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日|餘戈:考證戰犯谷壽夫手跡

2007年夏天,通過在日本電氣股份有限公司(NEC)工作的表妹賈昕燁幫助,我從日本雅虎網站上買到當年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的一幅手書卷軸。

兩年前的12月8日,我把它捐贈給了南京民間抗戰館的吳先斌先生。這件文物在我的家裡保存了近10年,我越來越感到,它的歸宿應該在南京,應該在它所承載的沉重歷史的發生地,讓中國人都能看到,並以此銘記那段不堪回首的歷史。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壽夫手書卷軸“勇躍破南京城”

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壽夫1938年前照片

谷壽夫是日本福岡縣人,1882年生。1903年、1912年先後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和日本陸軍大學。他曾作為軍事研究生赴英國留學3年,出任過日本駐印度武官,長期在日本軍界任職。1930年任少將,1933年8月晉升陸軍中將,出任日本東京灣要塞司令官,後又出任第6師團師團長。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谷壽夫率第6師團作為首批增派侵華部隊,從日本熊本出發侵入中國華北。不久轉調華中,加入第10軍序列從杭州灣登陸包抄我上海守軍,而後長驅直入撲向南京。

日本九州人性格暴虐,由九州籍士兵組成的日軍第6師團素以戰鬥作風強悍、軍紀敗壞名冠全軍(這一點,連日後成為侵華日軍總司令的岡村寧次都在其回憶錄中直言不諱,在指揮進攻武漢作戰時,任第11軍司令官的岡村寧次擔心第6師團重蹈南京“暴行罪”影響個人前程,特意讓衝在一線的一個聯隊停下來,選了軍紀相對較好的另一聯隊作為入城前衛部隊)。

身為高級將領的九州人谷壽夫也以嗜血而著名,甚至在其所著的《陸戰術》講義中毫不掩飾地宣稱:“在戰勝之後的追擊戰時,殺戮、掠奪、強姦為士氣旺盛之所寄。”當年中國的首都南京,成了他實踐這一戰術理論的“試驗場”。

據日本防衛廳編撰的《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載,1938年12月12 日12時30分,其指揮下的步兵第47聯隊第3中隊的一部,在與我南京守軍第88師激戰中,奪取了南京中華門附近的一段城牆,成為攻破南京“首功”部隊。13日晨,日軍判明中國守軍已退卻,遂以第6師團、第16師團、第11師團、第13師團、第3師團、第9師團、第18師團、第114師團、國崎支隊(屬第5師團)各一個聯隊在城廓或從各城門湧入進行“掃蕩”,南京陷入空前災難。

關於南京大屠殺,近年來隨著國內外史料的不斷髮掘,已經逐漸逼近於史實。比如,哪支日軍是南京大屠殺罪孽最深重的部隊?一般認為,第6師團和第16師團不相上下。第6師團首先破城,在進佔南京的12月13日至22日的10天內,在中華門、城西長江畔至下關一線屠殺最為殘酷;第16師團自22日後獨立擔任南京“衛戍”部隊,又繼續屠殺一個多月,為害時間最久。第16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及其屬下的第30旅團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均留下了較詳細記載大屠殺罪行的手記,成為南京大屠殺的重要史證資料。

1938年穀壽夫在其舊著《機密日俄戰史》出版後所發表的《軍情報告》(昭和13年1月17日)中,就當時的“軍事行動”也留下記述:“到處可遇到從南邊逃出來的萬餘敵人,我們予以重創,江岸全為屍體所覆蓋。”而且,還有證據表明谷壽夫在破城後曾向部隊宣佈“解除軍紀三天”。

戰後,在日本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中國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審判中,時任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將與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中將,分別以甲級戰犯和乙級戰犯身份,為南京大屠殺承擔罪責,前者在東京巢鴨監獄被處以絞刑,後者被中國政府在南京雨花臺槍決。

當時松井石根被定為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被定為主犯。據史料,在認定此二人罪行時,中國國防部二廳廳長、處理戰犯委員會主任委員曹士澄少將和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少將,與前來擔任監審官的美國軍官赫伯少校、法官阿爾達克和霍西特經歷了一番激烈爭辯。秉承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旨意,存心為谷壽夫開脫罪行的3個美國人說,既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已認定當時擔任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將為甲級戰犯,是南京大屠殺首犯,作為師團長一級的谷壽夫的犯罪就擺在次要位置了。歷來的法律都有這麼一條,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因此不能判谷壽夫死刑,判個有期徒刑三五年即可,我們不能做“復仇主義”者。

美國人這樣說,純粹就是在搞雙重標準,不提美英在東南亞各地的軍事法庭,就說駐華美軍在中國設立的軍事法庭的戰犯審判中,只要是戰時曾下令殺害過一名美軍軍官或飛行員的日軍將領,如第23軍司令官兼香港總督田中久一中將、第34軍參謀長鏑木正隆少將,美國法官均一律判處死刑;而下令殺戮數萬中國平民的谷壽夫,卻只能判個三五年。難道中國人的生命就如此輕賤?!

