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就不能原諒扒高鐵的女教師嗎?

公爵評論


你原諒不原諒我都來了,我們原諒不原諒沒有一丁點的意思,我們只是吃瓜群眾,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一群喜歡遺忘的人,這事早就忘了,現在我們只看毆打公交司機的視頻,其他的沒有時間顧及。

作為普通群眾,我們可以容忍一切,別說扒高鐵門,你就是扒飛機門我們也管不了,我們只看結果,如果能被拘留罰款,我們只有拍手稱快,大伽讚美,如果沒有被處理我們只能表示遺憾,其實我們是一群有正義的人。

我們對扒門的羅某早就原諒了,羅某創造了最經典的愛情故事,親愛的我為了攔下一列高鐵,你不來我不走,誰也不能走 ,大家都在陪我等你,全國感動,合肥感動,高鐵始終不動,愛你我就要等你。

整個扒門事件大家都看了,其實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當時直接把羅某拉開不就完事了嗎?一直勸,你隨便勸 我就是扯淡,道理一大堆,最後無動於衷,大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火車晚點,列車員有不可推卻的責任,一個弱女子都無濟於事,我們還能幹什麼。

至於原諒,我相信我們都已經忘記了,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在發生,我們的相關人員也要負起責任來,這本來就是一件不該發生的事情,謝謝大家。


大海傳媒


我曾親身經歷過一次類似的事件:

當時我因為沒買到坐票,就站在車廂與車廂之間的過道上。動車快要開動的時候,一個抱著小孩的婦女和一個扎著辮子的十來歲的小女孩走了進來。過了幾秒鐘,那個抱著孩子的婦女像是忽然想起自己有什麼東西沒有拿於是又走出了高鐵,只剩那個小姑娘還在車門口等待,眼看著列車就要開動,小姑娘一臉焦慮緊緊攥著車門的門把,但是她的媽媽依然沒有回來,於是有工作人員過來處理情況,提出讓她選擇,要麼上車要麼放手,女孩死死不肯,最後工作人員下蠻力將她脫離了動車,動車才開始緩緩開動。

作為目擊者的我當時內心很受觸動,心裡對那小女孩生出憐憫和同情,但我更知道,這不是一件應該用感性去對待的事情,在那樣的時刻,工作人員看似“蠻橫強硬”的拉扯,其實是一種正當的行為。

首先,如果工作人員放任不管,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會存在大問題。將她拖下車也是讓她和家人能夠會面的最得當的舉措。

其次,動車的出發時間已經臨近,如果因為“成全”這個小女孩,車廂當中成百上千的乘客的出行計劃就會受到影響,而且放眼大局,鐵路部門的出行安排也會因此受到影響。

這次事件的當事人還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姑娘,雖然她的行為也屬於違反交通規則的範疇,但是她畢竟還能因為年少無知等理由得到人們一定程度上的體諒,然而扒高鐵的女教師是一個成年人,何況還是一位教師,她應該通曉事理,應該更懂得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社會安定的必要性,這是一種公民的素養,也是一種職業的操守。

無論是從事件本身的危害性,還是從她作為一個教師卻對自身道德素質不夠嚴格對待的草率去考慮,她的行為都不應該被原諒,而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置,從而維護社會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和重要性。

人應該善良,懷有同情心,但是這種善良和同情心不應該建立在對法律和社會安定的挑釁和逾越之上。

如果同情這個扒高鐵的女教師,那麼其他受到影響的乘客該怎麼想?

如果同情這個扒高鐵的女教師,是不是以後類似的行為也能夠獲得原諒?

