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開公司,甲方乙方各出資50%,甲方負責運營管理乙方只投資,該怎麼籤合同?

六絃樂行


首先把股份分好,決不能五五分

一定不要按出資分配股份:五五開

創業黃金法則:先小人,後君子;講道理的是朋友,講利益的是君子!

那麼應該如何合理分配股份了?

股份分配的時候要充分考慮資金、人力、資源等要素的重要性,本案例中,只有資金和人力,那麼要考慮資金在項目的權重,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以及每個人在資金中出資的比例,在人力出資中的比例。

股份=資金在項目中的權重*資金出資比例+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人力出資比例

1、人力在項目中權重為10%,說明該項目最依賴資金,人力起的作用很小。

甲=90%*50%+10%*0%

=45%

乙=90%*50%+10%*100%

=55%

此時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為45%:55%

2、人力在項目中權重為20%,說明該項目較依賴資金,人力起的作用較小。

甲=80%*50%+20%*0%

=40%

乙=80%*50%+20%*100%

=60%

此時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為40%:60%

3、人力在項目中權重為30%。

甲=70%*50%+30%*0%

=35%

乙=70%*50%+30%*100%

=65%

此時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為35%:65%

4、人力在項目中權重為40%。

甲=60%*50%+40%*0%

=30%

乙=60%*50%+40%*100%

=70%

此時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為30%:70%

根據人力和資金對項目的貢獻度/權重來分配股權,充分考慮了資金和人力的因素,這是較為公平的分配方式,合夥創業,先前不計算,事後難免會算計,既然決定創業,就用商業的方式來運作,摒棄江湖做派,利益談清了,才能友情事業兩不誤。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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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號股權


合夥開公司,雖然雙方都出資50%,但是股權還是不能夠五五分,必須得有一個人具有比另一個人多的股權,這樣其中有一個人就具有話語權,能為公司做出決策。

具體分配股權要注意以下幾個原則:1.控股原則,創始人擁有絕對控股原則,2.預留原則:為未來的人才留預留15-20%的股權3.獎勵原則:根據對公司的貢獻分配股權。



1.看資金和資源

雙方如果出資不同,那麼出資多的人承擔的風險自然更高,理應得到更多的股權。如果雙方各工資50%,那麼就應該看誰掌握的資源多,如果覺得運營更重要,那麼運營人就應該40%,如果認為負責投資的人能力更強,資源更優,負責投資的人應該得40%。



2.看誰是帶頭人

公司的創立一般總是會有一個帶頭人,往往帶頭人花費的精力和心血更多,而且承擔的風險和壓力也更大,所以帶頭人一般是要佔多數股權。



3.看合夥人的能力

創業初期不應該把股權分得過於充足,可能合夥人的能力不足,在這個職位上難以支撐,如果一開始佔有很多的股權,將來很難處理。一開始分配的少一些,如果能力很強,則可以激勵他,如果不足也好處理一些。



個人建議:創業投資分配股權對於後期公司的運作非常關鍵,而且可以減少後期的合夥人之間的矛盾,所謂“親兄弟,明算賬”,先小人,後君子。因為一開始就沒有分配好股權,後面意見不同或者利益分配不公平,合夥企業算夥的有很多,不管關係多好,還是要先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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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說理財


首先,不建議採取這種投資和合作方式,要麼財務投資人多出錢,要麼就借錢,這樣自投資金和財務投資資金一樣多的情況不上不下,在實際運營起來會很尷尬。當然還要根據實際情況甄別錢在項目裡面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已經按照這種方式操作了,各自考慮好自己的需求,協商好在協議裡面體現就是了。

合作方案方面建議如下:

