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出嫁的女兒該不該和兒子一起贍養老人?

解強強


如果老人的遺產以後可以平等的分給兒子和女兒,那麼我認為女兒贍養老人也是應該的。



排除例外

我們村的王姨結婚後生活並不富裕,逢年過節母親都會喊她回來吃飯,拿不拿啥都無所謂,後來王姨老公自己開了個小廠子,可能財運當紅,一發不可收拾,家產豐厚,至於後來父母的養老,王姨從來沒有和幾位哥哥比過,而且經常照顧幾位哥哥。我想這樣的情況就是例外情況。

現實狀況

俗語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在農村這種狀況更加普遍,很少有父母說嫁姑娘的時候會準備豐厚的嫁妝,而是視彩禮而定。所以說對於出嫁後的姑娘來講,可能是婆婆眼裡的外人,媽媽眼裡的外人,在此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嫁的女兒和兒子同等的贍養老人是不公平的。


然而法律又規定,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

因此,我認為出嫁的女兒應該和兒子一起贍養老人,但是不能太過於苛刻。


秘語相傳


我是農村人,就談農村兒女。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話明確回答了女兒可以不贍養父母,雖然和法律相違背,但農村人是默認的,那是老祖宗流傳下來的潛規則。也就是說老人生病,不用掏錢,平時生活費不用掏錢。老人過世出點份子錢就Ok了。養兒防老,承擔父母的一切。可以看出,農村男兒肩上挑子很重,不是一般重。重在父母疾病的治療費。不治,鄰里說你是不肖子;治吧,又承受不起,兩難境地。比不上城裡老人有退休金。社會在進步,嫁出的女兒生活條件好的,分擔看病費用的漸漸多起來了,這是幫孃家兄弟的忙,而不是應盡的責任。很多農村男人寧願不要出嫁女的錢,這是有失門面的事,再苦再累自己扛!





浙北布衣


出嫁的女兒,該不該和兒子一起贍養老人,這是一個法律嚴肅性的問題。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必須要擔負起監護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同樣子女有贍養照顧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依據法律,出嫁的女兒和在家的兒子,都有共同承擔撫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說出嫁的姑娘,有沒有繼承孃家的財產,都負有贍養老人的責任。除非在孃家的哥哥或者弟弟,自動承擔起贍養老人的責任。否則,女兒沒有繼承家產,可以酌情繳納贍養老人的費用。

在農村關於贍養老人的問題,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沿用著傳統的習慣法,兒子繼承家產,由兒子贍養。把媳婦看成是家裡的人,而把女兒看成是外面的人。因為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媳婦女兒,一進一出,身份換位。

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希望你能正確對待老人的贍養問題,使父母能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幸福快樂的度過他們的晚年。


老蔣閒言


出嫁的女兒和兒子一起老人的贍養沒有該不該。

嫁出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她有了自己的家庭,要面對自家生活,還要面對丈夫及他的家人。如果把孃家本來就有哥哥(或弟弟)贍養父母的事擔著,婆家人也可能不同意;孃家哥弟說不定會產生依賴情緒。即便這樣,何不做到量力而行呢?這是其一。


一般來說,父母都會把自已的房子、存款等很自然地留給兒子,出嫁女兒要用錢了還得貸或者向孃家借,無形之中揹負著一定的經濟負擔,女兒就算不說,其丈夫能不埋怨嗎?有些女兒的婚事父母不同意,以高價彩禮相要挾,有的彩禮為了隨“大流”,爭面子,也是彩禮錢很高,以至是女兒家庭很難擺脫貧窮。這兩種情形之下,出嫁女就不應該與兒子贍養父母。這是其二。

不過有些父母,知道女兒是他們身上掉下的肉。只要女兒婚後日子過好了,是對他們的最大安慰,彩禮錢不跟風,甚至還會陪上不少嫁妝;自己有兩套房,說啥會留給女兒一套,或者象徵性的出點錢,儘管兒子有異議,可房子是他做父母親的掙的。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女兒贍養父母,女婿也毫無怨言。這是其三。



總之,出嫁女贍養老人是一種自願的行為。這與父母的“恩賜”有關。不能從道義、親情甚至法律的層面上去要求。


為生活而提神


首先明確一點,不贍養老人的兒女絕對是要被人罵的!這樣的兒女和豺狼有什麼區別?



