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世界第二的加拿大和美國相鄰,但軍事力量卻很差,美國為什麼不去攻打加拿大?

煙花雨墨


加拿大最近成了焦點國家,除了華為事件,還有一系列與加拿大有關的事情。

加拿大的國土面積世界第二,超過中美,而人口也就三千多萬,也就比北京多一點的人口總數。加拿大老百姓自然是天寬地廣賺錢多,但加拿大的國力卻並不強,與鄰居美國相比,軍事實力上完全不在一個量級上。


如果美國真的要強佔加拿大,那自不在話下,但當今美國根本沒有必要佔領加拿大。

加拿大是美國的堅定盟友,從北約到各種美國發聲渠道,加拿大幾乎都是如影隨形。加拿大對美國沒有任何威脅,反而成為美國的一道北方屏障。

加拿大緯度普遍高,氣候偏寒冷,並不是一個宜居的地方,假使美國佔領加拿大,還要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很可能是得不償失。

加上當今世界局勢的主流還是和平,美國佔領加拿大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勢必會遭到全世界的反對。

你覺得美國強佔加拿大會帶來什麼後果?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或者說加拿大這個國家很有意思。

坐擁997萬平方公里,面積世界第二的廣闊領土,卻不發展自己的軍事實力。不僅如此,作為世界第一超級大國的美國居然對這個幾乎沒有存在感的加拿大沒有動吞併的歪心思,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美國變相吃掉墨西哥超過一半的國土,為何對加拿大網開一面呢?“靜Yes”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加拿大戰略地位極其不重要

從美國200多年的發展來看,美國努力的方向可謂四面出擊:向南輻射拉丁美洲,將整個拉丁美洲作為自己的後院;向西在亞太地區封鎖中俄,並以東南亞輻射印度洋;向北深入北極,和相關國家比如俄羅斯進行爭奪;向東利用北約向歐洲滲透,並一步步向東歐推進。

而在美國的四面出擊中,向南,美國有地緣優勢,美國曾長期控制巴拿馬和格林納達。向西美國有夏威夷群島、阿拉斯加和關島等基地,在亞洲有日本、菲律賓以及新加坡等基地;向北有阿拉斯加;向東有北約。

這個時候加拿大還有什麼戰略意義呢?

所以,只要加拿大不對美國形成威脅,美國完全沒有必要對加拿大進行打擊。

2、美國對加拿大的土地沒有興趣

美國的緯度和中國差不多,但是紐約的緯度基本和中國長春一致,這還不是美國本土的最北部。也就是說,美國的緯度已然靠北,那麼更北的地區,美國能有什麼興趣呢?

很多人拿1812年美國人進攻加拿大,然後被加拿大反殺,還把白宮給少了,所以得出美國再也不敢對加拿大動歪心思的結論。這是經不起推敲的,因為在19世紀後半葉,也就是在加拿大燒了白宮僅僅過了幾十年,美國就成為世界經濟霸主,軍事實力空前提高,這樣的條件下,美國要是還是不能拿下加拿大,那就太扯了。

所以,真正擋住美國人的,不是加拿大人,而是嚴寒。

人民都有向溫暖地區跑的天然動力,所以美國將精力放在向南擴張上,比如煽動墨西哥北部獨立,然後加入美國。

3、加拿大已經淪為美國的附庸國

這是今天美加關係的真實寫照。

加拿大不僅淪為美國的附庸國,在軍事力量上更是被美國一手包辦,也就是說,加拿大的國防力量都由美國負責。

在對外關係上,加拿大則完全聽命於美國,比如北約的組建,比如北美自由貿易區。

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拿下加拿大,還有什麼區別呢?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Yes”,一個愛好歷史的妹紙!期待關注!


