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全世界有四個互聯網

觀點:全世界有四個互聯網

《金融時報》發表了一篇南安普頓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溫迪·霍爾的文章,文章裡提出,互聯網在世界範圍內,至少可以被分為四種。他和同事在一篇論文中表示,互聯網不僅僅是一個技術系統,還具有社交性,是全球一半人口參與的“一種大規模、錯綜複雜的交流。”把這些人稱為用戶是錯誤的,他們其實是對話的參與者,“互聯網影響著社會,社會也影響著互聯網。”

從地緣政治的角度出發,霍爾提出,全世界互聯網至少可以被分成四個,而不僅僅是之前大家開玩笑認為的“中國互聯網和美國互聯網的分庭抗禮”。

這四個互聯網分別是:

第一種,硅谷主張的“開放互聯網”。開放互聯網歡迎去中心化,歡迎開放和自由。

第二種互聯網是,歐盟監管者和對開放互聯網持批評態度的人要求建立的互聯網。這個互聯網主張保護隱私、保護用戶數據、打擊假新聞,是一個受監管的互聯網。霍爾稱之為“資產階級互聯網”。

第三種互聯網是,受到特朗普政府和美國一些政策制定者支持的“商業互聯網”。這個互聯網的特徵是,一方面認同硅谷巨頭提倡的創新,另一方面又抵制硅谷互聯網的完全去中心化。

最後一種,是監管深度介入的互聯網。公共機構利用互聯網和大數據來更好地應對安全問題、公共衛生問題、交通運輸問題、氣候變化問題等。霍爾說,所有政府認為這種互聯網在某種程度上有吸引力。

這位學者提出,要承認這種多樣性,“同時努力確保標準保持開放,且治理符合普遍原則。如果科技尊重社會固有的價值觀,那麼它就能夠推動各個社會的獨立性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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