我們經常聽老人說養兒防老養兒防老,可是真的自己到了年老生病住院的地步,兒子真的能起到作用嗎?講一個小故事吧:

張奶奶今年八十多歲了,有五個女兒兩個兒子,大兒子六十多歲,其他幾個女兒兩個是五十多歲,兩個是四十多歲,小兒子剛四十出頭。平時她和小兒子一起住,但是小兒子經常和她吵架,大兒子自己都顧不了也沒怎麼管她;兩個五十多歲的女兒也過得比較苦,只有平時過年過節能去看看她;兩個四十多歲的女兒,一個在外打工一個在家,在外打工的女兒只有過年才回來看她;在家裡的女兒(A女兒)經常三天兩頭去看她。



今年,A女兒把張奶奶接到自己家照顧,沒想到老人犯了腦梗,便把老人送到醫院。病倒也不是很嚴重,出院後能走路但是需要坐輪椅。住院花了5萬多,A女兒出了四萬多,其他的由在外打工的女兒和小兒子出的,理由是老孃在A女兒家犯的病……

小焦認為,出嫁的女兒應該贍養老人,但如果老人家裡有兒子或者有招女婿,並且打算把家產留給兒子或上門女婿的話,贍養老人的責任他們就應該多承擔,出嫁的女兒次之。



為什麼這麼說? 首先,養兒防老或者招女婿防老的時候,老人就應該想到自己後面要怎麼辦了吧?既然決定了要把家產給誰,那誰就應該多承擔責任!

其次,現在很多人家嫁女兒,都是狠命地向男方要彩禮(倒貼彩禮和返還彩禮的除外),理由就是家裡還有個兒子沒結婚,結婚的時候也得給女方彩禮。我說你都狠命要錢了,還想著讓男方替你兒子養你?這什麼世道?聰明的老人一般都不會這樣幹!



最後,女兒出嫁了就有自己的生活,自己要盡的義務,逼不得!很多老人覺得女兒是自己養的,當年為了養活她可是花了大錢的,雖然她出嫁了,但是還得管自己。這種想法真要不得。雖然女兒是你的女兒,但她出嫁之後就有了自己的生活,男方也有父母要養,不能把出嫁的女兒當兒子靠!不然兩家會出大矛盾,女兒的婚姻生活也很可能不會幸福。



所以,我認為出嫁的女兒要管父母,必須管,但要分情況。如果家裡還有兄弟或者有入贅女婿,可以承擔次要責任;如果家裡沒有,就要承擔主要責任了。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我通過我們家的事情最後談談我的理解和看法。

我們家爸爸姊妹6個,兄弟四人,我們有兩個姑姑。爺爺奶奶年齡大了,都是在兄弟四人家裡一年除過過年到正月十五半月的時間按照平均天數來輪流贍養老人的,誰也沒有怨言。過年的時候會有很多客人看望爺爺奶奶難免會有親戚拿一些禮物。就這一點,四家人是過年的時候輪流一家過一個年下(正月初一到十五),這樣誰也沒有什麼好說什麼的。

我的姑姑一般都是隔三差五回孃家看望爺爺奶奶拿一些營養品買一些老年人用品給點錢什麼的。然後爺爺奶奶想去我姑姑家裡住了,姑姑家就接過去住一段時間,回我們家依然按照之前說好的順序和天數繼續輪流著照顧。這樣在我們那裡誰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按照法律,父母在我們小時候有撫養的義務,到老了,每個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個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不過每一個地方都有當地的約定俗成,這樣以來大家會更能夠接受一些,我們那邊就是兒子贍養為主,女兒則為輔。很多年形成的傳統,大家都信服啊。

這樣的事情不是那麼死板的。有些時候按照當地規定也挺好的,沒必要都按章辦事,鬧的那麼生硬。畢竟很多地方都是重男輕女的,現在還想讓女兒毫釐不差的平均對待,也有點說不過去。當然,作為有良知的女兒都會對父母好的,畢竟女孩子更會照顧心疼自己的父母。


懶安客


個人認為,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從道德上都是應該的。而且我身邊好多都是老人老了兒子不好好伺候或者不想養,都是女兒管的,我媽就老對我說看看咱村那誰誰誰家仨閨女,現在閨女大了今天這個回來瞧,明天那個回來瞧,日子過得多滋潤等等這樣的話。催我生二胎也是說沒有閨女老了不得享福,有個女兒是貼心小棉襖什麼的,其實相比之下我媽還是偏向我弟的,也可能是因為我爸向著我吧。

這個問題之所以會有爭議,我覺得適合我們的國情離不開的。年輕人現在都說結婚,老人們卻還說著“娶媳婦、嫁閨女”,明顯就是把女兒往外趕,而且家裡的財產女兒你就不要想了,特別是農村,很多地方就覺得或者說是默認老人家裡啥都是兒子的,跟女兒無關(雖然法律上還是有女兒的份,但是一般家裡女兒都不會計較這個)。

