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又添新戰果,近日,鼓樓、長樂先後開庭審理了兩起涉惡案件,快和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鼓樓區公開審理一起涉惡案件
12月6日、7日,鼓樓區公開審理被告人郭某等8人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一案,當事人親屬、媒體記者及公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
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0月以來,被告人郭某為非法牟利,在福州市晉安區東二環泰禾廣場成立某投資有限公司,在無金融資質的情況下,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
從事非法放貸及“套路貸”違法犯罪,並僱傭趙某甲(另案處理)為公司財務,負責公司賬務、資金往來、工資發放等工作;僱傭李某為公司總經理助理,負責查詢客戶抵押房產信息、辦理房產公證及協助郭某處理其他公司事務;僱傭被告人潘某、覃某、鄭某甲、鄭某乙、謝某、趙某乙、趙某丙和林某(另案處理)等員工成立“風控組”,負責對拖欠借款的客戶上門討債。上述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分工合作,形成一體,先後在本市多地通過網絡或中介發佈無抵押貸款信息吸引借款人,以高額的利息向借款人放款,並額外簽訂不利於借款人的“房屋租賃合同”、“代為開鎖委託書”、“房屋騰退委託”等空白協議,有的還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房產公證手續。而後被告人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給付借款人借款金額後,即
要求借款人分別以“砍頭息”、“中介費”、“看點費”等名目通過現金或轉賬的方式轉到其公司另外一人名下,後又以“平賬”的方式虛增借款人債務。在借款人未及時償還欠款的情況下,以違約為由,多次通過電話、短信,上門噴油漆、寫大字、堵鎖眼,甚至強行換鎖進入借款人家裡等方式恐嚇、威脅借款人及其親屬,嚴重侵害借款人及其親屬的正常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郭某為首要分子,上述其餘被告人為重要成員,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長樂區開庭審理一起
“老人會”涉惡案件
日前,長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農村“老人會”惡勢力犯罪集團李某民、李某官、李某雲等17名被告人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向長樂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6日,長樂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事情要從2017年12月22日那天的長樂區鶴上鎮某村說起,李某民、李某雲、李某官等人以該村原敬老院不為村民爭利為由,自行組織成立了“老人會”(未在民政局備案)。由李某民擔任會長,李某雲、李某官擔任副會長。自該“老人會”成立以來,李某民、李某雲、李某官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以為村民謀利為幌子,籌集村民捐款為經費,形成以李某民、李某雲、李某官為首要分子,李某林、李某龍等人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他們多次以本村被徵用土地補償費用標準太低為由,組織、煽動村民堵大門,建鐵架,安排值班巡邏,使鶴上鎮某項目完全停工。為了把持基層政權,推選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人當選村幹部,他們組織村民組織鎮黨委任命村副書記,嚴重妨害公務。為達到迫使公安機關,釋放被羈押人員的目的,他們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擾亂當地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人當庭指控1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並發表公訴意見,對該案的發案原因進行分析,教育被告人認罪悔罪,摒棄宗族思想,接受法律制裁。同時針對農村老人會出現的問題,長樂區人民檢察院已向區民政局、公安局、鶴上鎮政府及潭頭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老人會問題,推進鄉村文明建設。
掃黑除惡需要每一個人的參與,
也呼籲廣大群眾擦亮眼睛,勇敢舉報,
公安機關對舉報材料嚴格保密,
保障舉報人的安全。
舉報方式
1.舉報人舉報時,應儘可能詳細提供涉黑涉惡人員基本情況、活動範圍和主要事實依據等內容。
2.實名舉報的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等情況。
匿名舉報時,舉報人可使用6位數以上密碼作為本人代碼,以便公安機關後期核查反饋、實施獎勵。
3.舉報人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相關規定最高可獎勵20萬元。
中共永泰縣委政法委員會(縣掃黑辦)舉報電話:0591-24832360;
中共永泰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電話:0591-24852502;
永泰縣公安局舉報電話:110(24小時值守),0591-24837378;
舉報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信箱:永泰縣城峰鎮銀場路98路永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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