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只有女兒,沒有收入,嫁出去的女兒每個月堅持給一定的生活費父母,但丈夫有意見,大家怎麼看?

叮大呤


社會上有一個不成文的、大家都默認的規矩。如果娶老婆是獨女,就要承擔起岳父岳母的贍養義務,當然也繼續他們的遺產。如果是雙女家庭,就是兩女婿分擔義務,也共分遺產。三女也同理。除非有妻舅子,就按傳統習俗,女婿按能力幫忙,沒權繼承遺產,除非岳父岳母主動送出或立遺囑。當然法律規定男女都有繼承權,但也要共同負擔贍養義務。

但是,民間主要還是按兒子承擔義務、繼承遺產這個模式為主。女兒女婿念心按能力幫忙,沒有繼承權這種千年傳統。


虎兔龍三會東方木局


我是獨生女,父母身體不好,沒有退休金,沒有穩定收入。我一直有給錢,一年下來大概2萬樣子,我沒有刻意跟我老公說。我父母生病也是我老公主動掏錢,不帶猶豫的。我們家雙職工,夫妻倆賺差不多,錢都我管著,但我不限老公的用度,他隨意轉錢給我存著,自己留多少我不管他,他也不知道我們家裡有多少錢。沒有給公婆錢,不是因為我不願給,我老公有充分自由給錢,只是因為公婆比我們有錢😂總得來說,我們都不是很計較錢的人,一兩千對我們來說派不上多少用場,但是對我父母來說,他們可以過得好一些,心裡也高興些


頭條專用馬甲


這個問題有點籠統,不清楚。首先,你父母是幾個孩子,其次,你結婚有沒有收彩禮,最後,你給了多少錢,佔家庭收入的多少。因為本人也是農村的,遇到你類似的問題,我結婚彩禮十萬,當時也是很高了,然後老婆總覺他媽可憐,為了給兒子娶媳婦四處奔波賺錢養家,然後揹著我偷偷給錢,開始給的不多。我沒說什麼,但是今年我發現一下子少了好幾萬(沒給我父母一分錢,包括孩子,並且我也不能給,給了就和我鬧)。而且媳婦敢給,丈母孃敢收,以前我知道裝作不知道,沒想到人家以為我傻什麼都不知道,越來越把我當傻子(是真的對著傻子那樣對我)。所以,看到你的問題我深有感觸。我覺得,如果你是一個女兒,而且當時結婚孃家收了彩禮,那你給父母錢就需要很有技巧性,不能給太多,生活費就行,然後同時婆家你也要照顧到,可以多給公公婆婆一點,對老公好一點,勤儉持家。如果這樣老公還有意見可以好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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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事很難說,不管男女,現在的父母為孩子付出的太多了!一句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父母為此付出了多少!看過一篇文章,說孩子大學畢業前得花49萬,當時我就笑了,聳人聽聞!根本不可能!但當我看了詳單時我無語了!只一項,高中花費不到四萬,我家女孩,光高三給孩子補課也花了五萬!其他的,幾乎都只有多花的,沒有少花的!所以看到有人說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特別憤怒!我培養孩子只是大本畢業都花了不止50萬!(別人家要彩禮的)!再往後,現在還鼓勵孩子考研,那又得多少錢!工作後就沒事了嗎?結婚,即便是女孩,按現在看也得幾十萬吧!結婚有了孩子,你還消停的了嗎?我都沒指望孩子會有反哺!什麼時候不用操心就不錯了!指孩子養老!現在的父母有幾個會想到用孩子養老的!根本沒做此想!想到孩子以後的生活,最好的想法就是父母為了讓你們能過上美好的生活,已經沒讓你輸在起跑線上,花費這麼多,培養你們,就是為了你們能自立!不啃老!能在父母老時給點感情慰藉(jiè)就不錯了!(同理,適合男孩家庭)

但我們不用他們,幫助他們是我們做的,但得培養他們孝順(儘管我們在金錢上不指望他們,但他們得有這個想法,否則就是我們當初教育的問題了,不能讓人家說有娘養無娘教)。

我們這一代是悲催的一代!畢業後結婚買房都是自己的事,養老也是我們應該做的,做的也不錯,為了孩子也是從小到大的付出,比老一代多了買房,還有不指他們養老!別說金錢,可能感情上都很難!(雖說我們做時是很自然的事)!都說父母都這樣!對自己父母差點,但對自己孩子要好的多的多!曾經有個老師說這就是社會的進步,不用為此難過,因為人的心都是向下長的!但我們教育孩子時,也真得給他們一些義務教育!


