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的行為是隨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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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

心體的行為,都是在客觀個體主觀意識和能動性作用下的必然結果。

人之所以為人,區別於動物、植物和一切無生命物,被稱為萬物之靈,絕非幸致與偶然,而是一種必然,有著十分堅實的物質基礎。

這種必然的物質基礎,宋玉認為有兩個方面:

一是大腦的充分發育與分工協作。

二是人的主觀個體意識。

直立行走與雙手勞動,不僅使人類脫離了動物界,而且大腦日趨精密發達。大腦不僅能夠存儲大量客觀信息,而且功能區分工協作十分精密。大腦不僅分為左右半球,而且兩個半球還分工合作。每個半球的功能分工也十分完善。

大腦有上千億的神經元細胞,每個神經元上面還有豐富的軸突與樹突,且這些軸突與樹突互相連接,互相傳遞電子信號。

人的神經系統,不僅可以以光速傳遞承載著客觀信息的電子信號,還分成交感神經與植物神經兩大系統,用以指揮人體行動。

第二就是人類的個體主觀意識。

動物也有神經,也很高級,但為什麼遠低於人類呢?

我認為,主要是動物主要只具有人類兩套神經中的一套――植物神經,又稱為副交感神經。

這就使得動物主要受本能支配,而不是象人一樣,在清晰的個體主觀意識的支配下,而根據自身的利益與需要作出趨利避害的正確選擇。

這也是宋玉認為目前吹的很厲害的智能機器人永遠不可能超過人類的重要原因。

所以,在人的主觀意識與能動作用下,個體的一切行為,都是主觀的、有意識的、有目的的、為了充分實現自我需要與滿足的有目的活動,而不可能是隨機的。

哪怕是精神病人乃至白痴,也有殘留的意識,至少也有生物本能,在本能與集體無意識的支配下,其行為仍舊是有一定的目的性、一定的內在需求性,而不可能是隨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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