無論於情於理,這都是不足取的。


席越


無恥的媒體,愚昧的人們,整個事件從一開始就被媒體輿論搞得變了味,這位女士是犯錯了,但是有鐵路交規已經對其做出處罰,沒有人說她沒犯法,既然犯法了,該罰罰,該關關,有法律再面前衡量定性, 但是媒體不依不饒,把人家所有的個人信息及隱私全部挖出,導致丟了工作,還被全國曝光,曝光家庭,曝光每一個人,就為一個點擊率,請問如果這位女士因為各媒體的大肆曝光,輿論無限的導向壓力而最終精神崩潰,最後自殺怎麼辦,那麼是不是所有的媒體及輿論評論者們就成為了悲劇的間接推手,人家做錯了事,已經受到鐵路相關規定的處罰,我也相信被處罰後她也會自己反思認識自己的錯誤,難道真的要因為人犯了錯就要把人逼上絕路媒體和評論才能停手嗎?想想是多麼的可怕啊?請不要把自己最後變成一個冷漠的殺手!人可以犯錯,只要能改,就行,古代的偉人還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難道我們現代就沒有辦法沒給予別人去改正的機會嗎?一定要把自己放在一個推手的位置嗎?現在輿論一片咒其該死,大家到底要一個什麼樣的結果才會停手呢?再請問,全國教師千千萬,有幾個教師知道教師法裡面到底都有哪些規定,本人認為當事人當時只能被認為是一個母親,妻子或者一個普通的女人的角色,請不要隨便上綱上線


杜冷丁


作一名職業律師,胡美美想說:別小看了中國人的善良和寬容,但更別小看了扒高鐵這件事。我是國內第一個發表文章呼籲對羅海麗老師刑事立案的人,也是目前為止發文呼籲最多的人。但客觀而言,別說她扒高鐵,就是她炸高鐵我都能原諒她,作為一個爺們兒我們有必要對一個女人窮追猛打嗎?但為什麼這些天我們一直追著羅海麗不放?不因為別的,僅僅因為我們怕她的行為效仿,我們怕開了羅海麗這個頭,中國的鐵路交通就完了。扒動車誰不會呀?中國每年的鐵路交通人次數十億人次,只需要幾十個羅海麗,中國的鐵路交通就癱瘓了。

扒動車門絕對是中國當下難度最低影響最大最難預防的對抗政府,擾亂社會的方式,如果羅海麗人的行為不被重罰,馬上那些堵路、跳樓的極端維權者都會湧向火車站,那些心裡不爽的缺乏公德的人就敢在動車門口撒野,所以我們必須搶在他們想明白這個道理之前震懾住他們,這個問題的點兒在這兒。

我們不是要懲罰羅海麗,我們預防下一個把火車門的人。套用我老家棗陽的一句話:一個沒素質的婆娘而已,我們有必要跟他辦見識嗎?所以從來不存在我們原不原諒他。換句話說:如果羅海麗是炸動車而不是攔動車,我絕對連個屁都不放,因為這件事不會有人去模仿,也太好預防了。

除此之外,我想再再再次強調一下攔動車的危害性。那不是在攔一輛動車,也不是僅僅四分鐘的事,那是至少一條鐵路線等待羅海麗決定如何運營?如果羅海麗人說我只堵四分鐘還好辦,但當時鐵路面臨的境況是真不知道他要堵到何時?

將我總結的攔動車的危害性和危險性再粘貼一遍:

1、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共交通秩序。

我們能看到的是她讓一個動車延遲發車四分鐘,而我們看不到的是她迫使同條軌道上的數百輛動車時間都必須做出調整,使沿途所有的火車站秩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她一個人的行為擾亂了同條線路所有的鐵路交通秩序。

2、該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公共安全。

動車因乘客攔阻而延誤發車是一種非常罕見的突發事件,整個運營體系對此毫無經驗和準備也沒有預案,稍有差池應對不力,都可能引發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

3、該行為造成了極大鉅額的經濟損失。

整個案發過程中,鐵路部門是無法確定動車何時才能成功發車,等待發車過程中要不停對整條線路機關聯線路的車輛運行做出調整,這是需要承擔非常大的經濟成本的。另外,時間就是金錢,同車所有被延誤四分鐘的乘客都要承擔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即便每個人的損失非常小,乘於幾千人也會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4、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若不判刑會引發非常壞的示範作用。

最後,胡美美只想說:醒醒吧,那些羅海麗的同情者,別因為您的善良,砸了中國鐵路的鍋,我們還要乘坐火車回家過年呢。


胡延美律師


在討論這個事情之前,讓我們再還原一下當天事情發生的經過:

羅某一家購買的G1747,時刻表到達16:24,發車時間16:39

羅某一家因為搞錯車站,晚到了。羅某和女兒到達檢票口的時間為16:39,其丈夫因為帶著行李,要更晚一點。本來,羅某一家是毫無懸念上不了車的,不過無巧不成書 ,由於天氣原因,G1747延遲7分鐘到達,到達時間16:31,發車時間順延到16:46。所以羅某和其女兒雖然晚到了,但還是進了站,而羅某的丈夫,因為帶著行李 到得更晚,被攔在了檢票口。

按照鐵路方面的規矩,一般列車發車前3-5分鐘停止檢票,那麼,由於列車延誤,檢票停止時間應當在16:46前的5分鐘,即16:41,因此,羅某的丈夫,極有可能就卡在這個時間點上 。

關於這個問題,替羅某打抱不平的人也有很多,其中比較普遍的觀點是: 乘客羅某購買車票,相當於和運輸企業訂立運輸合同,只要火車未開,羅某一家就有權獲得服務,更何況,高鐵自身也 晚點了,說明鐵路部門違約在先。

對於這個觀點,大觀君是極不認同的 :

首先,高鐵延誤是否構成違約?這要看延誤的原因,從當天的事實看,延誤是因為下雪,屬於天氣原因,不可抗力,即使延誤也不構成違約事實;其次,我們要看延誤這個事實,客觀上對羅某是有利的,因為如果不延誤,那麼羅某根本連上車的機會也不會有。也就是說,如果說是因為鐵路自身的原因造成延誤,全高鐵的人都有權索賠,就是羅某一家沒有權利索賠。

再來說說運輸合同的事情,沒錯,羅某和鐵路公司之間存在運輸合同,但像高鐵、民航 等特殊交通工具,除了雙方之間訂立的合同之外,還有國家的法律保證其正常運營,從事件的處理看,

最後的處罰結果是羅某的行為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什麼概念,這說明羅某的行為已經超越了合同 ,涉嫌構成“違法”行為。舉個例子,我找你借錢,你順手就把公家放在你那保管的1萬塊錢交給我了 。我們倆之間確實是借款合同,但你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挪用公款罪”了。

我們可以體諒羅某當時的心情,但不能無原則地同情或遷就“違法”行為,因為“法”就是我們每個人的行為準則,我們不能一邊痛罵官員的徇私枉法,另一邊卻對身邊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拋灑廉價的同情 。而是應該真正地引以為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洋楊大觀


2018最美愛情故事:老公,我為你攔下了一輛高鐵,你不來,我不走!

整個合肥感動,全國感動,只有高鐵不敢動。

一女子為“等老公”用身體強行阻撓高鐵關門開車引發網絡熱議。經多次勸解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列車晚點,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據稱該女子是一名老師,目前該女子所在地教育局通報稱,該乘客為某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其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已被停職處理。


帶著孩子用自己的血肉之軀英勇攔下高鐵只為等老公的“義舉”,這樣可歌可泣的愛情事蹟並沒有贏得喝彩。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竟然用身體攔高鐵,這已經違反了交通管理法,已經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嚴重危害,有著非常惡劣的影響,而且還是當著孩子的面,以後怎麼在孩子面前樹立榜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這名女子處以500元到2000元的罰款,也可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她進5到10日的拘留處罰。


邵陽


我也是老師,我認為扒高鐵的女老師不僅不應該原諒,而且應該判刑!因為她本身是老師!同時也是一個部門的領導!而老師的職責就是教書育人,是將來要走向社會的學生的楷模!老師的一言一行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的一生!

作為老師,我們常常教育學生要誠信,要守時!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而她自己卻心口不一,言行不一!

請問,在哪個學校上課前或考試前沒有預備鈴聲!課前10分鐘的預備是幹什麼用的?它是提醒老師和學生提前10分鐘做好上課前的準備!假如早上8點正式上課你必須在此之前進班,踩點進班就已經遲到!道理很簡單,班級是一個小整體。而不是一個個體!如果大家都不遵從這個遊戲規則,不就亂套了嗎?