靜夜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想佔領但沒本事佔領。

美國獨立以後,曾經試圖軍事佔領過加拿大。

1812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第二次美英戰爭爆發。

然而,美軍低估了加拿大的軍事實力,也低估了英軍試圖包圍加拿大的決心。

當時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是北美的橋頭堡,非常重要。當時英軍正在歐洲打拿破崙,精疲力盡。英國在北美洲的軍隊數量不足兩萬人,而在加拿大駐軍僅有7000名正規軍和1萬民兵。

結果,2萬美軍作戰不利,國內反戰情緒嚴重,士兵士氣不高。英軍不但守住了國土,甚至反攻進入美國本土。底特律的2500名美軍不發一槍,便向700名英軍繳械投降。美軍好不容易,才收復了底特律。隨後雙方陸戰拉鋸,美軍始終不能取得決定性勝利。

從1813年初至1814年初,英軍轉守為攻,大批英國海軍趕到北美,控制了制海權。英將羅斯8月19日率軍4000人在美國東海岸的切薩皮克灣登陸,攻下了首都華盛頓,還燒了白宮、國會大廈等政府建築。

此時,美國國內包括新英格蘭在內很多的民眾反對攻打加拿大,印第安人又在英軍武裝下不斷襲擊。美軍自顧不暇,被迫停止了戰爭,宣佈放棄對加拿大的入侵。

其實美國當時還有大量領土沒有佔領,西部地區幾乎都是在印第安人控制下。

隨後,美軍轉為征服西部,畢竟印第安人比英軍要弱得多。


第二,想佔領但不能佔領

這次戰爭以後,美國主要將精力放在國內。

最西面俄勒岡地區直到1859年加入聯邦,成為美國第33州。

1846年,美國入侵墨西哥,結果付出了死亡13283人(傷病而死者11550人),傷4102人,耗資9750萬美元的巨大代價,才奪取了墨西哥23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對付落後的墨西哥尚且如此,還沒有成為工業強國的美國自然無力和強盛的英國對抗。

到19世紀90年代,美國才完成產業革命,由農業國變為工業國,具備戰敗英國的實力,但已經太遲了。

當時國際形勢出現變化,英美不得不逐步靠攏以對付強敵德國。

後來的一戰二戰英美都是盟友,自然不能吃掉盟友的地盤。


第三,根本不想佔領


二戰之後,美國已經相當富裕發達,大大強於加拿大。

這個階段英法等列強都紛紛放棄殖民地,美國也對地廣人稀的加拿大沒有興趣。

況且,冷戰期間的英國仍然是美國盟友,加拿大還是英聯邦成員,所以也不能動。


薩沙


加拿大的領土面積為997萬平方公里,美國的領土面積為937萬平方公里,在領土面積上加拿大世界第二、美國世界第四;但軍事力量美國卻是世界第一,加拿大的軍事力量卻和領土面積不相稱。

歷史上美國和加拿大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因此英語都是這兩個國家的母語。美國經過獨立戰爭從英國獨立出來,美國和英國簽訂了《根特和約》。這個條約規定英國承認美國獨立,美國也放棄打加拿大的主意。

加拿大從英國獨立出來之後,加入了美國主導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加拿大的人口只有3000萬人。加拿大人都比較愛好和平,沒有窮兵黷武的傳統。加拿大的軍事防務都由美國負責。因此,美國和加拿大的聯繫非常緊密,美加兩國基本沒什麼國界線,雙方都可以相互往來。此外,兩國由於共同的文化已成為一個整體,加拿大還能作為一個緩衝區。

基於此,美國還有什麼理由去攻打加拿大呢?


歷史軍魂


看到一些評論,感覺挺搞笑的,感覺還是來更正一下:

1 美國人打仗從來不是為了土地

2 好像美國沒戰國任何國家領土,開展都是為自由,民主二戰

3 弱換成俄羅斯,恐怕加拿大早就被沙俄吞併了,所以說,沙俄才是我們最大的敵人;

4 美國是正義的;

5 有共同的價值觀,美國為什麼打加拿大?美國什麼時候為了領土而戰?


下面我們具體來談談;

1 美國人打仗從來不是為了土地?

