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同意高通“在中國禁售部分iPhone手機”請求,你怎麼看?

dongyangwoainisy


我們先說事,新聞只有一條:福州中院禁售部分蘋果產品,但是細節還有不少。

1、該案所涉專利使消費者能夠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應用時通過觸摸屏對應用進行管理。這兩項專利可以被蘋果技術上重置來解決,所以殺傷力其實不大。

2、本案是臨時禁售。即使是禁售也是蘋果的老產品,所以實際上無論是資本市場還是蘋果自己,都只是受了點心理挫折。而沒有從根本上出現誰輸誰贏。

綜上,美國兩家企業高通和蘋果的官司,預計並不會引起什麼大的波瀾。但是從心理上面,實際上對於蘋果的銷售勢頭有影響。

有時候很多事情是講趨勢的,有時候好事扎堆的來,有時候黑天鵝不知道哪裡冒出來。蘋果由於銷售定位錯誤,實際上如今的市場份額正在下降。而這些小挫折容易形成更差的外部認知。蘋果的閉環,需要有更加領先的技術為後盾,而明顯,蘋果近幾年逐步進入成熟期,且很容易滑落到衰退期。本次裁定沒有大影響,但是可一葉知秋。

不過好在,5G賽跑又要開始了。

對於大環境,不能說完全無關,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人關注。實際上不要從結果上去看,是蘋果贏還是高通贏,都是美國企業,輸贏不重要,主動作為審理此類型的案件才是最重要的。既然是打官司,有結果就行,就說明我們將專利規則當回事。


凱恩斯


兩個美國企業之爭,中國法院當然要好好對待,公平公正審判,如果蘋果確實侵犯了高通的專利權,法院當然有權禁止蘋果在中國銷售侵犯專利權得這部分手機……

這種“禁令”在知識產權領域是很常見的,一般而言,被侵犯了專利權的專利權人,其起訴的除了是要求被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責任,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制止侵權行為的繼續發生,所以專利權人在起訴前,一般都會申請一個“訴前禁令”,這個訴前禁令是知識產權案件中應用比較廣泛的一個制度,它是指為了制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防止被侵權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根據被侵權人的申請,在還沒正式開庭審判前就裁定禁止侵權人作出的一定行為,例如禁止蘋果繼續銷售侵犯專利權的手機

除此之外,如果已經經過了開庭審判,法院最終認定了蘋果的部分手機構成侵權,那根據高通公司要求蘋果停止侵權的訴訟請求,法院也是可以判決蘋果公司禁止在中國銷售這部分侵權手機的

但是目前來看只是一審案件,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個案件要經過二審法院的審理認定,才能最終發生法律效力,目前蘋果公司已經提起了上訴,最終蘋果是否會認定為侵權,法院是否能夠據此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銷售部分侵權收集,就要看二審法院了,讓我們靜待案件的審判結果吧!


李欽宇


高通與蘋果之間的專利糾紛自去年1月正式爆發以來,至今已有近兩年的時間。蘋果在拒絕支付專利授權費的同時,也在逐步減少對應高通基帶芯片的採購,今年新一代的iPhone更是完全拋棄了高通的基帶芯片。難怪高通這麼火大。這種法院的禁制令其實是國際通用做法。

福州中院應高通公司的請求,發佈訴中禁令,要求在中國禁止銷售數款蘋果手機的做法是符合國際司法實際的。這種訴中禁令或者法庭禁制令,指以法庭命令的形式實施的臨時司法救濟,以往多見於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中,在我們國家的訴訟立法中尚未有明確規定。我們國家的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往往是保護家暴當事人或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禁制令。在民事訴訟中禁止侵權產品的銷售並不多見,當然這也說明了我們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還任重道遠。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福州中院也批准了福建晉華與聯電對於美光的訴中禁令。記得華為剛走上國際市場時,就遭遇了思科在歐美提起的銷售禁制令,最終華為在訴訟中證明了自己產品源代碼是健康的才得以過關。產品禁制令往往與各大廠商之間的專利糾紛有關。

所以蘋果公司還是老老實實的通過訴訟來解決專利問題吧,這不正是歐美鼓吹的法律途徑麼?只要通過法院審清楚了,把理說透了,怎麼樣都成。我們姑且把這事按照普通的商業專利糾紛案件來看待吧。


律師獨角獸


首先該案雖然已經做出一審判決,但是畢竟蘋果一方已經提起上訴,所以目前來說這個“禁令”尚未生效,但是從個人角度來看,蘋果一方的想要繼續順利在華出售其品牌下的產品勢必需要對其軟件侵權的部分做出調整才是。

其次就目前兩國貿易戰來看,這場競爭與較量其實背後更多的還夾雜著兩國之間的“報復”心態,中國禁止在華出售蘋果手機,這個就是俗稱的禮尚往來吧。而且該禁令也是蘋果實際存在侵權狀況下才予以判處。

高通這會突然向蘋果發難,但是並不代表二審過程中不會出現調解,和解的可能性,只能說二審當中倘若不出現意外的情況下,一旦二審認定蘋果確實存在侵權,那麼蘋果就必須按照法院禁令要求禁止在華銷售其旗下的侵權產品,到時相信蘋果的損失必定慘重,勢必會在戰略上做出讓步,儘量與高通達成調解才是。

高通與蘋果之間的訴訟由來已久,這次是突然發難還是戰略所需,不得而知。只能寄希望於二審能夠儘快出現結果,一錘定音。


麋鹿說法


美國人自己的兩家公司互掐,由此格外吸引眼球啊!

