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學生已獲釋,當地教育部門將安排他到誰都不認識的學校上學。這樣真得好嗎?

悠悠西北風


也許,我們確實沒有權利剝奪他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權利,也許,國家法律又是這樣規定,沒法對他進行懲戒,去陌生地方,接受教育,或許,是最無奈的辦法,但是,我覺得,在他進入學校前,需要做幾方面工作:

1、必須接受一定的懲戒,讓他意識自己的錯誤。從他在派出所接受調查時所說“殺的不是外人,是自己的母親”言論來看,這個娃娃至今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大腦裡的三觀是存在問題和扭曲的,不僅要進行扶正,還必須要進行一些懲戒教育,讓他知道什麼是錯誤,哪些錯誤不能犯,不然,這種觀念不扭轉,以後還會殺人的,適當的少管所待一段時間、政府收容等,是有必要的。

2、需要進行心理行為綜合測評,是否有危及他人安全,攻擊、傷害他人傾向。在進入學校前,需要對他的言行進行心理綜合測評,請國內知名心理專家把脈,送到學校是否有危害,是否會攻擊他人、是否會危害其他學生和教師。如果還會有危害,測評不過關,繼續少管所待著去。

3、重點監控,隨時測評,預防為主。平常要對這樣的孩子進行重點監控、關注,隨時注意他的言行和舉止,一旦有可能存在危害他人行為,必須責令退學,或者繼續進入少管所去。

4、今後人生中,列入重點“關注”對象,時刻關注他的動向。即便流入社會,也必須重點關注,時刻監控,並測評是否對社會有危害。因為,這類人,骨子裡就有殺人傾向,不能保證他走入社會,還會不會幹這種事情,所以,定期做測評,社區重點跟蹤監測,並對存在的問題第一時間進行反饋,

5、進行正確的三觀引導,讓其知道,哪些是錯誤,哪些是對的,哪些錯,是不能犯的,是不能原諒的。需要對他三觀進行更正、引導,扭轉錯誤的三觀,讓他變成一個正常的人,一個三觀正的人,一個不再有暴力傾向、不再人格分裂之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對於十二歲的弒母學生,因達不到我們相關刑法的年齡規定直接釋放的做法,對於我個人來說,是沒辦法從容接受的。

原因一: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能做到殺人後淡定從容,被人問起無動於衷。可以看出這個孩子的心理是扭曲的,分裂的,不正常的。如果發生這麼大的事情都沒有被教育,什麼措施都沒有就這樣釋放了,很難相信他能從這起事件中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吸取教訓。

原因二,釋放後,安排到其他學校繼續接受教育,這也許是當地政府部門考慮到孩子的未來自身發展的考慮。但在送到學校之前,至少要給社會一個交代,讓社會人放心,很具體的說是要讓在校的學生和家長放心。試問,有幾位家長能安然接受這樣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在一個班級,在一個學校。

我個人認為,在送孩子去學校之前,至少要讓孩子受到一定的懲戒,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要讓孩子的心理恢復到正常的狀態。能重新認識到自己的人生價值,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不仇恨社會,沒有報復心態。

當孩子有悔恨,痛苦之心,說明這個孩子還有救。如果孩子一點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孩子就不應該如此狀態放到社會。




toffeecandy


不涉及我的利益,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呼籲:他還小,不懂事,大家給他個機會吧!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一個十幾歲的娃娃,犯錯誤是難免的,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但如果涉及了我的利益,我會堅決反對:一個12歲的孩子,因母親管得嚴,結果就把母親殺了。如果他在學校,見誰不順眼,誰也不敢擔保自己是不是下一個受害者。和這樣的人在一起誰不擔心自己的安全?誰不擔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如果他去了哪個學校,假設我在哪個學校工作或學習,我知道了會毫不猶豫的告訴所有的同事、學生和家長,堅決反對他來讀書。如果反對無效,那我就會毫不猶豫的辭職、退學或轉學。畢竟生命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拿它來開玩笑。當然,我不是怕死,但正如司馬遷說的,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我把他殺了要償命,不值得;我被他殺了更不值得,連個烈士都撈不著,媒體只不過多一個頭條新聞:軾母兇手再次殺人,無辜同學(老師)慘遭毒手。像他那種人,最好的歸宿就是在監獄裡關著,永遠別出來。