熟悉美國曆史的人應該知道,美國的擴張之路也從沒有停止過,特別在19世紀;

1 1776年7月4日, 北美13個殖民地宣佈脫離 英國獨立。此時, 美國領土只有大西洋沿岸13個州的面積,約80萬平方公里。

2 1783年,英國承認美國獨立,並先後把13個州以外大西洋沿岸的大部分土地劃歸美國(下圖橙色部分),美國領土達到230萬平方公里,約佔現在美國本土面積的30%。

3 購買擴張:從法國手中獲得路易斯安拉州;

4:1808年,西班牙本土被法國拿破崙佔領。趁此機會,大批美國人遷入佛羅里達。1809年,當地效忠於美國的居民已佔總人口的90%,西班牙在佛羅里達的統治搖搖欲墜。1814年,美國人大規模進軍佛羅里達。西班牙不得不賣掉;

5 與墨西哥開戰:1846年,美國總統波爾克派軍隊進入兩國邊境有爭議地區。墨方提出強烈抗議,卻沒有任何效果。4月24日,墨西哥軍隊與美軍發生小規模衝突,打死3名美國人。這一事件正好給美國以開戰的藉口。5月,美國正式向墨西哥宣戰,派出5萬軍隊從陸地和海上侵入墨西哥。美國只象徵性地支付1500萬美元,就得到了包括加利福尼亞、新墨西哥地區在內的近140萬平方公里土地。

6 從沙俄手中接盤阿拉斯加:19世紀初,世世代代居住在阿拉斯加南部的特林基特印第安人部落同入侵的俄國人接連進行了兩次戰爭,最終被火力強大的俄國人征服。但是,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後,俄國元氣大傷,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決心賣掉這塊不掙錢的土地。

7 戰爭中獲取夏威夷等島嶼;

現在你和我說,美國人是不要土地的?你是在搞笑麼?有人說是花錢買的,但是實際上,居住在本土的土著人同意了麼?打一個比方,你的左右兩個鄰居商量著把你賣給了別人,那這種方法就是合法了,畢竟花了錢?因此,說美國人打仗從來不是為了土地,這一點是站不住腳的

。只不過美國建國時間段,等美國真正開始獨立以後,全球殖民地的分割已經基本結束了,然後它就開始了從別人手中巧取豪奪的路;

比方說,你家裡本來有2畝地,日子過得很舒坦,然後隔壁的土豪挑唆你和鄰居打架,還給你提供武器,借錢給你找人報復,結果受傷了需要住院,沒錢,這個時候,土豪過來說,把你的房子給我抵債吧。這叫正義?

2 美國為什麼不吞併加拿大?

1 加拿大以前也是有乾爹的,在殖民地後期 美國也試圖吞併過

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受到英國的保護,當時英國是很厲害的國家,實力很強,雖然在美國獨立戰爭中,英國吃了虧,但是那是因為美國佔據了地理和人文優勢,現在跑到加拿大去打仗,那麼英國人就會佔有優勢,這不:

1812年,美國通過領土擴張,感覺自身實力大為增長,反正是自我感覺良好。因此,當時的總統通過了對英國宣戰的決定,企圖一舉佔領加拿大。但是,悲劇的是,當時英國那仍是世界老大啊,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實力還是很強的,一開戰,美國就扛不住了!最後軍隊基本上全軍覆沒,英國軍隊直接打到了華盛頓,把總統府都給佔領燒燬了!最後,英軍撤退,美國才在原址上重建,並刷白,也就是現在的白宮!