當時曹士澄少將嚴肅地指出,松井石根和谷壽夫各有各的罪行。南京大屠殺,谷壽夫是具體指揮者,而松井絲毫不加制止,犯有縱容殺人罪。前者為主犯,後者為首犯。並進一步解釋說:“首,是第一,如罪魁禍首;主,是負主要責任,如主持和主辦。我們認為松井石根應判處死刑,谷壽夫同樣應該判處死刑!”後來曹士澄少將將此爭論向蔣介石彙報,蔣明示此事不必為美國監審官所幹擾,務必將“罪不容誅”的谷壽夫判處死刑。

——實際上,應為南京大屠殺負責的戰犯,至少還應包括軍一級的“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朝香宮鳩彥中將、第10軍司令官柳川平助中將和師團級的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中將三人。1937年12月5日,朝香宮鳩彥到達前線司令部後,曾發出一連串由他本人蓋章簽署的命令,上面標有“機密,閱後銷燬”字樣,命令十分簡單:“殺掉全部俘虜。”中島今朝吾則在12月13日的日記中記載:“由於方針是大體不要俘虜,故決定將其全部解決。”作為全軍有組織按計劃實施的大規模屠殺,沒有方面軍司令官和軍司令官的同意和支持是絕對不可想象的。

雖然筆者尚未看到中國政府要求引渡此三人來南京接受審判的史料,但是確信當時以梅汝璈、石美瑜為代表的東京、南京兩地中國法官們,通過紮實的調查工作確認了其罪證。令人切齒痛恨的是,因為美國為在戰後利用日本,確定日本皇族不列入戰犯追究罪責,使得作為日本天皇裕仁叔叔的朝香宮鳩彥脫罪,而柳川平助和中島今朝吾二人因均於1945年病死,逃脫了中國人民的審判。

所幸,松井石根和谷壽夫二人伏法,印證了中國古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尤其是谷壽夫被引渡中國、在其犯罪地南京雨花臺處決,讓國人稍解心頭之恨,讓30萬遇難同胞的冤魂得以告慰。

物證由來及考證

我所蒐藏的這件谷壽夫手書卷軸,高約150釐米,寬50釐米,用帶花紋的黃色綾子裝裱,尺幅似為中堂。宣紙上書寫著“勇躍破南京城”六個繁體漢字行草大字,左下方為落款“壽夫”二字,其下為其本人的“花押”。所謂“花押”,是中國唐朝創造的一種個性化簽名方式,一般使用特殊的筆跡及符號,不易模仿,可以代替印章作為書畫作品鈐記,相當於今天的“防偽標識”。作為一種文化形式,在平安時代中期傳入日本後廣為流行。我最初在日本雅虎網看到這件物品,首先就是從這個花押斷定其真偽的。

那麼,我是如何知道谷壽夫的花押呢?說起來,又要引出另一位藏家保存的另一件谷壽夫遺物。有一次我在網上搜索資料,無意間進入一個名為“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的網頁,發現網站主人展示出一面從美國購得的谷壽夫題字的太陽旗,不妨轉引其說明文字如下:

“本室收藏的這面谷壽夫贈送片山利雄的戰旗,相信是我國唯一公開展示戰犯谷壽夫遺物中的孤品。絲質的旗面上書寫(墨筆)楷行書體,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依次為‘盡忠報國’,‘陸軍中將谷壽夫 (另再簽上花押)’,‘為片山利雄君’,除花押外共17字。片山利雄應是請求谷壽夫在旗面上題字的人……這面旗原收藏在一位美國戰爭文物古董收藏家手上,半個世紀以來他卻不知道它出自誰人手筆,只把它當作普通日本二戰軍旗看待。本室成員卻知道這面日本戰旗,絕非平常看到的日寇出征旗幟,心知它的歷史意義和重要性,因此並不敢如實相告,並決心把它帶回中國……”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公祭日|余戈:考证战犯谷寿夫手迹

