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為什麼不把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費用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天涯A海角


對此,深圳資深商事律師,廣東灜尊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瀛和律師機構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段海宇律師回覆如下:

一、向社保部門繳納社保費是用人單位和員工的法定義務,既然是法定義務非因法定原因自然不能以任何形式免責。

二、單位把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費用直接發給員工個人,即使雙方達成自願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該員工事後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費,而且大多數地方,在此情況下,員工還可以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費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另外,如果員工發生工傷、患病,還可以要求單位賠償相關的社保待遇。


企業家法吧


你這個要求是完全不合理的,一般不予支持。

單位為每個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是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為本單位員工今後退休提供養老保障的的重要舉措。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為員工謀福利,如果繳納社保的費用直接發給員工,不但違法,而且對員工有害無利,作為單位的員工不能因為貪圖眼前的小利而誤了自己今後養老的大事。

一、用人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後果?

《社保法》頒佈後,對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的情形做了非常嚴厲的規定。從八十四條到八十九條都是講的處罰措施,其主要要點是:

一是罰款。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是滯納金。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是查封銀行賬戶。如果銀行賬戶上有資金,首先劃繳社保報費用。

四是拍賣資產。對銀行賬戶上的資金不夠繳納社保的,可以委託人民法院拍賣部分資產用於繳納社保。

五是刑事責任。以欺騙手段補繳社保或挪用社保資金的,觸犯刑法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二、為什麼不能把繳納社保的錢發給員工?

第一,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性質就是單位必須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必須將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的社保資金存入社保部門指定的財政專用賬戶,沒有按時存入的行為將視為“逾期或是沒有繳納”,就將面臨處罰的後果。

第二,依法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必須是繳納,而不是將應繳納社保的錢發給員工本人,否則單位就涉嫌違法。

第三,為了員工今後養老著想,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對單位、對員工都是功德無量的事情,既守法辦事,又為員工謀了福利,是一舉多得的好事情,員工應該給予支持和監督,而不是提出無理的,不合理的要求,既損害了單位的利益,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總之,單位不把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錢直接發給員工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


幫兄愛唱歌


1.法律不允許,勞動法規定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這個不是指導性,是強制性,必須買,尤其現在納入稅局繳款,更是加強措施避免公司違規不給員工繳納社保。

2.既然公司花同樣的錢,肯定會優先考慮對公司更有利的原則。繳納社保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在出現問題時給公司帶來相應的補償,比如不能辭退懷孕員工,繳納了生育保險,那員工產假的工資就有社保補助,還有工傷,工傷的範圍很廣,不只是在公司受到意外傷害,還包括上班路上,突發疾病等,有了工傷保險,公司又多了一層保障。

3.這是員工的福利。現在看來社保需要繳納金額多,年數久,但是是以後的保障,比如醫療,人不能保證不生病,但是有了醫保以後不會出現看不起病的情況,尤其是大病。還有失業險,假如哪天不幸被公司開除,至少還能有一份失業險來取得收入,保證暫時的生活。

綜上,我認為繳納社保是應該堅持的選擇,也是最基本的福利。


我說我叫小冒


社會保險法裡面明確規定企業必須為之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種險。

保險法規定員工應當參加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共同繳納社保,養老、醫療、失業保險都是有員工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負擔,個人不用繳納。也就是說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交納社保,除特殊情況,如金融危機,企業確有困難,經審批可以緩激或少繳。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勞動監察部門、社保徵繳部門都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查處。社保徵繳部門甚至可以直接從公司賬戶中劃款。

2019年1月,社保徵繳部門的職能將由國稅和地稅合併後的國家稅務局承擔,徵繳力度將進一步加強。

所以,並不是企業想不交就不交的。而且也不是職工和企業簽訂相應的協議,就能夠把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避免,如果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將社保費直接發給員工,會面臨著很大的風險,比如企業被查的風險,企業失信風險。

所以企業是不能也不會把社保錢發給員工。


天崖浪子517


這種想法很好,我相信大家也很支持。但是與法律的規定不符,我們必須要做合法公民,不是嗎?

我們可以看一下社會保險法怎麼規定的。社會保險法分為好多章節,裡面明確規定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大類。

每一類章節的第一句話,都是職工應當參加××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保險費,或者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職工不繳納××保險費。社保繳費費率是由各地方的社保部門確定的,全國並不統一。


養老、醫療、失業保險都是有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負擔。

也就是說法律規定我們企業和個人要交納社保。

當然也有例外人群,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或非全日制工作人員可以自己選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國家在社會保險法裡的措辭是:一個是應當,一個是可以。

職工應當參保,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保。這就是為什麼企業必須要給職工繳納社保的原因了。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沒有給職工繳納保險,勞動監察部門、社保徵繳部門都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查處。社保徵繳部門甚至可以直接從公司賬戶中劃款。

2019年1月,社保徵繳部門的職能將由國稅和地稅合併後的國家稅務局承擔,徵繳力度將進一步加強。


所以,並不是企業想不交就不交的。而且也不是職工和企業簽訂相應的協議,就能夠把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避免的。

其實職工應當看到我們可能面臨的風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只有參加了社保,我們才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困有所助。

尤其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就能確保我們未來退休年齡時就能夠享受退休待遇,而且多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待遇越高。對於低收入人群是一個很不錯的保障。

如果企業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直接將社保費發給職工,會面臨著很大的風險。

第一,是職工的道德風險。如果職工回頭後悔索要社保,勞動部門也會支持他。而且要按照發放工資的標準給職工繳納社保,而公司標準是加了單位給職工社保補貼的,反而會造成社保基數更高。

第二,企業被查風險。除了職工主動舉報維權外,實際上勞動部門每年也有相應的勞動保障執行情況普查任務。一旦被查到,一樣要被責令補繳社會保險。

第三,企業失信風險。企業不給職工繳納社保,未來將會納入社會誠信體系。這樣企業在融資、上市等情況下,都會受到不良影響。而且企業在招工時,也會被人家帶有色眼鏡看,根本不利於企業發展。

所以,還是建議企業給職工繳納社保的好。


暖心人社



wu吳金泉


發給職工就不能保證能為職工提供保障!如果把社保費發給員工,員工很有可能做不到專款專用,還有可能老無所養,病無所醫。到頭來還要依靠國家,依靠社會,依靠單位!


歲月留痕142685502


企業,單位繳納的社保,是統籌,不進個人帳戶,這在這社保法中明確的。統籌,在職工退休時,才拿點錢補入職工退休金中。


清碧閒人


有的員工來自農村!有的農村實行合作醫保和社保!是農村為農民兄弟繳的,所以象這類人,他不需要繳養老金,喜歡直接那錢!來的放便!


手機用戶50873537831吳樂平


參照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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