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放400名死囚回家探親,秋後問斬,第二年結果如何?

g_Bye、


關於唐太宗縱囚這件事情,一般有以下幾個觀點:

一、唐太宗仁慈憐憫;

二、這是演戲;

三、唐太宗沽名釣譽。



然而,如果認真探究歷史的真相,往往與我們所看到的表面完全不同。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大家一齊通過古籍的記載來尋索和研究。

看看關於唐太宗縱囚這件事情的歷史記載:


《舊唐書》中也有內容相同的記錄,那麼,可以肯定,唐太宗縱囚確有其事。讓390名死囚回家過年,第二年再自覺自願地前來伏法。居然沒有一個人逃走。

君王是多麼的仁慈憐憫,而民眾又是多麼信守諾言!

但是,事情真是這個樣子的嗎?

也不完全是。

大家把史書往前翻翻,看看這段記載: 《資治通鑑》與《舊唐書》的資料數據都相同,所以這些記載應該是可信的。

細心看就發現個問題,貞觀四年的死刑犯是29人。

那麼,到了貞觀六年,大唐的死刑犯增加到了390人,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使死刑犯數量增長了十幾倍呢?

查遍史書,也找不到關於這段時間內大唐的社會風氣變壞的記錄。

而在貞觀五年,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事――“張蘊古案”:

“張蘊古案”在唐朝乃至中國司法史上都是一個非常著名的案例,經常被一些歷史學者和法律研究學者拿來引用。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河內有個人名叫李好德,這傢伙嘴上沒有把門的,他經常發表一些反帝反封建的言論(當時這屬於“大逆”),被人舉報到了朝廷。

當時,大唐最高法院的審判長是張蘊古,他就負責這個案件。

張蘊古對唐太宗說: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個名叫李好德的實夥其實是一個很嚴重的精神病患者,經常胡說八道,按照大唐的法律,精神病胡說八道不應該負法律責任。

唐太宗相信了張蘊古,下旨釋放了李好德。畢竟,在任何一個朝代,精神病人的言論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但不久之後,唐朝的紀委經調查後舉報,說法院審判長張蘊古的籍貫是相州,而那個所謂的精神病人李好德的哥哥曾經擔任過相州刺史,寫張蘊古交情很深。張蘊古徇私枉法,欺瞞聖上。有人看到,他還與那個所謂的精神病人一起耍麻將。

唐太宗聞奏十分憤怒:“張蘊古真可惡,我抓住了囚犯,他居然與囚犯打麻將,還縱放罪人,必須嚴懲!”

於是,唐太宗就下令殺了張蘊古。

殺掉張蘊古以後,唐太宗又開始後悔了,覺得自己有些太沖動了。為了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再次犯下類似的錯誤,唐太宗提出了加強死刑複核制度。

唐太宗還對死刑複核制度進行了細化和條例化:



人命關天,必須要謹慎謹慎又謹慎,反覆審核:

通過這樣的措施,據史料稱之為“全活甚眾”。

但是司法部門報上來的死刑犯卻大量增加,從貞觀四年的29人劇增至390人。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如此:


就是說,張蘊古縱囚獲罪被殺,同行的法官們害怕了,寧可錯殺,也絕不肯放過,免得連累到自身。所以各級法院嚴刑峻法,上報的死刑案就大量增加。

唐太宗本來想搞的是“仁政”,殺了張蘊古,嚇怕了法官們,嚴刑峻法,被死刑犯大增。完全違背了李世民“仁政”的執政理念。

那怎麼辦呢?難道就這樣殺掉死囚嗎?當然不能這麼幹。

於是,就有了貞觀六年的特殊政策,對這些死刑犯“縱之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

當然,實際上各方都是有默契的。通過上下溝通,大家都心照不宣。到了第二年,390個死刑犯全都返回來伏法:


所以說,關於此事,唐太宗仁慈的成分的確實有,他沽名釣譽的成分也有。囚犯們守信的成分有, 君王、官員、犯人和民眾大家心照不宣,密切配合,分角演戲,共同創造了司法史上的一個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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