谷壽夫簽字太陽旗

一看到這面題字太陽旗,我就斷定為真。這種日本簽字太陽旗,當年侵華日軍官兵人人擁有,謂之“日之丸寄願書”。我自己也收藏有一面這樣的太陽旗,並對其進行過深入研究,在濟南畫報社的《老照片》叢書42輯曾撰文《太陽旗與千人針》進行介紹。雖然谷壽夫的書體筆跡我以往不曾見過,但其書寫內容的內在邏輯沒有什麼問題。因此,我就把這些資料存檔了。

——補充一句,後來我參觀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時,發現這位收藏者已經把這面旗子捐贈給該館了。大家下次去參觀時可以注意一下。

繼續說我的事。2007年夏天,我在日本雅虎網站瀏覽所出售的日本二戰時期的舊物時,突然看到了這件谷壽夫的手書“勇躍破南京城”的卷軸,經過與此前收集的簽字太陽旗圖片做筆跡比對,確認兩件物品中共有的“壽夫”二字寫法神似,花押則完全一致。因此當即決定請在東京的表妹幫忙買下(我當時沒有註冊支付方式),不久由回國出差的妹夫帶給了我。

拿到實物後,那種歷經70載歲月的舊物感,如,漸漸洇開變淡的墨色,裝裱絲織品細微的被蟲蛀食的痕跡,脫裂的畫軸等,都表明這是收藏界行話所說的那種一看即可斷真的“開門貨”。通過對落款仔細比較,我發現“壽”字結構筆法完全相同,“夫”字雖一為草書一為行書,但神韻相同。

在仔細打量中,我發現在畫軸的一端,還貼著一個小標籤,以圓珠筆寫有“寺內元帥”四個字,我馬上意識到此卷軸的贈予對象,應是曾任日本陸軍大臣、華北方面軍司令、南方軍司令官的寺內壽一大將,其人1943年曾被晉封元帥稱號(舊日軍軍制中用於表彰功勳卓著的大將的非正式軍銜,二戰期間僅晉封6人)。由此也可以解釋,因為此手書卷軸贈予對象寺內壽一地位高,因此落款為不加姓氏的“壽夫”二字;而簽字太陽旗主人地位低,因此以全銜和全名“谷壽夫”三字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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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軸上的“寺內元帥”標籤

從事收藏日久,就會發現每一件藏品所蘊含的信息疊加在一起,能清晰地指向一段敘事,讓人彷彿聽到藏品開口在說話。這件谷壽夫“勇躍破南京城”手書,就告訴我這樣的故事:

攻佔南京後,作為破城“首功”、素有日本“陸軍第一”的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曾被日本媒體奉為“英雄”(據1940年2月11日日本大阪《朝日新聞》的報道,谷壽夫被日本天皇親授金鵄軍功獎章,並加授大勳位菊花大綬章;而其他攻佔南京的日軍將領,如中島今朝吾、草場辰巳、牛島滿等,均加授的是低一檔次的旭日一等或瑞寶一等勳章,由此也可見其在南京大屠殺中“功績”之突出)。

但當在南京安全區的拉貝等西方人士在各國媒體揭露日軍暴行和南京大屠殺真相後,在國際上引起了對日本的強烈譴責。迫於巨大輿論壓力,日本高層不得不將聲名狼藉的谷壽夫召回國內轉為預備役。

但是,在轉為預備役“避風頭”的日子,他身上的“英雄”光環依然不減,在日本國內少不了到處作報告、題詞之類的事,這件手書應該就是此期間寫給寺內壽一這個與自己聲氣相投的戰爭狂人的。而其內容“勇躍破南京城”,由這位“陷敵帝都”的“第一功臣”來炫耀,是最恰當不過了,別的將領這麼寫可能還差點“底氣”。

日本戰敗後,作為南方軍司令官的寺內壽一在越南西貢向英軍蒙巴頓元帥投降,被囚禁於馬來西亞柔佛州後病死。他家裡這件容易招惹麻煩的物什自然流落社會,在數十年後被人在網上擺攤出售,無意間竟落在深知此物背景的中國收藏者我的手中。

我很想對那位收藏到谷壽夫簽字太陽旗的不知名同道說,有了這幅谷壽夫手書卷軸,國內關於這個南京大屠殺主犯的罪證,就不再是孤品了。

谷壽夫伏法的細節

先說一下谷壽夫怎麼被捕的。自1938年被轉為預備役後,谷壽夫一直留在日本國內,未獲起用。直到1945年日本戰敗前,準備實施“本土作戰”的背景下,於8月12日又被轉為現役,任命為第59軍司令官兼中部軍管區司令官。還未來得及赴任,就傳來了日本投降的消息。1946年2月2日,他在家鄉的小鎮上被美軍憲兵抓獲,同年8月被列為乙級戰犯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受審。