血染戰旗紅


這個圖片應該讓所有人都看到!還“調到沒有人認識的地方”?就想問問:誰敢接受?誰敢?去年廣西13歲男孩殺害三姐弟的事都忘記了吧?這緊咬著的嘴告訴你們:小爺我不服氣啊!不就是殺了自己的媽媽嗎?我又沒殺別人!出現這種情況不能簡單的說換一個地方就可以的。偷錢,撒謊,抽菸,這些都是長輩的溺愛造成的。當然,也有社會環境的原因。不能出事了就只怪學校。



孤獨和烈酒陪你


在如今這個互聯網高度發達的時代,像“12歲小學生弒母”這樣的大新聞,幾乎可以說人盡皆知了,不管把他安排到任何一所學校,都是對其他人的一種“傷害”。

動物園的動物,在動物園生活是講規則和秩序的,動物管理員會把動物訓練到“懂規矩”才會安排他與人類接觸或者展示表演等等;而當動物要放歸大自然時,同樣的大自然講究適者生存,動物管理員一般會提前培養動物的野性,讓他不至於在戶外難以生存,一切妥當才會將其放歸大自然。

人類有時候和動物的區別真的不大。

試想,一個12歲的小學生,因為母親管教太嚴,就能做出連砍22刀殺死母親,並且事後毫無悔過之心,竟然能夠在案發現場笑出來,還說自己沒殺別人,殺的是自己親媽這樣的話。他的血是何其的冷啊,他的心又是何其的狠啊。

儘管由於他未滿14歲,法律無法對他進行刑事懲罰,但在釋放之後,簡單的將其放回學校繼續教育顯然是不恰當的,哪怕是將他安排到一個誰都不認識的學校,都是對其他人的“傷害”。

就像視頻中的人說的一段話:“我們這裡的人都好怕的,怕那個小孩啊,要是放在這裡讀書,要說哪一天我們說他一句,他把我們也殺了怎麼辦啊?”

我想這些話,也是任何一個知道這件事的家長和老師共同的心聲。

所以,我的意見是,這樣一個罪大惡極,不知悔改的孩子,必須進行再教育,但在放歸學校之前,是不是應該像動物園的動物一樣,先馴化,讓他知道自己的錯是不可原諒的,保證不再危害社會,給社會一個交代,也給接納他的學校和家長一個交代。

如果不能做好這些問題,那麼他還不適合放歸正常的學校。


李阿冰


他應不應該繼續接受教育,當然應該,一個都不能用缺點來形容的孩子,再不接受教育,那還了得。

但是,他應該在哪裡接受教育,我想,絕對不是換個普通學校,裝作什麼都沒發生繼續上學。

為什麼呢?

第一,他缺的不是九年義務教育,是對生命的敬畏

普通的義務教育,目前更大程度都是為了孩子的成績,圍繞數學,語文,英語這些學科來進行的。

接受教育的孩子,我不會說,都很完美,他們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比如他們上課要說話,也會撒謊,甚至喜歡打網絡遊戲,和父母頂嘴,但是這些我們通常叫做壞習慣。

但是對於這個孩子來說,他撒謊,抽菸,愛偷東西,也許這些你可以說都沒有什麼,但是他殺害自己的母親,並且表現出沒有絲毫的愧疚和懺悔,回到案發現場時候,還可以笑。

你覺得他需要的是普通的義務教育嗎?不,他需要的是專門的心理治療,外加針對性的培育。

因為他最最欠缺的不是課本知識,是對生命的敬畏。

第二,一個人的錯誤不應該一群沒做錯的人承擔

法律上,九年義務制教育,也就是說,無論孩子怎麼樣,都不能剝奪其教育的權利,因此他上學無可厚非。

甚至也許,會有專家認為,上普通的學校,無差別的對待,對於這個孩子成長,說不定更有意義。

但是在當前狀態下,知道他過去的人,很難把他當做普通同學來看待,正常人都會驚恐,會害怕,甚至會排擠。

這時候,你難道說,這是對他的歧視嗎,不,害怕他,企圖遠離他是人之常情?

這時候,有人說了,不是把他放在一個不知道他過去的學校嗎?

其實這才更可怕,因為,第一,這個事情,可以掩埋多久,我並不看好,他的同學們都會知道。第二,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和普通的同學相處。

當他的同學無意間傷害到他的時候(讀書的時候,同學之間有矛盾很正常),當他充滿惡習,破壞學校秩序的時候,(他抽菸,偷東西確定已經改正了)同學們反抗不反抗,老師管教不管教。

而且怎麼管,他會不會再次殺人?我想,沒有人敢拍的胸部說,他絕對會做一個好學生。

因為一個可以殺人的人,無論年齡,在沒有得到足夠深刻的教訓時,他真的不會再犯嗎?當他發現他殺了人以後,他的生活如初時,發現後果不過如此時,他用什麼剋制自己?

