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而又得不到的人,你會死纏爛打還是瀟灑的走掉?

你拽照樣被姐甩


我會躲在牆角,

保護她,

如果有人照顧她,

保護她,

我變靜靜的離開

就當她,不會知道我保護她過。

想念過她,在乎過她

也為她為他著想過的,

只是緣分是,冥冥中註定的

不愛你的人你感動她有個屁用,

還不如讓她,去尋找她所謂的真愛

,,,

,,。

還好我喜歡的她,是愛我的,

多愛我,我不知道,

也不需要,知道,

我只做好我自己

沒有權利管她,

但她有權利管我,

我愛她,

願意交出我全部的,兵權

不管我是將軍,還是,士兵,

只要她說,衝,

不就不能退,


SSD匆匆那年


這個問題回答起很有難度,但我還是要把自己的觀點說出來,供你參考。

首先要說的是如果一個自已喜歡的人,肯定每個都想得到,誰人不想有個可心的人?但這個人又得不到,不管什麼原因,得不到是定局。這時,如果是我,會選擇放手。

其次談一下放手與死纏爛打的兩方面的情況,得不到放手,大家都好,留份美好在心中。如果死纏爛打,有可能最後沒得到,反而弄個傷痕累累,嚴重的還會出現家破人亡的悲慘後果。

愛,要學會放手,更要學會愛護你心中愛的人,愛是奉獻,不要只想索取。那份情,那份愛,藏在心裡,一直到老比死纏難弄得家破人亡要好得多。你說對嗎?


清水江何光賢


感情需要雙方情投意合,如果一方沒這個意思,那就不要挑明這件事,壓死嘍,安靜的待在ta身邊,以最普通朋友的身份。不要有一絲妄想,也不要去過分關心ta的私生活,無論ta過的好壞,如果ta找你訴說,那就安靜的聽著,不要覺著對方找你,你就有希望了,ta只是覺著需要找一個人訴說而已。

等到你對ta的感情冷卻了,沒有那麼濃烈了,再悄然離開,去找尋自己的緣分。

死纏爛打和瀟灑轉身都是下下策。

人嘛,還是需要留點自尊給自己的,如果對方明確表示不合適,死纏爛打會顯得我們很沒有檔次。換種方式,愛情不在,友情在嘛!

既然喜歡,那麼你能多瀟灑的轉身離開呢,還是那句話,換種方式,愛情不在友情在,最不濟做那種見面握手點頭的熟人也好過陌生人😂😂😂

對不對哈


寧寧吶寧寧


笑著說再見,

背身淚滿面,

不是不愛了,

只是想開了。

世間多少事,

是你看不到,想不到,得不到



拾荒人言午許


必須走掉,就算再不捨,時間會沖淡一切的,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忘掉!


藍天金服


得不到的東西是最好的


仇恨在心中1


我會瀟灑走掉


守住幸福1314


如果他不愛你,那就走吧。但是如果有希望的話可以追追。有的真的追上了,還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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