2 在殖民地後期,國家主義形成,美國錯失了好機會

在殖民地時期,大家對國家的概念不是很強,所以大家你佔領我,我佔領你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在殖民地後期,國家主義形成以後,佔領土地沒有以前那麼容易了,很容易遭遇激烈的反抗,這一點從20世紀前半葉的歷史就可以看出來;

3 二戰後,作為戰略緩衝,沒有機會

二戰後,美蘇爭霸,如果美國貿然進攻加拿大,加拿大必然要向蘇聯求助,那麼美國的阿拉斯加估計就懸了,那麼和加拿大搞好關係,阿拉斯加就好辦了;當初古巴成了蘇聯的盟友,已經把美國搞得焦頭爛額了;二戰以後,美國就沒有機會了;

4 加拿大是在地理條件也不怎麼樣,不過雞肋

雖然從現在來看,加拿大富含很多礦物質和資源,但是在19世紀,最佳的擴張時期,這些好處並不是很明顯,我們來看看加拿大的人口就知道了,目前,也就只有3600萬左右,和朝鮮的人口差不多,因為大部分是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

雞肋,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19世紀初和英國打了一架,吃了虧,現在覺得為了這麼點雞肋和英國再打一戰划不來,自然也就沒有再動這個念頭;


以股易金


美國不是見誰打誰的。美國和加拿大價值觀相同,而且最重要的是,加拿大不是獨裁專制反人類的國家,所以美國不打。美國專打獨裁專制反人類的國家。正因為美國不可能打加拿大,而且不僅不打,反而提供保護,所以加拿大沒必要發展軍備。


牛知曉


您恐怕既不瞭解美國和加拿大的歷史,也不太關注美加間的時事吧?

美國曆史上曾兩次大舉進攻加拿大,性子很急,吃相很難看,第一次甚至是在北美獨立戰爭尚未打完、英國軍隊在戰場上還佔據主動權時。

1775年9月,美國軍隊兵分兩路,一路由斯凱勒(後理查德.蒙哥馬利)、另一路由阿諾德(薩拉託加戰役的頭號功臣,但後來因叛逃英方至今被美國人當作賣國賊)率領北伐加拿大(當時還是英屬魁北克),其中西路的蒙哥馬利部沿尚普蘭湖北上,佔領當時加拿大最大城市蒙特利爾,東路的阿諾德部則直搗魁北克首府魁北克城,12月,兩路美軍合圍魁北克城,卻遭到殘餘英軍和加拿大民兵頑強抵抗,久攻不下(魁北克是北美唯一有完整大型城牆的城市,號稱北美第一堅城),僵局持續半年,美軍孤軍深入,在當地不得人心,受到印第安部落和當地法裔騷擾,又因為天寒地凍疲弱不堪,堅持近半年後,第二年5月英軍從歐洲登陸馳援,魁北克城解圍,6月英軍海陸並進,在聖勞倫斯河口的三河城大破美軍,10月,在尚普蘭湖中的瓦庫爾島,英國海軍全殲美軍北上艦隊,於此同時另一路英軍攻陷當時美國臨時首都紐約,美軍無力再北上,只得作罷。美國獨立後,美英在1795年簽署《傑伊條約》,美國承認美加邊界,以換取英國對美國獨立的承認。

第二次發生在1812年6月,18日美國在麥迪遜總統推動下宣戰,7月12日美國中將威廉.胡爾率軍從底特律北上,越過五大湖進攻加拿大要塞阿莫斯特堡,結果8月13日被英軍布洛克爵士率領的援軍擊敗,潰退回底特律後反被追兵包圍,戰敗投降,從潰退到投降僅過了72小時。

隨後英軍在俄亥俄戰役中被擊敗,戰事轉入膠著,兵力不足的英軍改弦更張,用加拿大民兵正面抵抗,印第安部落盟友遊擊騷擾,英軍主力則利用海軍優勢在美國沿海進行敵後登陸,佔領了不少地盤,其中最著名的是“白宮之役”。

1814年8月19日,英國海軍陸戰隊2500人趁大霧繞開美國海陸軍優勢攔截,迂迴到馬里蘭州海濱登陸,迅速擊敗匆匆拼湊的6000美國民兵,然後在華盛頓擊潰了500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抵抗,僅以200人傷亡的代價佔領華盛頓,並於24日火燒總統府,然後揚長而去。戰後的美國總統府牆壁被燻黑,慘不忍睹,1817年美國人不得不用白灰把牆壁重新粉刷,從此才有了“白宮“的名稱。

