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賣淫團伙,被太原警方一鍋端

“鍵盤手”、“賣淫女”、“司機”

……

太原一賣淫犯罪團伙

通過網絡組織介紹賣淫300餘次

獲利30餘萬元

“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賣淫團伙,被太原警方一鍋端



12月12日,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向社會發布信息,經過深度研判追蹤,警方成功打掉一個以楊某明為首的特大網絡組織介紹賣淫犯罪團伙,截至目前,已刑事拘留18人,行政拘留59人,破獲刑事案件33起。


“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賣淫團伙,被太原警方一鍋端



案件

今年10月中旬,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杏花嶺派出所在偵辦一起賣淫嫖娼治安案件過程中,根據掌握的線索,發現一個涉案人員眾多的網絡組織介紹賣淫犯罪團伙。為此,警方立即組織4個業務大隊、8個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同時協調市公安局協助偵查。經查,一個以楊某明為首的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特大組織介紹賣淫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在前期縝密偵查基礎上,專案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於11月16日晚,調集50餘名精幹警力在我市各城區組織開展收網行動,同時奔赴大同、呂梁、長治、運城等地,相繼抓獲團伙成員和嫖娼違法人員50餘人,後經審訊攻堅和擴線深挖,又陸續抓獲20餘人。

“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賣淫團伙,被太原警方一鍋端

經查,該團伙頭目為楊某明,團伙骨幹為楊某明長期僱用、合作的高某峰、白某、王某、侯某等10餘名“司機”和“賣淫女”,以及魏某、王某淼、王某磊等5名“鍵盤手”。其中,“司機”多為楊某明在車站附近招募的黑車司機,“賣淫女”和“鍵盤手”多為楊某明通過朋友等社會閒散人員相互介紹認識。

根據警方介紹,該團伙成員分工明確。

首先,由“鍵盤手”在各類QQ交友群發佈圖片、價目表等招嫖信息吸引嫖客。此後,“鍵盤手”與嫖客以添加好友並私聊確定嫖娼的價格、時間和地點等信息,一切“談妥”後,“鍵盤手”將約定情況發送至楊某明。楊某明隨即通知“司機”和“賣淫女”,由“司機”負責將“賣淫女”接送至約定地點,並原地等候和望風,隨時向楊某明彙報現場情況。“賣淫女”收取嫖資並與嫖客從事非法性交易後返回車上,扣除自己分成並將剩餘嫖資通過微信轉賬交付楊某明,再由“司機”送回或送至下一約嫖地點。“司機”和“鍵盤手”酬勞由楊某明過後統一結算。


“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賣淫團伙,被太原警方一鍋端



經查,該團伙自今年10月以來,通過網絡組織介紹賣淫300餘次,每次嫖資500-1200元不等,楊某明、“鍵盤手”、“賣淫女”、“司機”分別按20%、45%、25%、10%的比例分成,現已查明非法獲利30餘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同時,本法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

重點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來源:山西晚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