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2歲夫妻雙方離婚,現在已經18歲了,期間前夫一分撫養費沒給過,起訴到法院後法院說找不到人,這要怎麼辦?

肜y


這種問題我還是笫一次見過。我不知題主孩子兩歲你們離婚時,為什麼法院沒判決你前夫給孩子撫養費呢?現在孩子都18歲了,中間16年時間你向法院作過幾次起訴?法院一直找不到人嗎?現在孩子長到18歲了,己經超過了撫養年齡。你前夫在孩子2歲到18歲之前的時間裡,他都沒有按時付給撫養費,現在孩子大了,想他一次性補上來有點不大可能了!反正十六年都過來了,往孩子大了,準能比原來過得更好。算了吧!就讓你前夫做一輩子負心漢去內疚吧。你雖然辛苦,卻擁有兒子這件無價之寶,比什麼都值得!





心如蓮花173349538


看了你的提問,覺得法院說找不到人,你一時拿不到離婚後對方沒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這沒有關係的,對方總有一天要將撫養費交出來的,因為撫養孩子是每個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又因為在孩子未滿18週歲前,你己將對方未給撫養費一事,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一定有了判決結果,只是對方暫時躲避了起來,執行庭因找不到對方,而無法對其執行而已,在此給你個建議,你自己可以託親朋好友打聽對方的消息和行蹤,一旦得知對方現在確切的住所,或所工作的單位,立即將情況告知法院執行庭,要求執行庭釆取執行行動。



法與罰


對於這樣的渣男,你怎麼等到孩子18歲了才去法院起訴他?當初離婚後這個“渣男”不給撫養費,就應該到法院起訴他,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現在你到法院起訴你的前夫,索要孩子的撫養費,法院說找不到人。關於找不到人這種情況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我無法判斷。如果能找到人,你知道你前夫的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單位,你可以告訴法院,讓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法院真的找不到人,你也找不到這個“渣男”,還有一種辦法來對付他。

因為孩子是你和前夫的,按照法律規定,你和前夫對孩子都具有撫養的義務,你前夫不但不撫養孩子,還玩起了“失蹤”。這樣你可以讓你的孩子去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宣告你前夫失蹤。如果兩年你前夫還沒有出現,讓你的孩子申請你前夫“死亡”。這樣你前夫從法律意義上將,他的“生命”就終結了。

法院宣佈你前夫“死亡”後,你前夫如果有資產,讓你的孩子申請繼承,按照《繼承法》你的孩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他的遺產。

如果在宣告失蹤的時候,你丈夫出現了,那麼法院就可以按照判決對你前夫的財產強制執行,你孩子的撫養費就可以得到了。如果你前夫沒有什麼財產,或者轉移財產。你可以讓你的孩子起訴你前夫,作為父親沒有盡到做父親的義務,按照《民法總則》,剝奪你前夫對孩子的監護權,那麼你前夫老了之後,你的孩子就沒有贍養他的義務。

我給你的建議怎麼樣?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既然十五年都沒要撫養費現在還要什麼呀,孩子十八歲了按撫養法已經到了該撫養的年限,起訴找不到他說明他混的也不咋樣,做為父母的一方如果有心照顧孩子也不用誰督促,還是有實際困難等。這樣也好,孩子也就和他"斷捻兒"了,互不相干,這些年你都挺過來了做媽媽的也別找那個不愉快,看著還生氣!


強歌69363307


關於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問題,在孩子未滿十八歲期間不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在孩子滿十八歲之日起適用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如果起訴時無法向被告直接送達,可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期滿後視為送達。如果開庭時被告當事人未出庭應訴,法庭可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再申請執行。


哈哈一笑35


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如果真是找不到,那就只有良知會譴責他。問題是現在孩子也已經大了,你還渴望他回來給扶養費嗎?孩子現在也已經快參加工作了,參加工作後也就自立了,懂事的孩子也會孝敬母親,可能還會貼補家用。你也可以再尋覓一個好的伴侶,共同渡過今後的生活。


愛語愛的私語


還是起訴吧,公告送達。先贏了判決再說。贏了判決之後申請執行。能不能執行到錢,那就是另話了。如果走到這一步,你任何時候找到這個人都可以和他要這個錢。如果不起訴的話的話,過了三年訴訟時效,你再找他的話,對方用訴訟時效反駁,你就永遠拿不到錢了。前者至少還有希望能拿到錢,後者是一點希望都沒有了。


濟南宋方圓律師


首先孑女在十八歲前可起訴父親,要求他給付撫養費。找不到其下落的,法院會公告送達法律文書,若被告人不按期到庭應訴,法院會缺席判決。被告人再不履行判決者,當事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要原告知道被告的財產狀況,如實向法院提供,法院會對被告的財產予以執行的。


君154177930


十八年都過來了,就當他死了!


春174624811


你現在孩子已經18歲了,能獨立生活了,懂事了,是否起訴應由孩子決定,而且你的前夫是否太貧窮?是否失綜?自己和法院不知人在何處,法院可以發公告傳他到庭應訴,如果無音信,不必再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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