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的土地和房子都歸老二了,那麼老人的養老該怎麼解決?

風雲8880


農村老人土地和宅基地房給了老二,那我要問,你(老大)現在什麼職業,收入如何,住的什麼房子?

假若你是農民,先前結婚成家應該也有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房,假若你在在市區居住,也應該有工資收入和城市住房。

如果你在農村無房無地,你在城市無職業無房居住,那要懷疑為什麼老人把一切全給老二,如此偏心?只要你不是嚴重傷害老人的心,只要老人不是神經錯亂,老人不應該如此啊?

我估計你(老大)居住城鎮,是位企業職工或機關事業一般職員,肯定有房,收入不可能高(不然不會在養老上與兄弟計較),當年上學退伍或另有機遇離開農村,你在城市的另一種環境工作生活,有自己的努力更有父母的養育。老二得到房地,其實相對沾不了多少光。農村的土地,不投入種子化肥農藥澆灌,不付出力氣收入是個零,農村的宅基地房沒有拆遷補償機會能值多少錢是個未知數。

 即使你感覺老人十分虧欠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所以,只要老人把你養大,只要你不是無行為能力之人,你有贍養老人的能力,就要贍養老人。老二繼承財產多少,老二孝不孝老人,你均要盡到自己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老二在家近距離照料老人,你在外適當付出些資金供養,對不對?

不要認為是道德綁架。


泰山木32140178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根據你的描述。老人的。耕地,房子歸老二。老人的養老該怎麼解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網友,你提這個悟空答,動機就是不想,在老的面前盡孝道,你感覺著耕地和房子都歸你弟弟了?老人不該我管了,你的想法是大錯特錯,老人那點耕地不種能產出糧食來嗎?老人那點房子,成了危房,能值幾個錢?你的父母把你拉扯長大成人了嗎?給你娶妻生子了嗎?你小的時候父母沒有遺棄你吧,他們老了,需要你養老了,你這毛病那理由,其動機就是不想給他們養老,我在網上看了一個案例,90歲的老母親,告他的三個兒子,訴訟請求是,要回她兒子該她的房租錢,法官懵了,她的三個兒子也懵了,在場的旁聽席上所有的人,都懵了,一個連退休金都沒有的老太太,他的房子在哪裡呢,她的三個兒子都考上大學,都是自己買的樓房,三個兒子都很優秀,怎麼還欠他的房租錢呢,老太太說,你們在我身上住了十個月的房子,我給你們弟兄三個要每人十個月的房錢,在場的所有的人,全都茫然了,她的三個兒子,在老太太話音剛落時,都齊刷刷的跪在老太太面前,媽我錯了,三個兒子都落下淚來,通過這個案例,你說你的父母你該不該養?你還掛著你父母的耕地和房子嗎?你還欠著你母親的房租呢,好好的想想吧,網友,不要找這藉口,那理由,要善待你的父母,叫他們有個美好的晚年,免得人生有遺憾,子欲養而親不在,我就說這麼多了,希望你好好孝敬你的父母親。






山東農村那些事


這事不好解答,不像有些人所講什麼法,什麼補貼啊,這麼簡單!農村養老,不可能訴之公堂,畢竟少見,上華山總有路可走。這次我村拆遷重建,確實出現類似情況,老大佔用老子建屋面積二十平方,還有老二佔用老子的二十平方。據我觀察分析,佔用老子的宅面積是為了補滿宅140平。因為戶口簿上只三、四人,建房面積120平,五人以上140平。這是政策所規,大腿扭不過法,只有合法佔政策空子。至於拆遷費歸老人,各家子女沒有佔用。因有几子,一個各家眼睛盯著,一個老人還要生活下去,生活總得需要錢。不管老幾佔了老人宅面積,那老人就住進佔宅基地那家。造新房,老人不用拿錢出來。我覺得比較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至於今後老人養老肯定是大家一起來,各子都應承擔,直至百年歸西。對於老人土地說法,很簡單,誰管田誰供應口糧。如果老人土地流轉了,那麼流轉租金歸老人。反正租金沒多少,誰會去貪老人租金。如果碰到土地徵用,村裡發錢,是老人的,歸老人,這是沒得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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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的農村在養老問題上都有了很多政策的措施。農村的老人都有了養老金,在農村,只要是滿了60歲的老人,都有一項補貼,這項補貼就是基礎養老金。就算你不交任何錢,但是滿了60歲都可以領取這項養老金補貼。基礎固定養老金在75~100元之間。

還有一項補助是農民自費養老金:自費養老保險一般從100元每年,一直到2000元每年的不同檔次,根據農民交的總金額,來計算農民60歲之後能夠領取到的養老保險金額。此外,農村老人也有高齡津貼,一般是指70歲以上的老人,高齡津貼一般是50元每月起步,最高為150元每月,老人的年齡越高,領取的津貼越多。

