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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什麼,咱們已經制裁了谷歌、臉書、推特、美牛肉好多年……還以貿易壁壘的形式客觀上制裁了美汽車、美石油、美天氣熱、美通訊、美金融、美大豆……還有西方思想、文化(紙牌屋、生活大爆炸、*和跳跳虎……)……現在不過多了個蘋果而已,大驚小怪!
只是之前的這些制裁,沒有走法律途徑而已,現在終於逮著個機會,終於可以以法律之名制裁之。哈哈,看誰以後還敢說咱不是“依法治國”!哼,美帝國主義,別太囂張,看我“王法”,還不快快前來受降!
啥,讓我省著點?你老婆孩子都在美帝?不好意思,誤傷了。沒事,你老婆孩子在美帝買蘋果不受影響,咱也沒有制裁波音,不影響到您的。您和您家人在美帝,所有制裁都不會影響到你們,要膈應也是膈應國內那群屌絲。噗,他們開著一半價錢是稅的汽車、加著八塊一升的汽油,啥脾氣沒有,反倒還幫著咱鬧騰要抵制美貨呢,你說好笑不好笑?
噓,別說出來,小心他們醒了!
律法人生
一直以來,高通看起來都是很有“骨氣”的。面對與蘋果的專利紛爭,高通始終是據理力爭、頑強對抗。截至今年6月中旬,高通和蘋果打了50多場專利官司,且這些官司分佈於6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鬥爭是殘酷的,高通發佈的2018財年第四季度財報顯示,淨虧損為5億美元,全財年淨虧損更是高達49億美元。
對此,高通總裁克里斯蒂安諾·阿蒙坦言,“因為我們今年沒有給iPhone提供芯片,所以導致了芯片業務下滑。”而且,他表示,“高通將做好與蘋果之間‘零業務’的準備。”但很顯然,高通不會嚥下這口氣,轉身就在中國市場給了蘋果一記重拳——讓iPhone被禁售!看來高通不惜自損八百,也要傷蘋果一千。事實上,這樣慘烈的專利競爭也給中國企業敲響了警鐘,必須要為潛在的專利大戰做好充分準備。
近日高通宣佈,在與蘋果的兩項專利糾紛案中獲勝。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進口和銷售包括iPhone X在內的多款型號手機,該禁制令將適用於全國範圍。這意味著,禁制令生效後,中國範圍內的蘋果專賣店將禁止售賣禁制令中涉及的機型。
據瞭解,受禁令影響的機型包括iPhone 6S/6S Plus/7/7 Plus/8/8 Plus和iPhone X。不過蘋果很快給出回應,表示“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 iPhone產品。”但是具體的購買渠道,蘋果並沒有給出明確說明。
雖然法院已經裁定部分iPhone禁售,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此禁令看起來範圍有限。因為它僅適用於搭載iOS 11操作系統的iPhone,而目前絕大多數iPhone都已經搭載了iOS 12操作系統。此外,該禁制令生效後,高通與蘋果還可以走和解程序。和解後,雙方可以重新向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解除禁制令。
對於蘋果來說,此次iPhone被禁售更像是高通帶來的一次潛在風險。雖然不能影響蘋果在中國市場的業務,但終究是一件麻煩事兒。而對於正處在高歌猛進態勢中的中國企業來說,提前做好專利大戰的準備是必然舉措。畢竟,此前小米在印度因專利授權被愛立信告上法庭等事件還歷歷在目。中國企業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當下,必須將專利風險放在首位。
眾多中國手機企業出海尋求突破是必經之路,而在這個過程中極有可能被越來越多的“專利流氓”盯上。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自身的損失,甚至將專利變為自身的優勢所在,那麼中國企業就必須學習合理合法的專利策略,以應對潛在的專利大戰。這其中,建設一支真正具有國際專利經驗的強大律師團隊,是重中之重。
此外,中國企業還要重視專利申請,去保護自身的創新成果。中國企業不能僅僅只關注專利申請數量的多少,更要兼顧“專利授權率”。即,提升專利申請到授權專利的轉化率,要多也要精。最終,配合商標、域名等品牌權益的保護,中國企業才能夠在競爭更為激烈的海外市場中,真正維護自身的權益。
加強相關佈局,中國企業應抱團取暖