1、設置銀股和身股,即除了投資外,運營管理的人做一部分管理股。

2、平均分紅,運營管理的人拿工資和獎金。

3、設置財務投資人的退出機制,即前期分紅由財務投資人優先回收成本,慢慢退出或壓縮至一個比較低的比例。

4、基本原則就是,純粹的財務投資人不要控股,要淡化錢的作用。

在文書方面,如果是合夥企業,做好合夥協議就是了,約定好行權分紅和退出的細節。如果是開公司,一個是股東協議,一個是章程,同樣是對各股東權利義務、分配比例和退出機制約定清楚。

成立公司實現上述目標有點複雜,建議有專業人士操刀。


袁律師下午茶


根據財富君的經驗,無論如何,投票權不能五五開,要不然註定分手。

1. 投票權很重要

公司運營中會有很多需要當機立斷解決的事,必須儘快拿出方案,方案不完美無所謂,可以再調整。

投票權五五開的股權結構最大的弊端就是扯皮,越是關鍵時刻,越寸步不讓,說服不了對方,最後延誤時機,不歡而散。



2.影響股份分配的因素

股份分配方案除了考慮資金成本,人力成本,還要考慮無形資產帶來的影響。

經常有不參與管理的一方利用自己的社會交往給公司帶來源源不斷的訂單,那麼就要考慮給他多分紅。

比如目前京東和騰訊就是這個情況,京東藉助騰訊的流量,騰訊佔股22.5%,創始人劉強東負責經營,佔股僅15.8%,但同股不同權,劉強東投票權有80%,絕對控制。


另外董明珠和珠海銀隆的合作,銀隆方要藉助董明珠的名聲和專業團隊管理能力,也適當給董明珠多分配股份。



3. 怎麼分配?

每個合夥公司具體的情況都不一樣,要根據實際情況認真溝通,先小人後君子,綜合考慮人力成本,資金成本,和無形資產的影響給出一個妥善方案。

無論怎麼樣,此案中經營者甲方一定控制投票權,至於分紅倒是第二位的,只要能做長遠,賺錢的機會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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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與成功


非請自來。

又是這種貌似很有意義其實沒有什麼探討價值的問題。正所謂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看的越多越亂,更暈,哈哈。

協商約定股份、分紅

其實從法律角度考慮,是件很簡單的事。無非就是兩點,股東可以取得分紅、參與經營管理的應該有報酬(包括各種工資、津貼補助等)。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份、紅利分配等,這個自行協商一下就可以了,有說甲佔60%,乙佔40%,那甲佔90%,乙佔10%行不行?各種說法都有,根本沒有參考價值。

參與管理另計報酬

在協商好股份分配基本上,參與管理的股東應當有報酬,這個才是重點。相對而言,甲不僅是股東還是公司員工(只是級別不同),不就是請人工開資的問題嗎?這涉及人力資源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相應薪酬就可以嘛。怎麼籤都行,月薪1元到年薪1億都可以,雙方認同即可。

我就不信,甲乙雙方心裡就沒一個數。可能雙方都不服氣,對吧,哈哈……


龍門賬


  1. 我的情況跟你差不多,主要寫彼此佔股份多少,協商好就行,另外協調好利潤分成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弄得太細,畢竟你的合夥者都是熟人。

  2. 如果是想要籤正式的話就找律師事務所問一下,不然就註明具體細節或再加另外的一些就差不多了。

有玩沒完之快樂生活


可在章程中規定投票權,比如甲方一股佔兩個投票權,乙方一股一個,這樣乙方雖然佔股50%,但是經營決策權在甲方。

甲方管理公司,可以拿管理工資。


冷墨默


合夥企業相對比較簡單,且只有兩個合夥人。雙方各出資一半,但是一方負責運營,一方不參與,則要在公司章程裡明確各自份額,經營權、重大事項決策、收益分紅、散夥等情況。合夥創業,最好將醜話說在前頭,把事項明確在章程裡,才會減少糾紛,才有利於合夥企業正常發展。


三樹律法


甲方負責運營,籤合同時佔股比例可設為55%~60%,給予一定管理股權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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