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應該由家人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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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使用過支付寶,用花唄和借唄享受超前消費。但是,如果有人還沒還款就去世了,欠支付寶的錢該怎麼辦呢?

一般這種情況,支付寶會先確定,有沒有繼承人來償還債務。如果沒有,支付寶的普遍做法,就是按壞賬處理了。畢竟這種事概率很小,這個錢馬雲爸爸還是賠得起的。

另一方面,平臺也不會讓你想借多少就借多少,都是有額度限制的。就算借款人不能還錢,損失也在控制範圍之內。

支付寶會根據借款人的消費記錄,進行評估個人的償還能力。從而決定借款的數額,這個數額會根據支付寶的消費來調整。

當然,現在很多人會把薪資,流動資金等放在支付寶裡。有人就會疑問,要是出了什麼不測,裡面的錢該怎麼辦呢?


不用擔心,繼承者可以向平臺提供,死者的相關證明及資料。平臺客服人員會協助繼承人,獲得支付寶中的餘額。

那麼,大家平常有使用花唄嗎?現在的額度有多少了?


找靚機科普君



大家好!

一個人突然去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和欠其他人的錢一個樣,都是錢都是債,對吧?至於該不該由家人還?不同的人都想聽到自己喜歡的答案。欠錢的家人多希望人死賬銷,銀行和支付寶卻又希望大家都來捧場。我只想說,對不起,我不為任何人站臺!該不該還,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債主說了也不算,哪究竟誰說了算?……法律。

今天只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其他的“壞”消息,不用贅述,大家都懂的!

以下幾種情況家人可以不還了:

人死了,其名下一個子兒也沒有,沒有任何財產,只有三塊石頭一口鍋,放心,家人不用還了。

雖然有財產,但無人繼承,家人就不用管了,銀行支付寶會吃“自助餐”。

雖然有財產,也有繼承人,但繼承人全部跑路了,下落不明,你說找誰還?

銀行家和馬雲爸爸說,那錢送給你了,就當慈善捐款,家人笑納即可,不用講理。

銀行家和馬雲爸爸又說,最近我很忙,沒時間來找你,那也有可能暫時不還,呵呵…

突然發現所籤借款合同是嚴重違法合同,且銀行家和支付寶負擔全則,好傢伙,你也不用管了。

明知道借款人是用來吸販毒品,走私,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銀行和支付寶仍然借給他的,家人還是不用管……


口水快說幹了,突然我倒也覺得“人死賬銷”好像有點道理。但是試問,如果這些錢是從你的朋友,同學,戰友,姨媽,姑父,七大姑八大姨那裡借的,你會也非常鎮定,非常坦然地給他們說“人死賬銷”嗎?同樣是錢,銀行和支付寶的錢不是親媽生的?這裡邏輯是否出了問題,不符常理。

人類社會之所以能夠告別了蠻荒時代,走向文明社會,靠的不僅僅是倫理和道德,是法律的公平與懲戒才規範了混亂不堪的秩序。誠信的缺失,撕裂了多少親情和友情,拆散多少美好家庭,曾經的“三角債”令多少工廠企業為之倒下,滿目瘡痍,至今歷歷在目。


為什麼你缺錢,朋友不借?親戚不借?銀行不借?小貸公司也不借?借錢難,難,難?又能怪誰呢?因為信用缺失,面對信任的嚴重缺乏,他們絕不可能無動於衷,慷慨解囊。同樣是錢,都是用智慧體力和汗水,一分一釐掙來的,來之不易啊!他們更不願看到借錢是孫,還錢是爺的面孔!今天,社會信用建設再次聲勢浩大的向你走來,你又作何感想?信用環境的不斷改善需要從每個人做起,不能只對別人指手畫腳,而自己卻置身事外,無視信用,藐視法律。古人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如果前人都來砍樹呢?後果就不多說了,大家都懂。人在江湖,欠人的終究要還,該你的終究是你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客棧】,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


龍門山財經


想不用還錢,只能說想得美。除非銀行和馬雲爸爸表示不用你還錢了,不然銀行和支付寶有一百種方法可以讓家人還錢。

只是我很想知道,如果是親人存在銀行和支付寶裡面的錢很多,然後這個人忽然去世了,那麼銀行和支付寶會把這個錢給他的家人嗎?如果只有銀行卡,沒有人知道密碼,那麼這個錢能取出來嗎?如果支付寶在手機上,支付密碼沒人知道呢?

