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主全責,傷者既要保險公司賠償也要私人掏錢,怎麼辦?

金牛晚眺


他的要求很正常,只要他的要求有法律依據,有證據支持,兩者之和不超過法定標準,那就是合理的,反之,漫天要價則不用搭理他,叫他上法庭處理得了。

交通事故車主全責,意味著受害方的全部合理損失都要有肇事方承擔。

交通事故賠償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文件,賠償的項目和計算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

對於交通事故受傷者,其需要賠償的主要項目有:誤工費、醫療費、陪護費、交通食宿費、住院生活費補貼,後續治療費等。

如果受傷者有傷殘等級,則除了上述項目,還有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項目。

如果受害者死亡,則沒有傷殘賠償金,但是多了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等。

上述損失數額計算出來後,首先應當先從交強險賠償。在車方有責的情況下,交強險賠償限額12.2萬元,其中醫療費分項限額1萬元,死亡傷殘分項限額11萬元,財產損失分項2000元。

交強險賠償後,剩餘的部分由 三者險賠償。賠償範圍是保險合同規定的項目,不超過三者險限額為度。

如果總的損失額,減去交強險賠償,再減去三者險賠償,還有剩餘的部分,則剩餘的部分由肇事者自己支付。

假定:傷者損失37萬元,交強險賠償12萬元,三者險限額30萬,則本案無需肇事者自己支付賠償。

如果傷者損失總額80萬,交強險賠償12萬,三者險賠償50萬,剩餘18萬需要肇事者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他要多少錢,他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項目以及這個數額的存在,否則作為賠償義務人可以拒絕支付。例如,醫藥費,但是人要提供藥費單據,住院病例以及用藥詳單,三者應當互相對應並且沒有邏輯方面的問題。如果三月份受傷,它提供的醫藥費單據是二月份的,完全可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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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撥打熟人電話讓他過來幫你頂著車那裡。

2、撥打120急救車,122交警電話,你投保保險公司全國客服。

3、不要跟著傷著去醫院,也不拿醫藥費。

4、車被扣10個工作日交警隊出責任認定書,再過5個工作日可以放車。這5個工作日是給對方起訴的時間,如果他不起訴,你直接接車走人,該幹嘛幹嘛。如果對方起訴,車還會被扣,等法院判決,這個判決一般保險公司就能全擔了賠款。如果有需要你承擔的你再承擔。

5、堅決不私了,私了就是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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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全責的話,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後確實有一筆錢是要車主支付的,就是治療費用裡保險不能報銷的那部分,治療期間使用的藥物並不全是在保險報銷目錄裡,目錄之外的特殊檢查或藥品費用,這部分確實是需要車主支付的。

其他的費用就沒有什麼了,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保險公司都是有賠付標準的,即使是造成傷殘,在定殘之後保險公司也會有相關賠付,這點不用擔心。

如果是補充支付了醫療費用之後,傷者仍然無理要求賠償的話,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吧,不過不是由你來起訴。你可以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後就不用在理他了,想起訴就讓他去吧,嫌煩的話換個手機號,號碼要給保險公司說一下方便後續有問題再找你。

想來這種人也不會去起訴,沒那個能力。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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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實際的事故賠償中很多。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問題,保險公司賠償的就是我們自己賠償的,因為我們買保險的目的就是在出險後,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

其次,遇到這種保險公司賠償外要求賠償的情況很多,交警方面希望迅速解決問題,快速結案,從中和稀泥,讓你多拿點錢出來了事,還有些交警說這些費用保險公司會賠償,矛盾的保險公司賠償的額度標準是每個省市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無法達到傷者需求,或者有些人獅子大開口,也不會像警察說的什麼都能賠,所以,這個時候你要冷靜,不要怕,對方要的不多,可以考慮接受、迅速了事,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讓他去法院起訴,不理他。

總之,保險足夠的情況下,不要怕,讓對方去告。


歲月的痕跡953


既然交警在你們的這起交通事故裁定書已經被定性為全責,那就必須配合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做好為受害者理賠事宜。

保險公司已經介入事故理賠善後工作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會根據醫院門診對受害的傷情,所出具醫療費墊資額(醫藥費押金)建議,在你的交強險賠付限額內進行墊付。如果受害者傷勢嚴重,產生賠償金額較大,交強險賠付限額不足,再從你商業險的第三者險限額內繼續賠付。如果保險還是不夠賠付,剩餘部分由你本人支付。注意,只有在這個條件發生時,你才自己掏錢。

說到這裡,就有必要解釋兩個問題,一個是,什麼叫事故醫療費,另一個是,什麼是事故醫療費賠償範圍。

先說什麼叫事故醫療費:受害人在交通事故收到傷害之後,接受醫院檢查治療與康復,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在治療過程的醫療費,藥費,也包括未來的,因事故導致傷殘後遺症治療康復所需的費用,整容費用等,後續治療費。原則上,受害者後續治療費用索賠有效期為,從出院算起,一年。

然後,什麼是事故醫療費賠償範圍呢:由於交通事故直接產生受害者傷害,或者由醫院主治醫生出具簽字證明,由事故傷害引起其他病症,所需治療,這些才是事故醫療的賠付範圍。與事故傷害無關的疾病,不在賠償範圍內。醫療保險規定藥以外的用藥(比如進口藥,保健品),也不在賠付之列。

以上兩個問題,通常保險公司先行替你賠付時,就已經與醫院財務,根據有效醫療發票詳細審核了。如果因為你的保險保障不足,要你本人掏錢的時候,也注意這兩個方面的費用是不歸你賠付的。

最後一句話,該你自己掏腰包的錢,就要一分不少賠付給受害者。不該你賠付的,你自己的態度去決定。如不支付賠償,鬧上法庭,還是一樣結果,被法院強制執行,還要浪費時間,財力物力,實不可取。如果受害者以此威脅,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也只能奉陪到底,依法解決。


黃路007


交通事故中全責的話,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後確實有一筆錢是要車主支付的,就是治療費用裡保險不能報銷的那部分,治療期間使用的藥物並不全是在保險報銷目錄裡,目錄之外的特殊檢查或藥品費用,這部分確實是需要車主支付的。

其他的費用就沒有什麼了,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保險公司都是有賠付標準的,即使是造成傷殘,在定殘之後保險公司也會有相關賠付,這點不用擔心。

如果是補充支付了醫療費用之後,傷者仍然無理要求賠償的話,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吧,不過不是由你來起訴。你可以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後就不用在理他了,想起訴就讓他去吧,嫌煩的話換個手機號,號碼要給保險公司說一下方便後續有問題再找你。

想來這種人也不會去起訴,沒那個能力。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四爺說保險


在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傷者總想得到比較多的賠償,而保險公司都是依照規章制度辦事,自然就不可能過多賠償了,如果傷者想要格外的賠償,你就讓他去法院起訴吧,法院判多少錢保險公司就賠多少錢,公平合理。


售後服務技術總監


23年前我買了輛二手車當時沒有過戶和保險都還是原車主名字就產生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鑑定車輛損失4萬多元,但後來保險公司說沒有過保險戶名所以拒絕賠償,這怎麼辦呢?


13848242768


只要車主買的保險產品賠償額度足夠,而且車主也買了不計免賠險,不要私下協商,讓傷者走司法程序起訴車主及保險公司。車主就只需要出司法鑑定方面的費用,其它任何費用都不需要車主承擔。


緣來如此146326939


首先看多大事故和你的商業保險額度多少,如果在額度以裡千萬不要先行墊付醫藥費,至於說傷者還要私人掏錢那就不用管了。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一切等判決結果就行了,要是保險額度不夠,你還是全責就拿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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