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把查处基层涉黑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调研谋划和组织推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基层涉黑腐败问题严查严处、坚决整治,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监督执纪保障。

谋划指挥主动出击,全面部署推动。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机关各部室工作职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综合协调宣传、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扫黑“打伞”追责合力。成立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同志分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强力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每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会商,研究分析案情,沟通相关信息,做到及时跟进无缝衔接。

全方位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丰富宣传载体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公布全县24小时举报电话,开通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举报渠道。全县14个镇办中心分别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严打“保护伞”宣传标语,在全县各大部门醒目位置、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打黑除恶宣传标语,并通过电视台、网站和及全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县纪委监委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同时,及时转载上级纪委通报的涉黑除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知识,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综合治理“主动战”,回应群众期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微腐败”相结合。建立民情民意双向反馈督办机制,通过“五级联动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重点盯住乡镇、站所、村组负责人和县级涉及民生领域的部门班子成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的贪腐问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紧盯扶贫领域可能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从严执纪问责。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严肃问责,做到“扫黑、破伞、追责”并举。截至目前,淳化县共掌握涉黑涉恶线索5条,其中上级转办1条,同级转办4条,立案查处2人。(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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