1947年2月6日,谷壽夫在中國南京國防部軍事法庭接受第一次審訊,兩個多月後在雨花臺被處決。當時的國內外媒體進行了充分的報道,可以檢索到很多相關內容。在這些記述中,讓人最為關注的是這位“亞述魔王”(西方媒體語)的內心世界。據載,離開日本登機的一刻,他居然哭出聲來,向妻子高喊:“清子,清子,來世見,來世見!”全然沒有通常武士道“皇軍”將官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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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谷壽夫時的一組鏡頭

鮮為人知的是,在剛剛引渡中國羈押在上海警察局小南門看守所期間,谷壽夫還上演了一出頗為驚險傳奇的劫獄事件。他的舊部河野滿少佐、岡田次郎上尉和韓裔女特務李長美收買了副所長畢尚清,給谷壽夫服了一種丸藥,使他發燒、心跳加劇,似乎得了重病,故被送到上海一家教會醫院救治,不久谷壽夫竟然很配合地裝“死了”,被送往醫院的太平間。當日深夜,幾個黑影扛著一具屍體摸進了醫院太平間,企圖偷換谷壽夫。卻發現停放谷壽夫的19號屍床無人,原來國防部軍法司特勤組的軍官再驗谷壽夫“屍體”時,發現他是詐死,知道這是有計劃的陰謀,當即將其押往南京,關進了陸軍特種監獄。不死心的河野滿等人又趕到南京綁架了特勤組成員邢某,搶走監獄證件。在李長美預備活埋邢某時,被邢某掙脫繩索,打死李長美,並電話報告監獄,有戒備的獄警擒住了欲劫獄的河野滿,擊斃岡田次郎。河野滿後來在獄中咬碎牙中毒藥身亡。谷壽夫想逃跑的打算泡湯了。

在臺灣收藏家秦風蒐集的兩幅歷史照片中,記錄了谷壽夫進入南京陸軍特種監獄的情景。經此劫獄鬧劇後徹底死心的谷壽夫,不僅自己提著熱水瓶入住南京監獄,在走進監獄的時候,他居然向所長文瑞華露出諂媚的笑容。秦風評價說,這一瞬間的醜態,反映出這個曾經驕橫跋扈、不可一世的屠夫,內心對於中國人民的審判其實充滿恐懼。當接到起訴書的副本後,谷壽夫看到法庭指控的罪證詳實,感到罪責難逃,於是連夜給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寫了一封要求“寬延公審”的“懇請書”,但其要求被拒絕了。

1947年2月6日下午2時正,審判如期舉行。站在審判席上的谷壽夫百般狡辯,將自己的罪行推得一乾二淨。在此前的罪證調查中,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南京12個區公所遍貼公告,號召人民揭發、蒐集大屠殺罪證,僅在第6師團主要犯罪地的雨花路第11區公所一處就收集到燒、殺、淫、掠的罪行459起。當時正下著大雪,但人們冒著嚴寒扶老攜幼,夫哭妻或妻哭夫,子哭父或父哭子,以及父母共哭其子女,前往控訴谷壽夫罪行的人數,竟達一千人之多!

一般人可能認為,因為法庭指控為南京大屠殺負責的日軍將領只有谷壽夫一人,因此法庭把全部南京大屠殺的罪行都算到他一個人頭上了,其實不然。當時庭長石美瑜率法庭檢調人員與法醫開展現場調查,主要是在雨花臺、中華門、南京城西側江岸一帶,這些地方正是第6師團的主要犯罪地。

據日本官方戰史記載,1938年12月12日,第6師團的第45聯隊、第23聯隊從南京城西側“掃蕩”長江江畔地區,至13日傍晚殺至下關,與從城北包抄過來的第16師團第30旅團會合——期間所屠殺者正是谷壽夫記述中的“江岸全為屍體所覆蓋”的萬餘人;第47聯隊、第13聯隊則抽調兵力從中華門進入城內屠殺。據南京慈善機構“崇善堂”的埋屍統計表,在1938年4月9日至18日,該堂掩埋隊第一隊,就在“中華門外兵工廠、雨花臺至花神廟”,收埋男屍25752具、女屍567具、童屍293具,計26612具。這個記錄僅是其中的一筆。石美瑜率眾在上述地區的“萬人坑”中搜集到大量被砍殺的頭骨實證。

