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隻大蝦
這應該送到當初提議和通過不到年齡對這種慘無人道的行為不用負責任的專家的家裡,因為他們充滿仁慈,有足夠的愛心、耐心、用心來感化這些不配為人的孩子。這個漏洞多大,本就事非不分、爭強好勝、自我主觀意識強、不易聽勸、易受外界誘惑的年齡,很容易受到有心壞人挑拔做出不應做的事情,孩子知道這年齡犯罪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心裡的那點害怕也會變成毫無顧忌。所以以後這些孩子都應該送到那些滿口仁慈的專家家裡,由他們負責教育與感化是最好的結局。父母從小就教育孩子,得為自己錯誤的行為負責,做錯了事情就會受到懲罰,這孩子殺了人那麼大的錯誤都不用擔責,還能有什麼比這種錯誤更大的嗎?
失明的占卜師
把一個殺人犯放到無人識的學校中,無異於惡狼入羊群。
三歲看大,五歲看老。十二歲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謬種,絕對改變不了的。
不能把這種孽子放到社會中,放在學校裡,這就是一個炸彈,不知何時爆炸,荼毒生靈。
千萬不可低估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一個成年女人在格鬥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對手。
我家就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她的思維接近成人,有時她對事物的分析比我還精準。營養,教育,環境都在改變我們孩子的認知。
聖女婊的思想,什麼他才十二歲,他還是個孩子。
他是殺人犯!
一個正常的十二歲孩子,敢拿刀殺雞嗎?敢宰羊嗎?敢剖魚嗎?敢砍狗嗎?
大多孩子看到殺雞宰羊的,都會心生憐憫,不忍直視,更不要說動手了。
他敢摸刀弒母,絕對是骨子裡冷酷到冰點。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屍。竟然能在另一個房間安然入夢。這是人嗎?
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學校,萬一與同學之間有矛盾摩擦,誰敢保證他不摸刀!
這種孽子,進監獄是唯一出路。
對他慈悲,就是對無辜的殘忍。
七色花666
湖南沅江12歲弒殺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真好笑,無人認識,一個十二歲少年,因在家抽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加以管教後遭到他的殺害……這麼一個驚人的新聞、事件,如今這個網絡時代再加上有電視臺報道,再說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傳十,十傳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網上把他的行為早已傳開了,他已經是網絡中的"紅人"了,試問還會有誰不認識?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了……
個人認為對社會負責,最好還是要有專門人員來管教才可以,否則,誰能保證他今後不會再做出以前的事來……當然,大家希望他能變成一個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這12歲的吳兵,砍斷母親雙手,扒掉她的頭皮,20多刀弒母后極度冷靜,支開周圍鄰居,用母親手機洋裝母親語氣給老師請假,非常像2015年的北大吳謝宇弒母案,自古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自己弒母那是惡魔中的大魔王,詩經:墓門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墓門有棵棘,拿起斧頭砍掉它。那不是好東西,人人都知道。知道他壞,知道他不悔改,他從來就是這樣子)
縱觀歷史長河,殺人後越是沉著冷靜,心理越變態,越是漠視生命、不知悔改,越有可能成為連環殺手,倘若吳兵再發生命案,所有支持他回去讀書的人,全部都是幫兇。吳兵覺得殺母不是大錯,: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下次也會有同樣的藉口: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同學、是老師。殺人而不承擔責任,在他心裡殺人如同小孩子過家家,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絕對不允許為了改造一顆老鼠屎,壞掉一鍋湯。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的被害者,而不是保護施害者,法律初衷是好的,卻沒有用好。加害者不應該區分年齡大小,一律按錯誤和罪行的具體情況懲罰,被害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加害者罪加一等,這才是真正意義上未成年人保護法。
以德報怨,以何報德?同情一個弒母者,誰來同情成百上千無辜百姓的性命?任何一個和稀泥式的案件,都是在給社會埋下定時炸彈,不是不爆,時候未到。
引力波菠蘿蜜
這個事情,這幾天我也是有一直在關注,看了很多報道也看了孩子父親的回應。整體看下來之後就是氣,特別氣。
第一孩子沒有感覺自己錯,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哪篇報道說孩子知錯了,後悔了,痛哭了,難受了。我看到的報道里面孩子說殺的是自己媽媽不是別人。記者去賓館採訪,孩子還在嬉鬧玩耍,問他恨媽媽嘛?他說恨。人都被你殺了還恨呢?就光這點這孩子就不可饒恕,不可能被社會接納。
第二記者去採訪孩子的父親有沒有責怪孩子,父親說他還小不懂,只是個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記者怎麼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語間也沒感覺這父親對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傷。有的孩子作業沒寫好沒寫完,還挨頓打罵呢!這孩子殺人了,父親卻一句小,不懂。就解決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現在12歲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現在搞的他殺人了,社會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會的錯,大家的錯一樣的感覺。就是圍繞孩子不能上學了,孩子以後誰教育來說了。看了孩子父親在頭條發的說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內容我個人看了就是哭窮,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質的,就你們這態度這想法,哎!真是夠噁心的。
第四這件事情的影響,現在不能光看到這個12歲孩子殺了自己母親,沒有悔改,還要大家接納,還想像沒事一樣學習生活的事情。關鍵這會不會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歡的人或者說因為某件事情而恨一個人,孩子會不會像這個12歲孩子一樣,去殺人。反正他殺人都放了,我殺人也沒事。學校欺凌,留守兒童沒有父母在身邊守護愛護,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這件事帶來的影響太惡劣了
孩子該何去何從我不知道,但是絕對反對入校,不管哪個學校,你想著你的孩子受教育,別的家長們還想著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殺母還可憐不被接受,我們大家看到的是一個殺母還微笑的惡魔👿👿。口口聲聲呼籲社會教育,孩子連個悔意都沒有,社會應該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氣啊!
玉美人廣場舞
我覺得還是在牢裡過比較合適。
魔香姐姐
頭條上一說,可以看到頭條的家長們要注意了,年滿12歲的轉校生,性別男。家長們要密切關注了
果果69977843
我只想說,我孩子就讀的學校別來。去那些聖母表的學校,不能保護一個殺人犯未成年的權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權利。
港城114
因為家庭原因,毀了一個女人!孩子已經知道錯了,如果在得不到社會上的同情和認知,這個男孩長大會一步步返還給社會,從新開始吧,改變一個孩子變好變壞就在一念之間了,不要糾結過去了
姐攀不得
送到無人認識的學校,是可以保護弒母兒童的受教育權,但普通孩子的知情權、生存權誰來保障?學生家長的知情權憑什麼被剝奪?別說這是那弒母兒的隱私跟其他孩子和家長沒關係,事關生命的事,不得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