這也許就是個人和機構,尤其是國家機構的力量懸殊吧。他們可以不讓你還,但是你不能不還,而你需要他們還的時候,他們可以不還,你還得提供這樣或者那樣的奇葩證明,比如如何證明你爸你媽是你爸你媽。


婦產科女司機


其實不管是欠銀行還是欠支付寶還是別的人,都可以歸結為債務問題。只是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是欠了親戚朋友的錢且金額不大一般沒人追債,死者為大嘛。



但是,但是!但是!!!

沒人追不代表不該還。如果財產有繼承人繼承的,其債務問題同樣也需要繼承!畢竟,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

也就是說,如果A不幸突然去世了,留下了一百萬財產和二百萬債務,其繼承人是不可以單獨繼承那一百萬財產的,既然選擇了繼承其財產,就必須繼承那二百萬債務。



另外,債務方不管是哪一方吧,支付寶也好銀行也好,欠錢了就是欠錢了,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當然,如果沒有人繼承A是財產,那麼A的債務自然也無需有人償還,即使是第一繼承人,選擇不繼承同樣沒有義務還債。

這樣的話債務方會通過法院將欠債方的資產變現分配,資不抵債的話,就只好記壞賬了。

最後,奉勸各位朋友還是不要輕易借款的好,不管在哪裡借錢,欠的錢終究是欠的,總是要還的。

我們沒必要給自己長輩孩子親戚朋友帶來沒必要的麻煩,退一萬步說,活在世上,誰沒有幾個至親至愛的人呢,最後,他們又怎麼忍心一下撇清關係呢?實在不能在死後再讓他們為自己的債務操心擦屁股了,太不厚道。

希望能幫助到大家,謝謝。


童環比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發表不了意見,但是我可以說說我的經歷。我的閨蜜也是信用卡花唄借唄還有好幾個朋友包括我,加起來差不多七八萬吧。15年的時候因為車禍去世。我跟我知道的一個朋友加起來就有一萬了,當然了,人走了我們也不會取向他父母要這個錢,可是銀行跟支付寶不一樣啊,他們才不會管這些,因為我閨蜜信用卡填的緊急聯繫人都是我,所以直到現在都還是會有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前一年是問我認識這個人嗎,於是每次我都要說一遍她已經去世了,然後他們就會問我他父母的情況,我只能說不知道。以前我不能理解,那個司機賠給了她父母一百多萬。為什麼他們不能把她欠銀行的錢還了,至少不要讓他死了也沒個好名聲。後來想明白,他們根本就無所謂這些,我閨蜜人已經死了,生前就也沒有對她太好太管她。所以死了他們也不想為了她付出這個錢,反正他們也是定居在外地,找不到他們。真的,如果父母不想還這個錢,銀行也是沒辦法的。至少我現在還是會接到銀行電話,問我他父母情況,說她的父母也要起訴,我就只能說我不知道,跟他父母不熟!


L美是初見


現在付出寶比現金都要進步了,變成為了稀鬆平常的事,而手機是千萬不克不及遺落在家的,而且付出寶另有螞蟻花唄的功能,沒有錢的時候能夠向馬雲借一點,哈哈可是你有無想過假定一自己忽然去世了,那他欠下的付出寶和銀行卡誰來還呢?

假定一自己去世了,他的付出寶裡的錢是否是就歸馬雲了呢,在家人不知道他存了幾錢的狀態下,銀行的錢沒有人領,可否錢終極就歸銀行統統了。

謎底是,是的。是以各地的銀行,都會有一大批不明的財產支出。假定有人來領,沒有密碼等等,銀行還要家人辦一大堆難於證實的證實:好比你要證實這個去世的人真的是你支屬,證實去世的這自己確切要把這些錢給你等等。

付出寶用戶註冊協定:用戶假定連續12個月未應用付出寶登錄名或者付出寶承認的其餘方法登錄過用戶的會員賬號,付出寶會對其賬號結束註銷,

而且付出寶裡的錢不會因為你去世了就沒了。繼承人能夠聯結付出寶客服,籌備身份證、滅亡證實、承諾書等資料,供給離世者的身份證號,就能夠查問離世者名下有無付出寶賬戶。

交通銀行,中原銀行等銀行對比靠譜,豈論假貸人出現任何意外,該比存款都只認假貸人自己,而不會連累家屬或者其餘嫡系關係人。

在申辦信用卡時,會有了了表明,如持卡人發生發火意外,將會採納減免或者間接消除該筆欠款的條目。

收集帶寬渠道還是對比坑的,因為他們會預留下存款人親朋好友的德律風,當他換不起錢的時候就對支屬結束張狂德律風轟炸,也是很可怕~


世間情思一縷縷


情況分很多種,我來敘述一下這個問題。

問題1:人死前借的錢,用於家庭支出OR個人支出;

