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農民是否可以改變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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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後,能不能改變他的用途,這是面臨著很多農民的實際問題,在現在種糧食賠本和沒有利潤的情況下,使有的農民只有拋荒不種,在農民還不完全富裕的情況下,還脫離不開農村,農民這個身份,沒有別的生活來源,還得靠這一畝三分地,要想擺脫這種困境必須得從這一畝三分地上找出路,來脫貧找生活來源。在前題不是破壞土地性質的情況下,可以多樣化,比如種經濟果林當中套種農作物,在條件優越的地方搞個加工業,不過要去土地局申比後在搞,比免以後麻凡,不管用什麼方法,只要不是破壞土地,象挖坑賣土這種性質,能從這一畝三分地上找到脫貧,致富就是好辦法,總之是土地有了經濟價直,比著拋荒要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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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問題。土地確權後,農民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嗎?比如水田改魚塘,山林改旅遊區。

法律政策。根據巜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土地公有,實行用途管制,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三類,其中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溼地等。

個人看法。一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後,承包農戶仍然不得未經批准改變承包土地農業用途,農地農用,不得非農化,確保農產品總量供給。二是基本農田不能挖塘養魚,確保糧食安全。三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生產、管理及附屬用房可以申請設施農用地。


三蘇新聞


這個怎麼說呢,看你的水田是什麼樣的地了,如果是村集體一直以來以好地分割給農民種田的地,那就不可以了,但如果是你在水田邊角斜坡或者草叢劣地開荒的地呢,那是可以的,雖然土地確權後屬於水田,但村民及集體都知道是你開荒的地,挖水塘還是可以的,畢竟搞水塘也是農業嘛。但是如果你用來修建房子或修建廠房那就不可以了,但也不絕對,你需要的是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的手續,同時還要遵循佔補平衡的原則才行,這樣你的土地才算是用途合法哦,同樣,山林改為旅遊地也是一樣的道理,一樣的方法了。


鄉下的阿玲姐姐


行政違法撤消了政府辦的林權證,但原告拿不到證就是政府敗訴違法不服氣給原告自造麻煩這就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方法!


致富經6


己經徵收三分之二,水渠全毀,還能怎樣,土辦法徵收,一個人反不了,順其自然


捨得94661


絕對不可能。


梁傅精


改變要登記,基本農田不行,其他要批准。


紅色浪潮


在不損原確權性質情況下可發展


新網蟲807


按道理是不準。問題是有那個人去監督,特別是那些偏僻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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