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受理金立通信破產案 劉立榮:償債是我最大心願

12月12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在12月10日裁定,受理申請人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對被申請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

此前,金立創始人劉立榮接受證券時報採訪時曾表示,“預計下個月就可以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之後就是法院接管了。用三五年時間全額償債是金立能做到的,也是我現在最大的心願。”

新京報記者獲悉,2018年5月8日,申請人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以被申請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立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深圳中院申請破產清算。

據悉,在聽證過程中,申請人華興銀行深圳分行主張,截至2018年11月20日本案聽證之日,其對被申請人享有到期未清償的債權金額(本金和利息)總計266656669.50元。金立公司表示目前無法償還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的債權。

深圳中院表示,被申請人金立公司於2002年8月20日成立,營業期限至2022年8月20日。金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劉立榮,註冊資本20000萬元,股東為劉立榮(持股41.40%)、盧光輝(持股20.50%)、李金榮(持股14.70%)、李明員(持股12.30%)、楊立(持股2.90%)、楊建成(持股2.10%)、周志勇(持股1.7%)、陳耀輝(持股1.00%)、王立章(持股0.85%)、陳勤康(持股0.85%)、何大兵(持股0.40%)、張高賢(持股0.30%)、徐溟皓(持股0.30%)、陳贊華(持股0.20%)、劉孝鋒(持股0.20%)、王偉(持股0.10%)、王旭東(持股0.10%)和羅來毅(持股0.10%)。

深圳中院稱,截至目前,金立公司涉及數百宗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執行案件,金立公司名下部分資產已設定抵押和質押,全部資產均已被多輪保全查封。在金立公司作為另案被執行人的(2018)粵03執1649號執行案件中,本院已於2018年11月6日以金立公司名下大部分財產已被輪候查封或凍結暫不能處分、金立公司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裁定終結該次執行程序。

深圳中院認為,申請人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對被申請人金立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金立公司逾期未能清償。華興銀行深圳分行作為金立公司的債權人,依法可以向本院申請金立公司破產清算。涉案債權已經到期至今未能獲得清償,足以證明金立公司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申請人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故而作出如上裁定。

據介紹,金立集團2002年9月成立於深圳,現有深圳金立科技、東莞金銘、東莞金眾、東莞金尚、北京金立、香港金立等11家全資下屬企業,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十五年發展,金立在東莞松山湖畔建有佔地面積300多畝、建築面積30多萬平方米、投資23億元的金立工業園,手機年產能1億臺,擁有54條全自動貼片生產線,110條成品組裝測試線。成品組裝、主板生產、主板測試、印刷、相關配套設備等,90%為進口一線高端品牌。

近年來,伴隨著手機市場的白熱化競爭,金立最終倒下,而其原因備受外界爭議。對於賭博傳聞,劉立榮近日接受證券時報採訪時表示,“參與是有的,但是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錢?如果是真的,博華(指紀曉波家族控制的博彩公司博華太平洋)股價都要大漲了。在國內能有幾家公司拿出100億?”

劉立榮反思稱,“到今天這個局面,本質上是因為金立手機多年都在虧損。在功能機時代金立盈利能力是比較好的,2007年利潤有5個多億,到2011年利潤在3億到5億之間,這個時候規模其實並不大。反而後面轉型做智能手機,從2013年開始以來就一直在虧損,費用大,產出不大,持續負現金流,一直通過銀行輸血。”

劉立榮表示,在2013年到2015年,金立平均每個月虧損不低於1億,到2016年和2017年每月虧損不低於2億。”

劉立榮還談到了金立管理上存在的許多問題:“我是個過於重視感情的人,很多身邊的人在金立呆了很長時間,一些部門相互之間成了堡壘,人員臃腫、活力不足、效率不夠,存在一些吃大鍋飯的現象。我個人性格上也缺少了對內部下手改革的狠心。” 首席記者 趙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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