不得不承認的是,中國企業在開拓海外市場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經驗不足、認知程度不夠等,在專利、知識產權糾紛方面吃到不少苦頭。為此,除了上面提到要建立強大律師團隊、做好自身專利保護外,更應該對國際規則進行更深入的熟悉。比如即使遇到相關侵權訴訟,也應該明白很多訴訟只是一種確權方式,本質上還是尋求合作。
從大方向上,中國企業要加強在海外的專利風險佈局。比如通過設立相關的維權聯盟等抱團取暖,共享專利及知識產品。通過分工協作的方式,去有效抵禦風險。此外,中國企業還可構建相關的機構、組織等,建立反應及時的維權聯動機制。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自身利益被侵犯時,中國企業就該拿起相關武器積極應對。一味地退讓,只會被當做“專利綿羊”。
科技新發現
這比美帝抓華為CFO高明多了。泱泱大國,不動聲色,強虜灰飛煙滅。用高通之手,實現禁售蘋果之目的。這真是欺人者,人恆欺之。
接下來,小日本、歐盟禁止華為銷售的反擊,也許就是開年大戲。
雙方兵來將擋,水來土掩。19年也許是個中美不打不成交之年。
技術型文盲
一、這是國家禁令實施期,一審法院判決後,已維持禁令有效期內的強制執行性質。
二、不準上訴是特別程序判決案,沒有上訴權。
三、禁令有期限,禁令期滿解除後,判決書自行失去法律效力,該恢復做生意照常做。
四、作出禁令的原因應由發佈禁令的國家機關解釋,本人無權猜測、解釋。
黃金時代當家
我國專利臨時禁令是由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實體法和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創設的程序性救濟措施。
目前高通公司申請的臨時禁令屬於專利保護強制措施,這種措施是為了應對專利保護的特殊性而生,因為專利侵權如果按民法中的“事後救濟賠償”原則,即先有損害事實和損失發生,才能有賠償請求,這樣的程序設定會對專利保護有先天不足。
由於專利侵權損失舉證困難大,事後救濟存在諸多難題,因此,強調對專利權人的事先救濟保護,無疑對專利權人最有利,也最容易敲醒那些隨意侵犯他人專利的侵權人。
換而言之,法院判決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需要幾個月乃至年多的時間,如果專利權人等最終生效判決結果出來,才能申請法院採取相應專利保護措施,這樣專利權就失去了最有保護價值的時間段,這對專利權人不太公平。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都說:遲到的正義為非正義,不僅正當防衛不能遲到,專利保護也同樣不能遲到。
蘋果公司再大,只要在中國,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按中國規則辦事,蘋果公司沒有法律特權。不要小看福州中院,福州中院雖是地方級法院,但該項禁令一旦做出,全國範圍內有效,我國其他地方中院也有這項權利。
對這種臨時專利禁令有異議的相對人(蘋果公司),可以依法向做出禁令的法院申請複議,當然,也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訴。
但確實不能上訴,上訴是指對法院一審判決和某些裁定不服,而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只要上訴了,通常一審判決結果就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因為二審可以維持也可以改判。
而臨時禁令不是一審判決,不是實體裁判,而是法院臨時執行措施,我理解為:不能上訴,但可以複議和申訴
f爵客
美國佬,爸爸的厲害你還不知道,這才剛開始!我國是以法律為準繩、是以事實為依據,你們那齷齪的手法不為人恥!
一生有你999999
只談法律。所謂禁止令,只是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保全中的行為保全罷了,君不見高通還交了3億元擔保費用嗎?如果最後判決蘋果不侵權、保全錯誤,高通還是要賠償的。至於不能上訴,因為保全屬純粹程序事項,只能通過複議來糾正,也就不存在所謂二審了。
心藍白白
都是過時產品,已經停售了不糾纏
蘇味面
支持祖國!禁售就是禁售!哪來的理由!還當中國可以隨便欺辱嗎?歷史已經翻過去了!中國已經能夠和世界上任何一個想欺辱的國家想對抗!來而不往非禮也!!!
才逍遙客
美國佬抓人也不用理由啊,不准你賣就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