今年6月6日,CNN獨家披露,5月25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和加拿大總理杜魯多通電話,雙方因為關稅和北美自貿協定上的分歧談崩,通話時特朗普態度強硬,寸步不讓,杜魯多對此十分氣憤,質問“怎麼可以拿‘國家安全’為口實對加拿大增稅”,言下之意,是加拿大對美國的國家安全不可能構成任何威脅。出乎杜魯多意料的是,特朗普吼出了一句極富歷史內涵的話:“難道我們的白宮不是你們加拿大燒白了的麼”——沒錯,說的就是1814年8月24日這件事。

正如許多加拿大史學界所言,1812年戰爭嚴格意義上是英國人和美國人在打仗,當時加拿大尚未獲得自治權,這個自治權要再過53年才獲得,而攻入華盛頓的在理論上都是英國士兵(儘管據說其中有一半人出生在加拿大)。不僅如此,儘管美國人將這場戰爭粉飾為“第二次獨立戰爭”,但實際上率先宣戰的是美國,率先攻入對方領土的還是美國,美國早已獲得獨立,搶先動手當然不是為了幫加拿大也獲得獨立,而是要將加拿大也納入美國版圖。一言以蔽之,先進入對方領土尋釁的本來就是美國人,白宮變白就算真是53年後才出生的加拿大所為,也只能說一聲“活該”。

有趣的是,對於1812年戰爭,美國和加拿大都認為自己打贏了,年復一年在被國界一分為二的尼亞加拉瀑布城搞“戰場還原”,設定的情節自然是本方大勝,有一幅漫畫就是加拿大人、美國人兩個戰場還原參加者互罵“你們輸了”,邊上一個正在討飯的印第安人稱“別喊了,輸家是我們”。

看看,哪裡是不打,是打不過只好求和,事實上直到20世紀美國還制定了大舉入侵加拿大的計劃——有趣的是加拿大也制定了一旦遭到美國大舉入侵,就從太平洋沿岸出奇制勝,大舉反攻美國的、近乎魚死網破的計劃,不過鑑於國際形勢變了,雙方還是在邊界上修了一座著名的“和平門”,從此再也不打仗了。

美國兩次入侵失敗的關鍵原因是政治方面的失策,而非純粹軍事因素:

首先,誤以為加拿大和自己一樣都是英國殖民地,只要一出兵當地人就會自動響應加入美國,卻忘了加拿大原先是法屬殖民地,被英國佔領不過幾年前的事,且佔領軍很多都來自北美十三州,軍紀廢弛、遭到法裔反感(華盛頓本人和許多美軍開國將領都參加過進攻法屬魁北克的戰役),他們怎麼會響應幾年前的入侵者?而當地的英裔則幾乎都是被剝奪財產、地位,從北美十三州被趕出去的死硬保皇派,和美國勢不兩立,又怎麼會歡迎美軍?結果軍隊一越境就步步艱難,最終出乎意料地一敗塗地。

其次,英國人迫於形勢學乖,轉而善待法裔,允許他們保留語言、習慣法和相當程度的自治,並鼓勵他們和英裔組成聯盟,而美國人則對本國境內的法裔和梅蒂斯人(法裔和印第安人混血、按照印第安部落形式組成社會生活的新民族)採取了殘酷同化政策,令法裔寧可和英國人湊合過,也堅決不願被美國人吞併。可以說,正是美國的入侵奠定了後來獨立的加拿大聯邦的立國基礎——英語區和法語區的聯合。

第三,美國和美軍首腦中有許多莊園主,他們出於自身利益考量長期殘酷對待印第安人,促使五大湖區和邊境一帶的幾個印第安大型部落聯盟轉而和英國結盟,令力量對比變得對美方不利。值得一提的是戰後美方延續了殘酷對待印第安部落的政策,迫使北美東部的印第安大部落幾乎全部北上加拿大避難,他們對美國的感情可想而知。