從這件事上不難看出,這位老師在她學校的表現啦!首先是一個很有能力但性格要強的人,其二,自身有一種優勢感得理不讓人,自以為是!其三,平時寬以待己,嚴於律人!

試問如果大家都是抱著她這個心態去趕火車,沒有時間概念,那麼勢必造成多少列火車都會晚點的!整個運輸系統都將被打破!

從這件事情上,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她老公,作為一個警察和交警隊長是完全不合格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你想一個警察還沒有一個婦女跑得快,能說明什麼?不是體質差就是官本位主義!他可能把火車看成了警車!所以讓車慢慢地等他!他的架子可真大!

………………

總之,她錯啦,不應該辯解而應該接受懲罰,應該公開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


美麗英文短句短文


誰原諒掏鳥窩的大學生了?誰原諒賣鸚鵡的宅男了?誰原諒給家裡移植幾株蘭花草的農民了?以上三人在所謂的違法的時候有沒有人告訴他們勸阻他們的“違法”行為?但是扒高鐵的女教師在扒高鐵的時候,有乘警明確告知她扒高鐵是違法行為,並且勸說阻止她的違法行為,可是她依然不依不饒態度堅決的就是不讓高鐵走,這就是我們的優秀教師嗎?這種優秀教師培育下的學生將會是什麼樣的怪胎?首先她是違法在先,妨礙執行公務在後,最關鍵的是因為她蠻橫的一根筋的能量,阻攔了高鐵的正常運行,危及到整車人的生命安全,並且公然的踐踏了公共規則與法律。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讓別人原諒?對她原諒就是對整個社會的蔑視與侮辱。前幾天有一個外國的視頻,警察叫一男子站住,男子不理不睬的繼續行走,於是警察毫不猶豫的從背後開槍,我只是想說,我們的警察在面對現行的違法行為時,是不是應該提高阻止犯法行為的果斷性?


白楊118447471


一位羅女士因為一段視頻一夜之間火了,在視頻裡,她堵在即將開車的高鐵車門口,面對著鐵路工作人員的百般勸阻,驚慌失措的女兒,堅持等到丈夫來到月臺一家三口才坐上動車離開。雖然只有短短的五分鐘的視頻,卻幾乎惹怒了所有人。

有意思的是,當大家發現這位被許多人稱為是“潑婦”的女性,竟然是一名小學老師,而且是教導處副主任,曾榮獲優秀班主任,所帶的歷屆學生成績優異,表現突出時,人們非常的震驚,無法理解為什麼這兩種反差極大的形象,會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其實在我看來,這非常的好理解。看視頻的時候,我就覺得羅女士平時在生活中應該是非常要強和能幹,脾氣非常犟的那種女性,否則在這樣的壓力之下,自己又完全不佔理的情況下,只要稍微會服軟的性格,早就放棄了。而羅女士的表現,真可以用不屈不撓四個字來形容。

許多網友看了視頻後說,素質這麼差,如果你是家長,你會把孩子送到這樣老師的班級裡去嗎?還別說,可能真有好多家長是非常想把孩子往這位羅老師班上送的。如果你對回憶一下學校裡的老師,那些特別較真兒,特別能堅持,每天起早貪黑,死咬著學生的學習成績,毫不鬆懈的老師,常常是班級裡學生最乖巧,學習成績最好的老師,家長和學校總會給予其認真負責的評價。

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每天班上幾十個學生,調皮搗蛋的,消極怠工的,特別是小學,小孩子都是貪玩沒有自覺性的,所以許多取得好成績的小學老師,並非是依靠本人博學廣見,素質學養有多高,而是靠著一顆不屈不撓跟學生作鬥爭的心。

除此以外,這位老師所展現出來的極強的控制慾,也是我們在學校裡那些優秀教師身上經常看到的個人品質,她一絲不苟,希望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現在不是放假時間,估計她是擠時間或者請假出來陪孩子考試的,所以她不能忍受她個人的行程出問題被延誤,從視頻中她女兒和丈夫的反應來看,在家裡她也應該是一手安排和控制一切的。但是當安排好的程序出現意外和插曲的時候,這種控制慾過強的人,往往就會出現應激反應。

