛志成取出銀行存款來操辦。侯三爺有倆個女兒,如何分配遺產。這是最困難的。這裡就有一段相聲界的公案了,侯三爺的第二任妻子叫袁茵,是北影的高材生。年輕貌美,倆人育有一女。開始倆人感情很好,後來侯三爺升任鐵路文工團副團長,加上外出演出多。就託師侄煎鄰居戴志誠照看家裡。熟料倆人竟然相戀。後來紙裡包不住火,各自離婚,又火速結婚。雖然侯三爺對媒體沒說戴志誠的過,但倆人再未同臺表演也是事實。相聲這種傳統節目,一直重視禮儀規矩。戴志誠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韙戀上自己的嬸嬸並且結婚的。
可想而知對相聲界的衝擊。對了,戴志誠就是姜昆的搭檔,那個說侯三爺徒弟郭德綱相聲三俗的姜昆。而侯三爺的二女兒和母親一起生活,也就是其監管人就是氣死侯三爺的戴志誠。這樣一來,遺產糾紛就產生了,怎麼給二十多年未來往的大侄女侯瓚和由戴志誠撫養的妞妞分配遺產。但侯耀華將其弟弟遺產長期未向侯瓚說明情況也是事實。根據郭德綱的回憶,師傅侯三爺生前的收藏名錶字畫都不見蹤跡。這些都被侯耀華搬空。雖然雙方和解,但侯耀華意圖霸佔弟弟遺產的帽子是摘不掉的。


鹹魚6159


候二這事做的從道理上沒毛病。候耀文沒了,辦這棚白事的是候家。誰辦事誰收份子,這是公序良俗,沒的說。倆閨女爭遺產,候耀華是想全給老大,因為候家對不起人家。二閨女她媽給候耀文帶綠帽子,這是整個候家的恥辱。當時二閨女沒成年,如果分到家產肯定歸她母親掌握。這是候耀華忍不了的。其實候耀文真是沒留下多少財產。遠不如後來置辦的墳地多。郭德綱不知被誰攛掇的跳出來炮轟候耀華。其實他這事辦左了,他應該聯合候耀華去鬥姜昆、代志誠。如果沒有代志誠勾引候耀文媳婦兒這事,候耀文也不會那麼早就故去了。不管候耀華人品怎麼樣,他在這件事上做的沒毛病。盡到了一個當哥哥的義務。要是能把代志誠整死就完美了。


怎麼減都肥的胖子


權利肯定是有的,畢竟是親兄弟,但從法定繼承的角度,侯耀華是第二順序繼承人。

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 ,子女,父母

1、配偶。 即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或者妻,已經離婚的或者尚未結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繼承權;依據婚姻法的規定,構成事實婚姻的相互享有繼承權。 2、子女。3,父母。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沒有了,或者自願放棄繼承,才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進入遺產繼承。

侯耀文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大致關係是,第一任妻子與侯耀文於1979年結婚,生下了女兒侯瓚。在侯瓚4歲時,二人離婚,侯瓚被判給母親,從此沒有與侯耀文生活在一起。1993年,侯耀文娶了第二任妻子,5年後生下了第二個女兒侯懿珊,在2004年二人離婚。所以侯耀文先生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長女候瓚,次女候懿珊。

但遺產繼承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死者的個人財產才是遺產,如果其中有第三方主張權利,那麼該部分財產就應該理清之後,才能進入遺產繼承。侯耀華當時大搬運也是以這個由頭,當然這個必須自己舉證證明。咱們國家這種家族遺產從來就是最亂的,因為大部分人沒有法制觀念,也不會做什麼財產公證,而且即使有遺囑繼承,到時候誰誰誰都能拿出幾份來,鬧得更厲害。像候門這種大家族本來就財產混著用,誰說是自己的都能掰扯半天,所以後來法院調解完結,算是一件幸事,不然雙方鬧個幾年糟心不說,侯先生泉下也不得安寧。


鹹魚茶館


侯耀華是強行霸佔了侯耀文的遺產,而不是繼承,他沒有繼承權的。



侯耀文曾經的遺產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剛去世不久屍骨未寒,親人就反目成仇,遺產本來只有兩個女兒有繼承權,卻都被侯耀華霸佔了,為此,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把侯耀華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遺產,據估計,侯耀文的遺產有1000萬左右。

侯耀文去世以後,侯耀華第一時間到侯耀文生前居住的玫瑰園別墅主持料理後事,並且控制了別墅內所有的遺產和證件,此後的近兩年時間,侯耀華從來沒有主動邀請侯耀文的兩個女兒主動清點遺物,封存遺物,更沒有把遺物分配給她們的意圖。





作為侯耀文生前弟子的郭德綱仗義執言,公開發文質疑侯耀華霸佔師傅的遺產,從此與侯耀華下了很深的怨恨。

據說侯耀文生前的玫瑰園別墅裡面的古董字畫等收藏品全部被侯耀文拿走了,侯耀文生前開的奔馳車也被侯耀華霸佔了,甚至連侯耀文生前穿的西裝都被耀華拿去改了尺寸以後穿在自己身上,玫瑰園別墅是侯耀文貸款買的,侯耀文把裡面的遺產全部霸佔了之後,只留下一個空別墅和未還清的按揭貸款。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侯耀華的兒子侯軍在遺產分配的問題上竟然也和父親背道而馳,是站在侯耀文的兩個女兒這邊的。





這場風波最後庭外和解,想必侯耀文的兩個女兒得到了她們應有的財產,侯耀華作出了讓步,他本來就沒有繼承權,也不在乎侯耀文的區區1000萬的財產,只是犯賤了一下。


R娛記


相聲表演藝術家侯耀文去世後,遺產分配鬧了很大風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的順序是:先給父母,再給子女,最後是配偶,如果這三者都不存在或放棄繼承,那麼就會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最後才是兄弟姐妹。

因為侯耀文生前沒有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他有兩個女兒並且沒有放棄繼承權,他的遺產就應該先給兩個女兒,所以他的二哥侯耀華是沒有得到繼承權的。

侯耀文生前有過兩段婚姻,1979年和舞蹈演員劉彥結婚,生了大女兒侯瓚,後在1990年兩人就離婚了。隨後在1993年侯耀文又和袁茵結婚,生了小女兒妞妞,2004年因為袁茵出軌,兩人又離婚了。據說侯耀文深受打擊,侯耀華認為他是被袁茵氣死的。

兩個女兒在父母離婚後都由其母撫養,因此侯耀文去世時兩人都不在身邊。作為二哥的侯耀華負責處理後事,也因此給了他染指的機會,他老實不客氣,帶了一幫人把侯耀文家裡能搬的都搬走了。

玫瑰園別墅貸款催繳,兩個女兒便和她們的二伯打起了官司。大女兒侯瓚先是在2009年2月起訴妹妹妞妞,要求依法分割侯耀文名下的財產。

在2009年6月23日,侯瓚又提交了申請,和妹妹妞妞兩人成了原告,追加侯耀華、牛成志和郭曉小夫婦四人為被告,要求他們返還侵佔的父親遺產。最後在2010年8月20日,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以和解方式結案。

而侯耀文徒弟郭德綱,此前一直公開支持師妹侯瓚,在官司完結後,也買下了玫瑰園別墅,銀行那邊貸款也因此結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