看到有些回答稱“加拿大一直是美國的附庸”云云只能說啼笑皆非——作為住在加拿大的華人,可以負責任地說,加拿大人是很不願意被人誤認為美國人的,相反,英裔對英國感情深厚,加拿大政府也喜歡在國際事務中追隨英國,參加過英國二戰後大多數對外用兵(美國人倒是很喜歡在海外冒充加拿大人,因為有些恐怖組織對加拿大人相對客氣,而對美國人則毫不留情)。上世紀60年代美國深陷越戰漩渦,許多美國青年因為反戰當了逃兵,紛紛北上加拿大避難,加拿大則大包大攬,他們中許多人直到今天還在加拿大混吃等死。


陶短房


加拿大是美國的領國,國土面積全球第二大,軍事力量卻排不上號。

美國作為一個“霸道”的國家,面對門口的這一塊“肥肉”,為什麼不去侵犯並且佔領呢?

從歷史來看,美國曾經想將“加拿大”擁入懷,只是沒有成功

美國在1776年建國,面積比上現在小多了。當時,北美13個英國殖民地宣佈獨立,成立美利堅合眾國,國土面積為80萬平方公里,不到如今的十分之一。

那麼,美國如今的土地是哪裡來的呢?

1783年,獨立戰爭勝利,英國不得已,把十三個州以外的大西洋沿岸的大部分土地給了美國,美國的土地達到了230萬平方公里。

1803年,美國從法國手裡買了260萬公里的路易斯安那,國土面積擴大了一倍。但,美國感覺國土面積還是不夠,於是計劃“繼續擴張”。

1812年,歐洲的英國正在為拿破崙所影響,疲於應付法國,而美國感覺這是一個絕佳的“擴張領土”的時機。

當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目的就在“加拿大”(英國的殖民地)。當美國操著武器進入加拿大時,卻遭到了加拿大民兵、原住民武裝和英軍組成的聯合軍隊“頑強的抵抗”,美國人竟然被打敗了。

不僅如此,英軍還反向殺入美國,佔領了華盛頓,放火焚燬了白宮、國會大廈等政府建築。美國一看,英國還是不惹了,加拿大也不要了,目光開始轉向南邊的墨西哥和印第安人的土地。

這是美國和加拿大唯一的一次戰爭,也是加拿大進入十九世紀後,唯一的戰爭,1867年,加拿大聯邦成立,加拿大逐漸開始自治,並且慢慢有了自己的外交等權利,但形式上還是屬於英聯邦。

加拿大以美國“馬首是瞻”,甘當小弟,不發展軍事,多依靠美國

美國起初是沒有打過加拿大的,準確地說是沒有取得“第二次美英戰爭”的勝利。但,美國擴展的步伐沒有停止,但大多是“買來的土地”,曾經向西班牙、墨西哥、英國、沙俄先後買了四五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這符合美國的做法,關鍵是美國有錢,人家的經濟發展非常快速。十九世紀末時,美國的GDP已經是世界第一了,到現在還是第一。

雖然,加拿大的“老爺子”是英國,但隨著加拿大的成長,英國對加拿大的影響力越來越小了。而鄰居美國對加拿大的影響越來越大了。

於是乎,加拿大開始為美國“搖旗吶喊”,為美國“鞍前馬後”的服務,儼然成為了美國的小迷弟了。對自己的小弟,隨意下手,美國肯定是做不到了。

但更絕的是,加拿大竟然不發展自己的軍事力量,當然這和他們的人口也有關係(現在也只有三千多萬)。但,更重要的是,在加拿大人的眼中,如果大力發展自己的國防和軍事力量,那就會引起美國的“敏感”,成為美國的“假想敵”,搞不好會造成“摩擦走火”。

於是,為了讓美國徹底放心,而且歡喜,加拿大的軍隊所佔比例很少,而且主要是防禦為主,防的還不是美國,而是前蘇聯。蘇聯解體後,加拿大的軍事方面投入就更少了。

現在的美國如果打加拿大,分分鐘就可以拿下。可是人家敞開了胸懷歡迎你,你的軍事力量都可以很輕鬆的進入人家的國土,美國還怎麼打?怎麼能打?

