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解緬北毒王譚曉林回國審判時,警方設計了一套特殊的押解策略

金三角因為毒品而令人聞之色變,但隨著國際社會的日益重視,金三角自從消滅掉羅星漢和坤沙這兩大毒梟之後,毒品開始逐漸被農作物取代,也逐漸恢復了金三角的本來面目(金黃金黃的稻田,故名“金三角”)。

然而一切都是需要時間的,在這由魔窟逐漸變為真正天堂的過程中,依然有不少人為了利益而不惜繼續販賣這些危害人間的“毒玫瑰”。

在押解緬北毒王譚曉林回國審判時,警方設計了一套特殊的押解策略

1986年,四川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懷揣著夢想來到雲南邊境一帶打工,只是他還不知道從他靠近緬甸這片領土時,就意味著無盡的誘惑正一步步在向他招手,他更加做夢也想不到,今後他會成為緬甸新一代大毒梟“緬北毒王”,且等他想抽身時,已經由不得他自己。

這個小夥子是誰呢?就是我們今天要聊的譚曉林。

譚曉林來到雲南邊境後,時常往返於緬甸背部和雲南之間,一開始只做些玉石和木材生意,可是初來乍到的他一切都不是那麼的順利。

賺不到什麼錢倒是其次,由於緬甸北部地處金三角區域,治安相當的糟糕,譚曉林去那邊做生意的時候時不時就會遭到犯罪分子的勒索,丟錢是小,要是丟了命那可就划不來了。

可是沒有賺到錢的譚曉林又不甘心這麼灰溜溜地就回四川老家,於是他決定咬著牙還得幹,但是他不再幹倒賣木材了,那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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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之前在緬甸結實的幾個朋友跟他提起過的帶毒進我國內地。

當時我國警方對緬甸通往內地的貨物把關十分嚴格,譚曉林的第一次帶貨便以失敗而告終。由於他夠謹慎、夠聰明,察覺到不對勁的他率先下了車,竄入了一旁的草叢中逃之夭夭。

但我國警方通過抓獲的同夥,第一次聽到了“小四川”這個綽號。

譚曉林由於害怕所以從此以後就再沒有回過內地,選擇在緬甸的勐古暫且定居了下來,也正是在這裡,譚曉林的命運開始了巨大的變化。

一次譚曉林在幾個朋友的邀約下來到一家酒吧,在這家酒吧他看上了一位姑娘,當時幾個朋友慫恿譚曉林上去跟這位姑娘搭訕,譚曉林因為自卑而不敢,可讓譚曉林措不及防的是,這位姑娘反而主動請譚曉林喝酒。

事後,譚曉林得知這位漂亮的姑娘是緬甸有名的大毒梟楊國棟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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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心想發財,想光宗耀祖的譚曉林認為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對楊家千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

一年後,譚曉林如願以償,成為了楊家的乘龍快婿。儘管譚曉林聰明能幹,但他的岳父並沒有讓譚曉林沾染毒品,而是把家族中木材開採這項合法生意交給他去打理。可也正是因為譚曉林負責這項生意,災難很快降臨到了他頭上。

1995年,譚曉林因為在緬北原始森林開採上好的柚木,近半天沒有回家,他的妻子在前去看望他的路上藉助在一個親戚家,結果晚上遇到了盜賊,被盜賊給殺害了。

這真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譚曉林不但失去了老婆,同時也失去了楊家這個大靠山,因為楊家人把女兒的死怪罪到了他頭上,楊家人也打心眼裡瞧不起他這個外來戶。

無奈的譚曉林只好離開了楊家,搬到了距離雲南最近的木姐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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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譚曉林失去了大靠山,但他口袋裡的錢已經有不少了,人脈圈子同樣也不少了。於是他開始把目光放向了那滿山成片成片的罌粟花,以及那一批批運送毒品的馬班隊。他認為那些人其實也沒多厲害,他們能幹成,自己也能幹,而且一定會比他們幹得還要好。

於是譚曉林拉攏了一批舊朋友,正式開始了他的全面販毒生涯。

為了能讓自己有優勢,譚曉林專門研究了由緬甸通往我國的高速公路以及一些偏僻的小道,且譚曉林還發明瞭自己的一套藏毒手法,改裝貨車水箱,將毒品藏在水箱夾層裡。

除此之外,譚曉林還有著自己的一套通訊聯絡暗語。

就這樣,譚曉林的毒品在這條道上成了丟貨最少的那一家,僅僅五年的時間,譚曉林就搖身一變成為了緬北地區的新一代“毒王”。

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國緝毒幹警在稽查毒品中,還是揪出了被稱之為“小四川”的譚曉林,隨後便立即列為重點偵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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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到2001年,我國破獲的九起大宗毒品案件都與譚曉林有關。我國公安幹警正式成立專案組趕赴緬甸緝拿譚曉林。

可是由於緬甸政府不准我國公安幹警持槍入境,而譚曉林身邊又無時無刻不跟隨著一批荷槍實彈的保鏢,這使得我國公安幹警無法實施抓捕行動。

但隨著證據越來越充分,我國直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起了對抓拿譚曉林的“紅色通緝令”。

譚曉林也開始意識到中國警方的法網對自己越收越緊,他甚至向警方寫過懺悔信,並承諾今後不再販毒,可事實上他就算是想收手也已經受不住了。

終於在2001年4月20日在緬甸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住了這個大毒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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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緊接著移交和如何運送譚曉林回國成了難題。因為譚曉林知道的太多,各方與譚曉林有著千絲萬縷聯繫的販毒組織放出消息,絕不能讓活著的譚曉林回到中國,甚至說直接用火箭炮連人帶車一起轟炸掉。

隨後我公安幹警立馬研究出了一套“真假”押運方案。分兩條路線,兩批一模一樣的車隊,以及兩個被套上頭套的譚曉林,讓犯罪分子摸不著頭腦。

最後成功將譚曉林帶回國內審訊,2003年11月,譚曉林被判處死刑,次年6月25執行。

結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害人終害己。

(聲明:本文為刑偵故事,看客們切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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