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后,海州区第一个临时党支部成立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条例》颁布后
海州区第一个临时党支部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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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锦屏山游步道建设项目临时党支部成立了,这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具体举措。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田海及项目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锦屏山游步道建设项目临时党支部共有党员38名,分别来自朐阳街道、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旅游局、区林业局、区文物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游步道建设有关的单位和部门。会上,老党员代表、朐阳街道孔望山村原书记吴忠明,临时党支部委员、朐阳街道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徐兴军,临时党支部委员、区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孙吉,临时党支部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黄勇分别就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进行了发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田海借临时支部成立的机会,与参会同志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临时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为把锦屏山游步道建设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民心工程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锦屏山游步道建设项目临时党支部的成立,对于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进全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着典型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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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王海鸥
文章审核:邹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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