君正集團


真煩遇到一個問題,不考慮清楚就到處罵人,自比的噴子,什麼邏輯不說,一本正經的拿出來一堆所謂的道理把自己標榜的多神聖,這種人真噁心嘿嘿,這個論題還真不少。,來,哥幫你們這群聖母開動開動腦子。總喜歡假設自己有幾個億會捐多少云云,噁心不噁心。好好審題,題目中說是隻有一個女兒,按最有利於你的判斷也就是獨女。那麼問題來了。第一嫁出去的女兒要給父母生活費 ,兩個人談不妥,這說明兩個人應該結婚不久,嫁女和丈夫年齡應該是比較輕。其二,女方雙方父母沒收入,就算不是農村人也是家庭非常差的情況,所以女方出嫁年齡應該不會太大,且女方父母年齡也不會太大,根據農村大部分結婚年齡來算,女方父母年齡應該在四五十歲。那麼問題來了,四五十歲為什麼沒收入?其三,丈夫有意見。丈夫為什麼有意見,都結婚了能不知道女方父母的情況,如果知道女方父母因病或其它原因喪失勞動力,結婚前肯定要把這事情說清楚的,給生活費肯定不會發生分歧。其四,不是我歧視,俺正常的婚配規則,估計男方家庭條件也是一般般,如果有錢養著兩個四五十的岳父母也罷,但沒錢,這個真沒辦法。裝逼前多動動腦子,噁心的聖母。



大海之意


首先要問一下你父母多大年齡,有幾個女兒?既然沒有收入那肯定就是沒有退休金了,不可能是城市裡的,那就是農村人了,農村沒有地嗎?父母如果年齡不大,身體健康可以種地的!如果身體不好不能種地可以把地租給別人種收租金的!也可以養些豬雞鴨鵝的填補家用!如果這些都做不了,看看家中有幾個女兒,生活費大家均攤!如果只有一個女兒,那麼你就要負起責任,必須要給父母生活費,同時你自己要多賺錢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不能伸手向別人要錢,那滋味不好受的!關鍵是不知道你的父母究竟是什麼情況,如果真的是父母身體不好無勞動能力,我想你丈夫不會置之不理的!就怕有的父母年紀輕輕什麼也不幹,好吃懶做,抽菸喝酒又賭博,只想伸手向別人要錢誰也不會願意給,誰的錢都是辛苦賺來的!


學無止境138397924


不管別人怎麼想的,我是八零後,我們這一代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而家裡有女兒的獨生子女家庭一旦女兒嫁出去後,就剩兩老了,男方還好兒子兒媳一大家人,給男方老人養老,男方覺得天經地義,因為娶你回來有一項就是傳宗接代和奉養公婆,而女方那邊就有點尷尬了,如果你經常往家拿錢拿東西,不開明的婆婆會覺得是你拿她家的東西補貼孃家人。你不幫襯家裡,沒有能力的父母又該如何辦,難道只能悔恨當初沒掐死閨女要個兒子好有人給自己養老嗎?幫助是必須的,也必須給老公溝通給婆家溝通,商量好如何把兩邊老人都奉養到晚年,如果真遇上不明理的老公婆家,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寧願離婚也不遠看父母孤苦老死!你的父母該養我的父母也該養!