而且隨著新農村的建設,養老金也越來越多,其政策也越來越完善。

回到題主的問題,說老人的房子和土地都歸了家中老二,那麼老人的生活有了問題。在此,我們可以說,不論老大還是老二都應當孝敬父母,也不管有無房屋土地都應當敬孝。這不僅是每一個兒女應盡的義務,更是我們中華的傳統美德。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天降福。作為題主家中的老二更應當孝敬老人,已經擁有了父母的財富,雖然在繼承法上不存在必須履行孝敬父母的規定,但在法律上兒女是有義務孝敬父母的。如果是父母自願將財產贈於你,那你應當是一個孝子,如果是老人被迫將房屋和土地給予你,那麼,如果你不孝敬老人,不僅老人可以將通過法律程序將房屋和土地重要要回,重新分配。

所以,在親情面前,在孝心面前,物質應是淡泊的,而親情應是濃厚的。

長言道: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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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合情,樹大分枝,兄弟大了分家在農村是常事。吃誰飯、跟誰轉這是合情。吃老二的飯,老二生水燒開、生米煮熟、受苦受累,房地歸老二合理。莊基地是以戶為單位規劃,地以戶為單位承包。老人和老二一戶,地歸老二合法。

第二點,養老你不得撥淨腿。你沒有和父母過,端茶送水不去可以,但定時探望且買補品和掏錢是少不了的義務和責任。父母先養了你後養了老二,父母養老你走在老二前邊才是正理。我不談什麼法,只說農家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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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人的房子、土地都歸老二,老人養老問題怎麼解決?這一問題,沒有什麼可爭議的。既然老人選擇了老二,說明老二都比那些子女孝道。尤其是老二媳婦,可能在妯娌當中也有人情味,俗話說的好,有個好兒子,不如有個好媳婦。因為是媳婦總在侍候著老人!老人就快樂的在此安渡夕陽吧!

不過,其他子女不是就解脫了,要時常去看望老人,給老人一種安慰!在老人生病時-輪流照看,當老人去世時能幫老二一把是一把,別產生矛盾讓大夥看笑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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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老二負責父母的養老,其餘子女為輔。目前,我們國家實行的是誰受益誰負責的政策。這讓我想到了由以前的接班政策,引伸出來的父母贍養事情。

在以前的計劃經濟時期,國家推行接班。就是父親是工人的家庭,父親在單位上退休了,可以讓一個孩子去頂班,也就是接班。

那時,跳出龍門的渠道狠窄,農村很窮 ,生活條件又艱苦,那些有父親在單位上工作的孩子,期盼的就是父親退休後去接班。由於子女多,又只有一個接班名額,子女間於親情不顧,撕破臉皮吵鬧的家庭不少。我就親眼目睹了一個家庭,為了接班吵得不可開交的現象。

這家人的父親在鎮上供銷社上班,遇國家實行精簡政策,被精簡回鄉,後來這個父親生病死了。幾個子女在農村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鄉村生活,子女間團結和睦,一大家人過著恬淡的生活。一九八三年,國家對精簡回鄉的人員落實政策,允許他們回單位上班,於是就有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到每個單位核查。工作人員來到鎮上的供銷社翻看以前的工作人員花名冊,看到了他們的父親,可是他們的父親死了,原單位就通知他們,說是可以讓其中的一個子女去接班。

這本是消息,卻像打破了他們的平靜生活,就像一顆石子丟進平靜的水潭裡,激起無數的浪花,幾兄互不想讓,都要去接班,於是就出現六親不認,大打出手的事情,爭執的結果是老大去接了班。事情過去三十多年,接班的冤氣至今未消。

關於退休的父親老了的贍養問題,現實情況就是接班的人承擔。

主題的意思與接班挺相同,老二繼承了父母的房子,獲得了利益,就要由老二負責贍養父母,其餘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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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在的法律來說,每個孑女都有供養的義務,故不管財產分給了誰。都必須供養老人,養子防老,這是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不要在我們這代人身上丟失,可能父母在財產上或房屋上分配不均,或者老人顧著那個弱子,我總覺得可以理解,必競手心手撐都是肉,換位思考一下,人生苦短,不要太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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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法律上每個子女都有責任對於父母盡贍養義務,和父母的財產遺留是沒有關係的。其次尊老愛幼是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我們作為一箇中國人應該將祖國的這種優良傳統發揚光大。財產給誰那也是給了我們的手足,不是別人,我儘量相信他給老二也是因為他可能比你能力差點,生活方面拮据一點,而不是偏愛。這個世上沒有那麼多的公平而言,父母也是一樣的。多一些包容理解一切都會過去的,畢竟父母能享受多少的幸福日子不是我們能決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我是三農達人王一博,歡迎和你交流溝通


萬人之中我是光


答:農村老人(上輩),不管在大兒子下與二兒子下都是自己的兒子,要有扶養父母的責任,老人在誰家,房子,地什麼東西都跟著本人走,老人到了老二家,地,房子,養老都述於老二的,這是農村人思慣,一般情況下親情們與本家弟兄不會有爭論的,可是現在的人也說不完全,說不情,看不完,講不準,有一些人為了小利,可以弟兄不認,我相信大多數人不是這樣,所以說父母在誰家所有東與西跟上輩走,這才是對老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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