我們在向銀行借錢和貸款的時候,都會有一個“用途”的選項,如果在借錢的部分,選擇的是個人消費用途,那麼你死後,這筆錢跟你的家人沒什麼關係。

但是,如果你在借錢的時候,填的選項是“家庭裝修”等,那麼就複雜了。在死後,銀行也許會以

“該借款家庭人員受益”為由,要求房子繼承人承擔債務。

問題2:借錢人是否有財產,家人是否繼承;

人死後,如果死者名下有不動產如房子、商鋪等,銀行和支付寶等方面,有權查封對其進行處理。

如果沒有,都是信用貸款,則回到問題1。

如果有財產,並且由家人繼承了,那麼繼承者則需要承擔其債務。

問題3:是婚前債務,還是婚後債務

2003年最高法院的《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3條有規定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也就是如果你老公死了(假設),債務是婚前的則

“不用妻子給”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銀行無法證明,債務被你享用了,也不關你的事。

以上!

(覺得可以關注一波,給個贊,好人一生平安)


怪叔汽車


千萬別教壞人,下面的話,可能會給心術不正的人帶來“智慧”,但是,本人的意圖只是想給誰誰誰提個醒。

欠賬以後去世確實跟繼承有關,誰繼承誰承擔。要是不願意繼承,那就無需承擔。這就是法律規定的東西。

但是,這個東東有一個大漏洞,那就是“正常的商業活動”和“贈與”。假如誰想人死帳消,在生前可以做一些安排。

第一個安排:用正常的生意流程,“合法”的把剩餘的錢付給另外的公司,而這家公司是可以把錢付給指定的人。

第二個安排:在生前使用贈與手法,把財產贈與他人,然後死者“人死賬消”。

想要賴賬,體系是很脆弱的。所以,一些前瞻性的遊戲規則的制定,是有必要的。各種漏洞都有人找的出來。

鎖,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其實很多法律也一樣。


老龔說勢


我們欠銀行的錢,要負法律責任,可以直接追責繼承人,你們在追責繼承人時需要去開證明,繼承人是繼承人嗎?需要去七姑八大姨的開證明他們不是繼承人嗎?需要去公證處公正嗎?你們拿什麼證明繼承人是你們要找的人?

那麼人沒了他的錢有家人去領,你們就要繼承人走的程序,出試各種證明。有必要嗎?家人帶著存單和戶口本子不能證明一切嗎?你們應該怎麼辦?錢存銀行,被人轉走了,說與你們沒有關係,追問緊了,說是臨時工,那我問你們:

1臨時工是不是拿你們的工資?

2是不是受你們的管理?

3是不是遵守你們銀行的一切規定與制度?

4錢是不是放到你們的窗口?

就是存錢也好,理財也罷,都是你們的工作人員給講解的,出於對你們的信任才把錢放到,工作人員指定的裡面,為什麼有一天錢沒了,說與你們沒有責任,還要對付公堂。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銀行和支付寶的錢就要有繼承人還,憑什麼?你們提供那麼多證明嗎?需要公正嗎?需要去公安機關開具證明,錢是你的?工作人員怎麼證明他就是在你們那裡上班?

希望都不要那麼苛刻,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債務人是與你們是有合同的,如果繼承人沒有在合同裡面簽字,或者做擔保你們是無權追責的。

如果去世人與繼承人產生了買賣合同你們怎麼辦?

我們還有句話叫人死賬爛。你們都懂得!


我鑫飛翔3084846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去世的這一方所欠的銀行借款,和支付寶的欠款,是其個人債務還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屬於家庭共同債務。

如果是其個人債務,只由其個人來償還,家人是沒有義務替他償還的,但是因為欠債任現在已經去世,所以只能用他的遺產來進行償還,如果沒有遺產,那麼該筆債務將無法追回。

但是如果去世一方已經結婚,而該筆債務又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欠,且該債務屬於日常的開支範圍,或者夫妻雙方共同享受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那麼該債務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作為去世一方的配偶是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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