高通和蘋果兩家都是美國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義務做大了,當然就難免在某些方面重合,你方指責我侵犯了你的利益,我方還以顏色,指責你侵犯了知識產權。

其實,國外大型跨國公司打官司也並非罕見的新聞,比如這家高通吧,近幾年來的官司就不斷,下面稍稍統計一下,就有:

1) 2015年7月16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對高通公司在消費設備基帶芯片組領域的行為展開兩項反壟斷調查;

2) 2016年7月,一群女性對高通公司提起了性別歧視的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歧視女性。該案於2017年8月結案。該公司同意支付1950萬美元;

3) 2017年1月,蘋果宣佈對高通提起10億美元的訴訟,指控高通對芯片收費過高,且未能支付10億美元的退款;

4) 2017年3月,韓國發現高通阻止三星向其他手機制造商銷售其芯片,正在啟動調查程序準備起訴;

5) 2018年1月24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對高通罰款9.97億歐元(12億美元)。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數據,罰款金額佔到高通2017年營業額的4.9%。

所以說,這一次由一家中國法院做出如此法律裁決,也不是什麼新聞。不過它的看點在於:

一) 中國法院依照自己的法律向國際跨國公司亮劍,值得點贊;

二) 知識產權案件的判決非常難以認定,比如這一次判定蘋果部分機型禁售,其它機型仍然暢通無阻;

三) 我國自己的企業也可以通過這些案例瞭解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被欺負了怎麼去向屬地法院打官司。

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夠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恐怕才是這場訴訟對國內企業走出去以後的隨身攜帶的護身符。


閒看秋風999


對於目前這起案件,中國法院所發佈的應當是一種訴前禁令。這種“禁令”在知識產權領域是很常見的。

它指的是,為了制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防止被侵權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在情況禁止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根據被侵權人的申請,在還沒正式開庭審判前就裁定盡職禁止侵權人作出的一定行為,例如禁止蘋果繼續銷售侵犯專利權的手機。

當然至於蘋果公司所生產的手機到底有沒有侵權,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如果蘋果公司真的出現了侵權的情況,那麼禁止蘋果手機在中國銷售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而且如果真的涉及侵權,就不僅僅是停止銷售的行為,還有可能要求蘋果公司對被侵權人進行經濟上的賠償。

當然對於問題到底最終結果如何?恐怕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漫長等待。因為畢竟這只是一審程序,即便是我方勝訴了,對方依然是可以上訴的,所以還是讓大家拭目以待吧!


任律師工作室


打左臉,還是打右臉,反正都是打你美國人的臉。你自己湊過來讓打的,現在打給你看。

高通蘋果這個案子的時間點很值得琢磨。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留給律師們去解讀。我們應該注意到的是高通和蘋果這個案子已經鬧了2年了,而今天我們的法院突然對“知識產權”高度重視,速戰速決地接受高通的要求,向蘋果發出傷害力巨大的“訴前禁止令”,不能不讓人聯想到當前的經濟大形勢

此外,兩個美國公司狗咬狗,也值得關注。不同於美國政府和法院流氓成性,一貫拿著它們“自家的家法”(國內法)來打壓我們的企業,高通蘋果一案,原告被告都是美國公司,不論法院支持哪一方都是支持你美國。打你左臉是為了保護你的右臉;抽你右臉當然是不想傷害你美國人的左臉。總而言之,是你自己湊過來讓打的。左右你挑,輕重由我決定。

法院的判決肯定是公正的,吃瓜的群眾只管會心地笑一笑!


七號臺


此前高通與蘋果專利訴訟案件糾紛不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iPhone禁售令,同意高通其有關“在中國禁售部分iPhone手機”的請求。在中國禁售的iPhone不包含最新的型號。對於高通這起案件,蘋果侵犯了高通的兩項軟件專利,主要關於在觸摸屏上調整照片大小和管理應用程序。

訴中臨時禁令就是訴訟中行為保全裁定

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按照高通的聲明臨時禁令已經開始生效,但根據蘋果的回應,高通對蘋果的訴訟似乎沒有形成影響,雙方的說法有些矛盾。這兩個訴訟中的臨時禁令(訴訟中行為保全),也導致出最新款的iphone手機外,其餘的都要面臨下架的風險!那麼什麼是訴訟中臨時禁令(訴訟中行為保全)呢?