在取得谷壽夫詳實罪證的基礎上,檢察官、審判官等又走遍了南京市的大街小巷及附近鄉村,進行了20多次法庭調查,詢問中外證人一千餘名,蒐集到大量日軍自攝的影片、照片、各種日記、中外人員的目睹記錄書籍等罪證資料。在宣判書中指出,從1937年12月13日到同月21日,谷壽夫指揮的第6師團與“會攻”的日軍其他部隊,殘殺全城軍民共30餘萬人。在這些如山鐵證面前,谷壽夫只得俯首認罪。

也許是預感到了末日將至,行刑前不久,谷壽夫借來剪刀,剪下自己十個指頭的指甲和三束頭髮,裝在用白手帕做成的小袋子裡,留給家人,並寫下絕命詩:“櫻花開時我喪命,痛留妻室哭夫君。願獻此身化淤泥,中國不再恨日本。”1947年4月26日上午9點半,谷壽夫最後一次受審。檢察官交給他3封家書,給予紙筆,讓其覆信。谷壽夫回完信後,寫下了給妻子的最後遺言:“身葬異域,魂返清鄉。”這時,據當年《中央日報》記者容又銘回憶:“拘留所副所長遞給谷犯香菸一支,他點頭道謝,儘管故作從容,但面色死灰,雙手顫抖,內心的空虛驚慌,已經暴露無遺。”

4月26日11時整,谷壽夫被憲兵押至雨花臺刑場。當時中國記者拍攝了很多照片記載了谷壽夫被行刑的過程,其中一幅為谷壽夫被中國國防部警衛第一團兩位憲兵押解在刑車上的情景。其中左邊的一位憲兵名叫張濤,已經去世,生前生活在廣東惠州。他於2005年9月抗戰勝利60週年之際向《廣州日報》記者追憶處決谷壽夫的情景時說:槍斃谷壽夫的消息一傳開,南京老百姓一片歡騰,有九萬多民眾來到刑場,雨花臺一帶人山人海。65歲的谷壽夫身著軍便裝、戴禮帽,下車後兩腿發軟,已經無法站立,只得由張濤和另一名憲兵架著,情形極為狼狽。

很遺憾的是,張濤未提及與他一起押解谷壽夫、站在右側的那位憲兵的名字。據一些歷史愛好者研究,這位士兵極有可能是當時中國國防部特意選定的一位特殊人物。1937年8月,著名的美國戰地記者羅伯特·卡帕採訪中國抗戰,在淞滬戰線拍攝了一位頭戴德式M35鋼盔的中央軍小戰士的形象,後來登上了1938年5月16日出版的美國《生活》雜誌封面,成為中國人民英勇抗戰決不屈服的象徵,在國際上產生巨大影響。而押解谷壽夫的這位士兵,無論是相貌氣質,均與那位小戰士極其相像,只是經歷了9年抗戰歲月曆練更顯成熟。筆者經過照片比對,也覺得非常驚訝;倘若真的如此,那真是一件極具象徵意義的歷史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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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週刊封面小戰士(右)與神秘憲兵形象比對

此外,據近年的媒體披露,當時在現場目擊行刑過程的還有一位14歲的南京少年竇昌熹。2005年他接受作家方軍採訪時回憶說:谷壽夫下車後,一個南京市民衝上前去,一把將谷壽夫的帽子打掉,大聲喊:“你也有今天!”這個人馬上被憲兵拉開。谷壽夫的帽子滾落到竇昌熹的眼前,被竇昌熹一腳踢開了。

當年的國防部警衛第一團憲兵張濤說,谷壽夫行刑時沒有被捆綁,也沒有插行刑牌。行刑槍手為憲兵班長洪二根,洪班長手執駁殼槍,在谷壽夫背後約一米距離舉起,對準其後腦勺砰的開了一槍,子彈從頭頂斜入,由口中飛出,打飛了谷壽夫兩顆門牙。谷壽夫當場斃命。張濤和同伴將已斃命的谷壽夫仰面朝天放在地上。這時漫山遍野圍觀的人高聲歡呼,掌聲雷動。昔日的憲兵張濤說:“這樣槍斃谷壽夫,感覺還是對他太優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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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行刑鏡頭回放,右下為谷壽夫死屍

昔日14歲的南京少年竇昌熹說:“我現在都能找到當時埋谷壽夫的準確位置,前後絕對不差兩米。谷壽夫的屍體當時由幾個人拿槓子抬著,脖子上有根繩子,腰上有根繩子捆了,小腿上有根繩子捆了,上面一根槓子,就像抬豬一樣……埋谷壽夫的那個坑最多有一尺多深,就這麼草草埋了。後來,千千萬萬的人從那片土地上走過去。千千萬萬活著的人都有親屬在南京大屠殺中慘遭殺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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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軍報記者(ID:jfjbd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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