如今的加拿大彷彿和美國穿了一條褲子,很多方面都依賴美國,對美國的敞開和依賴是非常之大,所以,美國是不可能打加拿大的。

美國不打加拿大,在十九世紀是打不過,現在是沒辦法打,因為人家已經是自己的“小弟”了,而且還是不設防的小弟。


藍風破曉


加拿大國力與美國的確相差甚遠。但不是美國就沒有攻打過加拿大。

美國建國以後,曾經進犯過加拿大,但最終失敗了。而後來,當美國有能力打敗加拿大的時候,美國與英國已經結成了同盟,而當時的加拿大還屬於英國,還不是一個獨立國家。而當加拿大獨立以後,世界格局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美國攻擊加拿大也並沒有什麼意義了,不如做一個友好鄰國。

其實,加拿大一直有美國後花園之稱。兩國在文化、種族、歷史起源上,都非常相似。現在的加拿大也完全是美國的一個跟班,基本類同於美國的傀儡,美國沒有必要花大力氣畫蛇添足攻擊加拿大。

而另一方面,加拿大基本完全處於美國的監控之下,且加拿大實力與美國太過懸殊,不至於對美國造成威脅。這也是兩國能夠共存的基礎。


蘇綻


美國人口沒那麼多,資源比領國豐富的多,任何東西一到美國就會野蠻生長,比如亞洲鯉魚。美國的礦產豐富,他們的稀土礦不比中國少就是不開採。美國有石油美元利益可以躺著賺錢,只要中東國家老實點就行。

加拿大靠近北極,太冷,雖然面積大,在美國人眼裡遠遠不如夏威夷。美加價值觀相同,加拿大實際上巴不得美國入侵,美國人根本不願意搭理。美國曾經侵略過墨西哥並侵佔了大片領土,後來發現墨西哥人似乎很喜歡美國,大量墨西哥難民蜂蛹而入。所有人都認為當美國人比當墨西哥人更好,所以搞得美國很狼狽,不但沒有侵略的想法恨不能立馬建一堵牆。

最重要的是美國人對房地產業不太感冒,美國和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不同,他們發展比較均衡,美國人都有重視隱私空間的意識,他們不喜歡扎堆,喜歡遠離人群,這與中國人愛扎堆的性格相反。加上國土遼闊,大部分都是平原,房子多的就像亞洲鯉魚一樣,美國人巴不得外國人都來購買美國的房產。所以美國不會侵略鄰國,因為侵略意味著增加人口,減少本國福利,民主國家一般都不太願意。

加拿大連軍隊都可以不要,美國要入侵隨便,美國軍人可以不帶武器開私家車也能佔領加拿大。對於加拿大人而言可以一邊喝咖啡一邊看著美軍在馬路上走,孩子們還會邀請美軍一起打籃球,最多兩個小時美軍就會撤退,因為沒人在乎他們,太無聊了。

美國發起的戰爭基本都是為了美元,從來沒有佔領領土的想法,因為沒必要。美國是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他們需要的是人才而非領土,華盛頓領導的革命是比較徹底的。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確保了國家不會長期被極少數利益集團綁架,總統不是國王,只是一個高級打工崽。這是民主體制的精髓,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尤其是亞非等許多發展中國家都照貓畫虎建立了民主體制但沒有一個成功的原因是他們不明白民主的精髓,這些不發達國家的所謂民主不過是間歇性的獨裁奴隸制,元首上任期就是獨裁期,同時也是美國長期的奴隸。

美國人很聰明,民主體制的更深一層含義是百分之九十的奴隸供奉百分之十的民主。否則民主一分鐘都維持不下去。賤民有人權,這是謊言,全世界都沒聽說過。美國人實際上沒有一個賤民,他們屬於天生的百分之十的貴族,當然基數是全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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