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同日曝光14起典型案例

运城曝光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据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4月27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十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夏县瑶峰镇沙岭村党支部书记秦明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7月,秦明乐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王某、秦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二人分别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880元。2017年1月,秦明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县瑶峰镇康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韩保恩、村委主任李师虎在危房改造和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6年,韩保恩、李师虎在开展危房改造和低保工作期间,分别将各自的亲属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和低保户,违规领取补助金共计26476元。2017年5月,韩保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康家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李师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夏县尉郭乡政府副乡长杨晶晶等人疏于监管致使未完工项目通过验收问题。2016年3月,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梁海兰、科员樊明辉、县农业委员会陈吉运、尉郭乡政府副乡长杨晶晶、尉郭乡财政所所长王丽、尉郭乡农经站站长裴永师、尉郭乡城建办主任柳爱霞7人负责验收尉郭村“一事一议”下水道硬化工程项目,工作失职,使没有完工的项目通过验收。2017年9月,梁海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晶晶、王丽、裴永师、柳爱霞、樊明辉、陈吉运受到警告处分。

夏县瑶峰镇大侯村原党支部书记韩金创工作失职致使低保户死亡后继续领取补助金问题。2016年9月至12月,韩金创工作失职,未及时将低保户死亡信息上报上级民政部门,翟某、韩某二人亲属多领取低保金1806元。2017年12月,韩金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夏县尉郭乡白张村原党支部委员田永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田永革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以“跑腿费”“手续费”名义向5名危房改造户索要1.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以其母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8万元。2017年12月,田永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夏县泗交镇王家河村原村委主任王丽峰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钱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王丽峰违规向危房改造户王某、关某、柴某、赵某收取费用共计1.6万元,用于村、组环境卫生整治、道路拓宽占地和青苗赔偿等开支。2017年12月,王丽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县裴介镇樊韩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樊天龙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及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2007年至2013年,樊天龙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33431元用于村务开支;挪用村中低产田及盐碱地改造项目资金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1月,樊天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县尉郭乡阴庄村原村委主任秦温存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秦温存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4811元用于村务开支;骗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归还该村工程欠款。2018年2月,秦温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陆县张店镇安沟村村委委员兼会计高根拴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2016年,高根拴在担任平陆县张店镇安沟村村委委员兼会计期间,在负责张店镇安沟村危房改造户上报时,将该村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规定的4户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该4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2000元。2017年12月,高根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陆县圣人涧镇党委副书记刘永胜等13人在五保供养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至今,平陆县民政局、圣人涧镇政府、圣人涧镇南村村支两委在五保供养管理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平陆县圣人涧镇南村五保户袁林亮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圣人涧镇南村党支部书记贺凤莲、村委会主任朱锋刚,圣人涧镇南村党支部委员兼民政联络员冯连锁,圣人涧镇南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卫起成、郭全喜,圣人涧镇南村时任村委主任吴建锁等6人未对五保户袁林亮确定委托照料人和签订供养服务协议,明知五保户袁林亮生活环境恶劣,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圣人涧镇低保办主任周娟丽、平陆县民政局救灾股副股长张锐、民政局副主任科员魏春生在履职期间对五保供养工作监督管理失职;圣人涧镇党委副书记刘永胜、副镇长王文明、镇政府主任科员傅莹、镇政府交管站站长任新亮作为包村干部工作失职,没有对该村五保户进行调查走访,对袁林亮基本情况不清。2018年2月,冯连锁、朱锋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卫起成、吴建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凤连、郭全喜、任新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锐、周娟丽受到记过处分,王文明、傅莹、刘永胜、魏春生受到警告处分。

运城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月27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范建国,党组成员、正处级调研员吕拴过违规收受他人超市购物卡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吕拴过、范建国先后违规收受某私营企业主面值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范建国、吕拴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绛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薛敏公车私用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薛敏多次在节假日期间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报销燃油费共计2205元。2014年10月违规发放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补助。薛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夏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典平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刘典平在担任夏县党史研究室主任期间,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共计14641元,在党史研究室单位账上予以报销。刘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闻喜县桐城镇新生村党支部委员景红武违规操办儿子结婚事宜问题。2017年11月,景红武在操办儿子婚事过程中,未如实向组织申报,分批次、超规模宴请,期间搭建彩虹门25个,在室外铺设红地毯1000余米,违规使用高档奢华车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景红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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