在我國,一直有養兒防老的觀點,這不是說養老就是兒子的責任和女兒無關,而是兒子承擔著傳宗接代的任務,也承擔著主要贍養義務,女兒也需要承擔次要贍養義務。

女兒出嫁的時候,大多數的家長會覺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很多會扣留彩禮備養老,讓兒子取媳婦買房用,也有退還彩禮的,也有貼女兒嫁妝的,但是家產肯定都是留給兒子的。那麼家長老的時候這個出嫁的女兒還應該和兒子一樣贍養老人嘛?出一樣的錢看病,出一樣的力照顧?

傳統習俗裡,兒子瞻養老人,女兒沒有義務。現代法律,兒女都有瞻養老人義務。

傳統習俗裡,實際就是父系社會的續延。兒子瞻養老人,當然,老人的遺產即田地、屋宅等由兒子繼承。百年之後,陰宅的拜祭,都由兒子、孫子等去完成。同樣,祖先的庇護都是兒子、孫子。女兒,則是別人的媳婦。只有與父母的血緣關係,女兒、兒子等這代百年後,就是較疏的親戚了。因而,很多老人,習俗上都偏向兒子。

有的地方嫁女兒還是要高彩禮,也可能是覺得女兒嫁出去以後不能經常回來看自己,老了也養不了自己,所以多要些彩禮,不算白養一場。

我的老家應該算是城鄉結合部吧,離市中心不遠,三線城市,發展還不錯,所以我們村裡也沒有什麼要高價彩禮和十七八(甚至還不到)就催孩子結婚的(當然也會有個別現象)。我從小就聽我媽說我們那不興要彩禮,婆家拿多少都是個意思,而且還都會在結婚的時候再貼點錢回回去,所以在我們家的教育裡都沒有說凡事一定要男方出錢什麼的。從小聽慣我媽說“娘有不如自有,自有不如懷揣”,我和朋友同事一起出去吃飯消費啥的都是AA或者你掏飯錢我買電影票,禮尚往來的這種,以至於二三十了我媽逼我相親的時候,我還是這個習慣,好多男方都以為我是拒絕人家的意思(可能男方的家長會教育就會說別讓人家小姑娘掏錢啥的),還直接省了我好多麻煩,哈哈。扯得有點遠了,不管怎樣,兒女都有養老的義務的,做好自己該做的,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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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問的,好像你出嫁了,你親媽就不是你親媽了,你親媽沒生過你,養過你似的,還是你媽把你賣了。。。有的人父母沒給女兒財產就不用撫養了,你說這樣不怕雷打嗎?現在好多農村父母就是沒財產,沒錢,就一套房子,照樣給兒子了,那閨女就不養父母嗎?你父母把你養這麼大,投資你,容易嗎?把你投資的你自力更生了你不管了?還不如養個狗,狗熟了還會看門呢?


生活達人木子李


我不知道問問題的是男是女,我估計應該是男的,是想要求姐妹養父母,那我就想問問你有沒有想過,把父母的房產,也就是遺產給你姐妹們分,如果做不到,就不該要求太多,當然女孩是有義務贍養老人的,我認為是協助贍養更好,就比如我家,我是姐姐,我母親病重時我弟弟要求我出錢他來照顧,我同意了,然後我弟弟又和我談我父母留下的房產土地歸他繼承,(我父親先去世的,是我母親照顧走的),也就是說我來出錢他來照顧,所有一切財產與我無關,我家就是這樣情況!


王二驢的媽媽


其實按照法律規定。兒子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而兒子和女兒也都享有公平享受父母財產的權利。

但中國多少年來重男輕女,以及封建等各種思想。現在還有很多殘留。

比如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甚至有的地方,女兒出嫁,婚車一走,孃家就會在後面潑一盆水。夫妻兩人生的孩子必須姓男方的。這好像都是無需爭辯的。等等原因,導致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所以父母的財產都是兒子的。也因此大家覺得,既然女兒都嫁出去,在孃家是外人了,還用贍養娘家父母嗎?

所以,有時候這些問題沒辦法拿法律出來說,畢竟大家都不願意因為這個事情鬧的雞犬不寧。所以父母不分女兒財產。女兒也覺得理所當然。父母需要贍養,女兒有能力也就幫一點。畢竟在怎麼說,女兒對自己父母肯定是有感情的。

所以這事沒有應該不應該。看當事人願意不願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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