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因“殘疾人專票”被告,鐵老大應該深思

殘疾人因購買不到“殘疾人專票”而起訴鐵路公司,這在國內尚屬首例。

日前,粵東就發生一宗“趣味鐵路官司”,揭陽一殘疾人對廣梅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廣州鐵路(集團)公司提起訴訟,認為兩公司拒絕出售殘疾人專票導致其多花錢購買臥鋪票,要求兩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廣州鐵路法院已經受理該案件並定於今年4月10日開庭。(來自:羊城晚報)

首次因“殘疾人專票”被告,鐵老大應該深思

殘疾人作為弱勢群體的一部分,有著較常人更加強烈的自尊心,更加需要社會的尊重與關愛。鐵路總公司(原鐵道部)於2012年下發了《關於做好鐵路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車票發售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每趟旅客列車預留一定數量的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自預售之日起至始發站開車前24小時,專門發售給符合購票條件的殘疾人旅客。並在較大車站開設殘疾人購票窗口或與軍人等優先購票窗口合設,方便殘疾人購票。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的購票條件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載明視力、肢體或智力三類殘疾,殘疾等級為一級或二級的。從上述規定來看,鐵路部門在關注弱勢群體方面還是很有愛的。

為什麼會出現買不到“殘疾人專票”的情況呢?筆者個人認為,或許是在一些環節上出現了問題。首先,是鐵路部門對“殘疾人專票”的發售站界定沒有對公眾進行公示,究竟是隻在列車始發站發售此類車票還是各站均可發售,民眾不瞭解。其次,對12306的工作人員培訓不到位,接線員開始答覆稱可在揭陽火車站購買殘疾人專票,後來又改口說只能在始發站購買。當事人表示要投訴,該接線員稱12306只提供諮詢,不受理此類投訴。這樣的答覆的確讓人有火要發。

社會在發展,人們的維權意識也在不斷的提升。我想不管此次事件是否算作欺詐行為,都有鐵路部門值得深思的地方,有了便民利民的好規定,還要有堅定不移的執行力,真正把規定落實到實處,才能把好事辦好。同時,作為多年來一直將鐵路當成出行首選的民眾,應該允許鐵路企業犯錯,也樂見鐵路企業的管理日益完善,不斷壯大,為老百姓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首次因“殘疾人專票”被告,鐵老大應該深思


補充閱讀:

鐵道部、中國殘聯等部門《關於做好鐵路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車票發售工作的通知》

鐵道部、民政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鐵路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車票發售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方便殘疾人旅客乘坐火車出行。《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每趟旅客列車預留一定數量的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購票時間為預售之日起至始發站列車開車前24小時。

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的購票條件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載明視力、肢體或智力三類殘疾,殘疾等級為一級或二級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且載明殘疾等級為一至六級的。

首次因“殘疾人專票”被告,鐵老大應該深思


殘疾人旅客專用票實行實名制。購票、退票、進出站檢票及乘車時,應出示乘車人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及其所載明的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通知要求,全國鐵路較大車站開設殘疾人購票窗口或與軍人等優先購票窗口合設,方便殘疾人購票。旅客列車設置殘疾人旅客專用坐席,專用坐席設置處及所在車廂外的車身塗刷相關標識。

首次因“殘疾人專票”被告,鐵老大應該深思

朋友們,你希望鐵路部門最好哪些事?

1、購買火車票半價

2、殘疾人專用票額車票

3、殘疾人優先購票

4、殘疾旅客專用坐席

5、完善火車站的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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