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之前那些偷稅、漏稅的明星

范冰冰事件就不說了。 最近沸沸揚揚 !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毛阿敏偷稅漏稅近106.08萬

歌唱演員毛阿敏自1994年1月——1996年3月期間,在我國內地13個省演出的109場中,共獲取收入471.11萬元。在已完成調查工作並確認有違法行為的65場演出中,少繳稅款106.08萬元。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劉曉慶偷稅漏稅達1458.3萬

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蹲了1年多的大獄。作為在中國影壇金字塔尖的女星,劉曉慶過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為偷稅漏稅,劉曉慶依舊沒能逃脫牢獄之災。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大S、小S 補繳稅款3000萬新臺幣

2006年7月,臺灣藝人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臺灣稅務部門列為頭號追稅對象。5年來兩人少報收入近億元新臺幣,按條文規定計算,兩人須補繳稅款高達3000萬元新臺幣。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林志玲補稅額高達千萬新臺幣

2008年初,“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首次登上臺灣藝人補稅榜,補稅額高達千萬新臺幣。林志玲的媽媽堅稱女兒不會漏稅,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終因涉嫌報稅不實,稅務部門要求其補稅及罰款共近千萬元新臺幣。雖然法官沒有傳訊林志玲,但她曾親自到臺北法院出庭。

很多明星已經名利雙收了,為什麼還要偷稅、漏稅?

以上之些小小編是搜索逃稅明星出來的、圖片源於網絡。

那麼問題來了,他們這些明星本來已經是要錢有錢,要名有名了。 為什麼還要去逃稅呢?

評論區等待你們留下點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