總而言之,他當然需要教育,但是應該是針對性的教育,他缺乏的不是課本知識,是對生命的基本敬畏,是最樸實的道德和善良。

而對於他的教育,更不應該是一群沒做錯的人冒風險承擔,因為這個後果個人認為沒有人能夠承受的起,這個絕對不會傷害他人的承諾,沒有人可以承諾。

因此,強烈建議,針對性單獨教育,先糾正其道德觀念,而不是換個地方重新來過。


廖彩琳律師


個人覺得,這是在利用那些無辜者的不知情,矇蔽他們對於真相的知情權,僅僅為了保護這個小小年紀就大逆不道的兇手!

首先,這個小孩的心理問題依然存在。普通人再怎樣跟自己的母親慪氣,能做到將親手將她殺害嗎?更不說事後還那般冷靜淡定,無論是回答鄰居對於家裡響動的解釋,還是用母親手機編謊話給自己的老師請假,甚至事後毫無恐懼悔恨之意,還坦然稱殺的只是自己母親,不是別人。以上種種做法,試問,這樣的小孩心理健康嗎?

同齡人身上該有的敬畏和天真活潑在他身上絲毫看不出!連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事他卻能下得去手,對於這樣一個依然存在心理隱患的小孩,放到哪裡都會是不合群的存在。

再者,利用他人的不知情,將這樣一個殺人兇手融入到其中。我們試想,如果哪天同學或者老師與其發生矛盾,產生的後果會是怎樣?這樣的“學生”哪個學校敢接收?

最後我們換位思考,如果你是那個學校的學生家長,你敢讓自己的孩子有這樣一個同學嗎??



安馨ann


如果,我是說如果這個孩子又殺人的話,誰負責?


江涵秋影24


沒錢上學的孩子也沒見教育局搞特權,這殺了人的孩子教育局倒是積極!沒有什麼理由,既然殺了人,就要讓他知道他就是個千古罪人,別整的還像寶貝一樣,不然,若干年後,社會又會害了他!


卡娃伊kwy


大實話:這根本就不是換個學校能解決的事情,這種孩子需要心理老師去先把思想問題端正了,再去接受文化知識教育。

這件事其實是這樣的,因為12月6日,這個學生被釋放後其親屬想把他送回學校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原因是大家都害怕一個殺了自己母親的小孩兒會因為自己某句話得罪了他敏感的心靈而遭到其殺手。畢竟,一個連自己母親都敢殺的人,誰會不害怕呢?

而如果將他安排到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學校上學,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甚至可以說,如果這個小男孩兒的思想沒有被端正過來,這就是把一個定時炸彈從一群人中間,轉移到了另一群人中間。並且,更要命的是這個新的人群還不認識定時炸彈的危害。那麼就更容易將其引爆。畢竟,如果說,我們都知道這是定時炸彈,那麼我們肯定至少會遠離他,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知道,只把它當做一個沒有危險的東西對待,那麼引爆的幾率就更大一些。

同樣,就這個小男孩兒的事情就是如此,比如說,現在在這個學校,所有學生和老師都知道了這事,那麼至少在平時跟他交流的時候會多加註意,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但是,如果是一個新的環境,誰都不認識他,那麼在平時相處的生活中肯定就是把他當一個正常的孩子看待了。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身上揹負命案的孩子是和正常人不一樣的。那麼,這是不是就有可能會對這些不認識他的師生造成新的危險呢?雖然我不敢說一定,但是的確有這種可能。

所以,現在的問題不是把他安排到哪兒上學的問題,而是首先要糾正他的思想問題,要讓他知道他自己究竟犯了多大的錯,造成了多大的危害,要給他制定一個適合的改造方案。並且要有考核機制,考核過了,再讓他進入學校或者社會。不能因為年齡小,不懂事,不夠判刑就放棄對其思想教育。

所以,如果說,當地教育部門能夠保證這個小男孩兒的思想問題已經解決,並且不會對其他學生和老師造成進一步的傷害,那麼這樣將他轉學至一個新環境自然是很好的。但是,如果沒有人為其擔保,那麼,就不應該著急讓他開始接受教育或者進入社會。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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