芳華韶年


男女都有贍養老人的同等義務,這是法律條文的明確規定。女兒婚後,每個月給父母一些生活費是情理之中。女婿對此有意見,顯得不夠厚道。

男女結婚之前,對雙方家庭條件都非常清楚。既然結婚,就知道未來將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尤其是在知道女方父母沒有收入,只有一個女兒的事實,就更應該清楚老人是需要女兒贍養的。和這樣家庭出身的女人結婚,就應該做好和其同甘苦、共患難的準備。

不知道雙方在結婚之前就父母養老問題是否有過交流。婚後,小家庭生活也不見得寬裕,女方不顧小家庭實際情況,每月都要按時按點的給父母錢,這種時候丈夫有點意見也很正常。意見歸意見,只要雙方能夠好好溝通,協商解決,丈夫的態度也可以原諒。

作為女兒,有贍養老人義務;作為妻子,也有建設好小家庭的重任。畢竟供二個老人生活費是固定開銷,將來還可能面臨醫療等實際問題。所以女方,要努力成就自己,具備養好自己、照顧好父母的能力;要勤勞堅韌,做好一個妻子的本分,用努力獲得別人尊重。如果自己不去賺錢,只會花錢,靠丈夫養全家、養父母,那這個日子就不好過了。


入青0601


在農村,做父母的如果生的是女兒,是不會把她嫁出去的,除非是生下了多個女兒,在留下一個在家招郎之後,才會把其它的女兒嫁出去的。


因為:1,農村人都有"傳宗接代"的老傳統思想,他們不想使家族的傳承在他們這一代以後變得"後繼無人"。2,還有一個最實際的因素,就是他們的"養老送終"的問題,因為農村人在老了以後確實是沒有收入來源的,而養老就只有靠身邊的兒女了。3,女兒一旦嫁出去了,就是潑出去的水,就是別人家的人,家中財產沒她的份了,也就不好意思伸手問女婿要養老費了。

很顯然,題主能出嫁,肯定是在父母生養了不止一個女兒的情況之下才有這個機會的;這樣,就不難想象,一個出嫁女堅持每個月給父母錢,而做丈夫的意見從何而來了:1,還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一個出嫁女在不能得到孃家財產的情況之下,還每月給父母錢,心理有點不平衡。2,認為做女兒的又不止一個,憑什麼只有她每月要給父母錢,能得到父母遺產的女兒又在幹什麼。3,在自己的生活還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還要多出這些額外的開支,使他的生存壓力增大而產生怨言。……


其實,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和女婿,還能每月堅持給父母生活費,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他們會受人尊敬,使人讚揚,被人做為有孝心、有良心的好女兒、好女婿廣為傳送,而成為人們另眼相看的對象的。所以,做為女婿,如果是在自己的經濟條件好的情況下,一般都不會有意見的。……

如果,在遇到自己的家庭狀況不景氣,卻還要堅持每月給父母生活費的情況,就要看這個做女兒的解決能力了;因為,畢竟還有自己這個家庭需要維持。所以,就需要做到:1,多和丈夫溝通,在以柔克剛的前提下,說出你給父母錢的理由。2,多和自已的父母和其它的姊妹溝通,在公平和諧的前提下,做出新的贍養老人的辦法。3,夫妻齊心合力,找出更多賺錢的路徑,增加家庭的收入。……



最後想說:1,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贍養父母”是法律賦予每個做兒女的義務,誰也不能例外。2,在姊妹親情中,應該互幫互助,能者多勞。在自己的能力比別的姊妹強的情況下,多付出一點,是沒有關係的,也是一種維繫親情、又很有面子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嫁出去的女兒給父母生活費沒什麼問題,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不過孃家婆家務必一碗水端平。比如你每月給3000給你爸媽,那你老公每月給3000給他爸媽你就不要有任何怨言。

還有就是量力而行,別家庭月收入也就七八千,一下子就給父母3000,自己家裡還要養孩子,那你別怪老公有怨言。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有錢就給,沒錢別裝。

第三就是你是否有兄弟姐妹?如果你不是獨生子女,那麼所有兄弟姐妹都該承擔相同義務。你給3000,他們都得給3000,別就你一個人給錢,繼承遺產的時候又都跑出來了。那你老公不高興也很正常,心理不平衡,誰樂意當冤大頭?

如果你做到這三點,老公還有怨言,那是他的錯。

如果你做不到,那不好意思,你老公沒問題,畢竟誰也不想自己被當傻子耍。

自己辛辛苦苦掙錢,都被你拿去孃家裝逼了,敢情只有孃家是爹媽,婆家就不是是吧?只有養女兒花錢,兒子都是喝西北風就能長大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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