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在教育中需要適當的懲戒,對此你怎麼看?該如何實施呢?

劉亦鑫


我們一直會拿不準的一個定義,就是適當的懲戒是如何的標準,如果有人能夠把這個量化的話,我覺得在教育教學中算是立了一大功。

但是很不幸的話,如果每個老師大膽的把一種懲戒權拿到手中,對學生進行懲罰的話,因為在這個社會上沒有任何一個標準可以讓老師有章可循,所以說所有的老師一旦施行懲戒,那麼面對自己未來的將是賠禮道歉。

社會已經發展到今天,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文明的社會,當然在文明社會里,教育教學的方式也發生了改變,老師的素質也有了極大的提高,同樣學生的法律意識也得到了極大的加強。

在這種大環境下,如果私自對老師的懲戒權進行賦予的話,那麼有可能讓我們的教育行為更加回退,甚至變得落後了。

所謂的懲戒,只是體罰的一種代替說法的話,那麼這種成績不要也罷,學生可以通過更多的方式慢慢完善自己的人生,老師也沒有必要通過一次的考試,一次的孩子不優秀而判斷學生需要懲罰,需要體罰。

總之作為廣大老師不需要所謂的懲戒權,也不需要對孩子進行體罰,畢竟這是一種落後的教育教學方式。


杜宜城老師


據說整天爭吵的夫妻一般不會離婚,反而是不吵整天冷戰的才會離。對學生的懲罰絕不是非打即罵,有時冷處理反而效果更好。

學生不可避免的會犯錯誤,在沒有收到懲罰時心理總是惴惴不安,內心除了僥倖可能還有一絲過意不去,如果這時候給他很重的體罰,那他完全沒有了愧疚感,可能會與老師形成對立,以後故意犯錯來還擊你對他的體罰。所以這時老師可以點破他的錯誤但不對他體罰,順便給他傳遞出個信息:這次就過去了,下不為例。當然,學生個體差異性較大,這個方法不適用所有學生。這個方法比較適合叛逆期的學生。

如果是比較小的學生,懲罰可以相應的重一些,小學生沒什麼自己的想法,必須由外界給予壓力。

不管哪種方式,都不要對學生進行人格侮辱,要在保證他知道自己得到尊重的前提下實施懲罰。


宋分提


在民主國家,體罰是侵犯身體的大忌!如果大街上對方伸手,掏出槍弄死就算合法防衛。

所以他們對身體的保護已到極限,同時帶來的是反抗情緒也是極致的。一點點蠅頭小利也會與你抗爭到底。

這本質與我國幾千年來的文化是相悖的。夫貪小利之快,失天下之援。我國盛行閒語,吃一塹長一智,故體罰責罵能夠磨礪孩子自尊,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正確的事得到褒獎,錯誤的事得到懲罰,以德報德,以直報怨。所以即為國人,懂得律己,是因為父親師長教育。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怎麼叫做嚴厲,不可能只是幾句訓斥,戒尺才是真諦!


負石


教育盡在心,己所不欲,毋施於人。毋以惡小而為之,毋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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