也許對別人來說,誤個火車雖然惱火,也不算什麼大事。但是對於控制慾極強的人來說,一點點失控就會引發極端情緒,讓事情按照自己的計劃去發展,重新控制一切,在當時當下變成了壓倒一切的目標,為此她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不知道她的學生看到自己平時威嚴和高高在上的老師如此尊嚴掃地,如此失控,會是怎麼想。

這就是我們的教育,老師能取得好的考試成績,是衡量一個老師的唯一標準。小學老師其實是不需要太多個人素質的,傳播的道德和價值觀都是現成規定好了的,他們只是一個工具而已。我們的教育是隻教怎麼作對考試題,而從來不教人生真正的智慧,遇到事情時正確的處理方法和應變能力,考試也不會考怎麼認知自我的,如何不給別人造成困擾。所以很多老師,自己做得也並不好。雖然現在人們開始越來越重視孩子們的心理問題,但是別忘了,在這種教育機器日夜運轉和碾壓之下,老師的心理也是很容易漸漸的走入極端,走火入魔的。

我並不同意現在學校方以道德指責的名義,將這位老師解除職務。不過從這位很拼的羅老師的心理角度來看,她應該自己停下來認真反省,休息一下。總想強行去控制一切的人,往往得不償失,什麼也控制不了,但願她能想明白。


我與徐公孰美啊


關於擋高鐵女教師一事,的確應該消停了,耗費這麼多公眾資源來關注和議論,有點過了。不管公眾心理還是社會學方面統計,公眾對一個問題的關注熱情,一般是7天,李小璐事件都過去了,PG萬都沒聲了,為什麼大家就是揪著羅女士不放,不依不饒,大有痛打落水狗的架式?潘律師分析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 該教師擋高鐵的行為,太過愚蠢和狂妄,其在擋車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愚蠢囂張和狂妄的程度,令人髮指,與其本人人民教師的身份極不相稱,造成極大的反差,持久地衝擊著公眾的心理底線;

二、該女教師在事後拒不認錯,無理狡辯,通過各種渠道為自己辯白和解釋:主要是1.跑錯了站,所以晚了;2.身份證車票在丈夫車上(後因畫面中羅拿出車票被被戳穿,又改口身份證在丈夫車上),如果丈夫上不來車,她和女兒就會夜宿廣州火車站;3.車已經晚了點,所以她可以晚一點上車;4.只要10秒鐘他丈夫就可以上車,站方卻寧可和她糾纏5分鐘也不肯用10秒鐘來讓她丈夫上車……總之,這些解釋和辯白,更說明,她的晚點,沒有一條不是她自己無謂地造成的,沒有一條是可以得到理解和原諒的,而她卻偏偏拿這說事,更說明她就是一個極度自私和自我的人,認為她自己的事才比天大,別人包括高鐵,都應該圍著她轉,聽她號令才是,因而也就更進一步地引起了公眾的憤怒。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此人對學校的停職處分還極度不滿,網上公開發文抗議,認為自己工作沒有錯云云,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作為一名教師,應該對自己的社會角色所負有的責任。

所以,客觀地說,她自己拒不認錯、死不改悔的態度,助長了公眾的憤怒:你不認錯,那好,我就繼續來教育你,直到你認錯為止,直到你服。網絡輿情,就是專治各種不服。

第三、羅女士的行為,有著極其嚴重的危害性,高鐵時間,那是精確到秒的,延誤一秒鐘,就可能造成鐵路調度和整條大動脈的混亂,甚至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而擋高鐵的行為又是如此輕易就可以實施,代價又是如此之低,公眾就不免會擔心,羅女士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明天再出來一個李擋車王擋車怎麼辦?

所以,羅女士擋高鐵的行為,對鐵路部門也是一個警示和教訓,相信鐵路部門也在反思和整改。好在,本次擋車事件,沒有發生大的危害後果,這是全國人民的幸運,也是羅女士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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