什麼是訴訟中行為保全(訴訟中臨時禁令)?

行為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的概念中,為避免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或進一步的損害,法院得依他們的申請對相關當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對行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訴,但可以申請複議。具體到本案中高通表示,中國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機構目前正在對針對蘋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專利的類似救濟請求進行審理。在訴訟中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對蘋果公司的產品做出臨時禁令,以防高通公司的損害進一步加大,這種禁止令是暫時的,負有一定期限。看到高通和蘋果的訴訟總讓人聯想到中美兩國最近大打的貿易戰。背後的力量角逐可能耐人尋味,等待最後的判決!


劉輝律師


這真是一個開創未來的好消息。具體的法律問題由專家解答。

這次對高通和蘋果的判決意義在於,對國際經濟爭端的司法管轄與世界接軌。

經常說美國的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許多跨國公司受到美國法院嚴厲裁決。中興就是刻骨銘心的一例。有了福州中級法院的開創先河,相信中國企業也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由此想到了美國國會,經常是參眾兩院通過法案干涉別國內政,甚至逼迫美國政府採取制裁行動。美國這種似乎是民意大於天的裹挾,別的國家也可以效仿。別的國家民意機構為什麼不可以拿起貌似民意的武器保護自身利益。這個方法可以直擊美國民主的疼點,以牙還牙。

而且代價極低,舉舉手,記記票而已。

過去天真的認為,西方社會是法治社會,公平,公正,平等。沒想到法律和民意這麼複雜。作為個人和企業用法律保護自己卻是很重要。


老兵軍事觀察


12月10日,美國芯片製造商高通宣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支持高通的請求,在高通與蘋果公司的專利訴訟案期間,禁止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包括iPhone X、8Splus、8、7plus、7、6Splus、6S等7款在售商品。由於最新的iPhone XR已經棄用了高通基帶,在IOS的涉嫌侵權環節也進行了優化,因此不在禁售名單之列。應當說,電子信息領域的知識產權合作與互相侵犯,時常交織在一起,通過法律和市場的方式解決,才能控制風險、擴大利益。高通和蘋果之爭,是電子信息領域非常典型的知識產權糾紛,坐山觀虎鬥之時,有三點淺見與大家分享。

電子信息領域知識產權合作和侵權都是常態

電子信息領域的創新有其內在規律,即便你研發量子計算機也很難繞開目前電子信息領域的專利限制。知識技術儲備如此深厚、創新實力如此強勁的蘋果公司都難免侵犯其它公司的知識產權。作為這個領域後來者的中國公司想要走出一條自己的路完全沒有可能,想要不受別人的限制難度也非常大。任何一款中國產品中都必然有美國的技術和組件,反之亦然。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現實導致了除非伊朗不使用任何電子信息產品,否則向伊朗提供產品的公司都會有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禁令的原罪。美國人對這一情況非常清楚,拿電子信息產品說事,不僅是霸權主義的行徑,更是濫用霸權主義的行徑。

既然連蘋果公司都做不到完全的獨立創新,那麼想要突破其它公司和其它國家的限制和制裁,唯有擴大核心技術儲備這一條路可走。我要走的路,你在前面設卡;你的要走的路,我也在前面收費。只有做到能夠搞死其它公司的能力,才能不被人搞死。美國政府對付中興手起刀落十分痛快,對付華為就只能玩陰的,如果對付手握核心競爭力的荷蘭ASML公司(光刻機)、臺積電,美國人也只能想方設法的控制,玩硬的恐怕是不行的。

龐大的市場依然是制約美國非對稱競爭的利器

高通在福州法院起訴蘋果,蘋果此前也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了高通公司。兩家美國公司之所以會選擇在中國打官司,主要還是因為中國龐大的市場對於兩家公司的影響力越來越大,誰都承擔不起失去中國市場的巨大影響。目前,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的收入佔全部收入的20%左右,高通公司的這一比例接近70%。失去了中國市場,蘋果公司的圖標就可以再加上一個缺口了。而高通公司與中國市場完全是共存共榮的關係,美國政府制裁中國的手機生產商就是在制裁高通公司。

近期,美國政府使用盤外招對付中國的科技公司,不少中國企業和消費者首先想到的就是用實打實的市場購買力給美國人以教訓。深圳夢派科技公司、陝西利安發展集團、成都軟易達公司等一批中國企業都開始通過經濟手段對本公司員工使用蘋果手機進行懲罰,對使用國產手機給予補貼。而更多的中國消費者也開始自覺抵制蘋果手機等美國科技產品,用自己的方式對美國進行“制裁”。螢火之光雖然渺小,但是匯聚在一起也能與皓月爭輝。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象美國政府那樣使用盤外招對付一傢俬營公司,勢必會拖累高通、蘋果這樣的美國公司遭遇類似的打擊和消費者的報復,最終必然是雙輸的結果。你給我一拳,我也會回你一棍,難道美國人的智慧就只能在疼的受不了的時候,才能閃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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