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該怎麼辦?銀行會通知家屬嗎?

獨狼


一提起這個問題就會有很多人罵銀行,罵銀行私吞儲戶財產,罵銀行不作為,罵銀行有意為繼承人人為設置取款障礙。

實際上這確實不關銀行什麼事兒,涉及錢的事情,從來都不是誰認為怎麼樣就能怎麼樣的,特別是把別人的錢變成自己的錢,哪怕是合法的遺產繼承。



首先說明,這筆錢在被取出來之前,擁有者仍然是儲戶或者儲戶合法繼承人。銀行仍然要為這筆錢的使用支付利息。

有人說無主的錢銀行要上交國庫,確實是這樣,但這種方式一般只適合重大災害導致大量儲戶和繼承人無法聯繫的情況下,在政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之後上交國庫。正常情況下這筆錢仍然在銀行內部流轉。

這裡坤鵬論替銀行掰扯一句:不僅是我們國家銀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銀行都沒有主動聯繫儲戶繼承人,告知財產變動情況的服務。對銀行來說,信息安全是首位的。

在真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很多人想的是挨家銀行去查,這樣需要的手續確實繁瑣,最好的方式是走法律程序。

很多人一聽走法律程序就懵,我們不涉及糾紛,更不涉及犯罪,為什麼要走法律程序?



這是我們對法院一種根深蒂固的誤解,學院不僅可以審判犯人,也可以幫我們完善很多手續。比如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如果繼承人不只一個人,那可以將其中一個繼承人當成被告,其他人作原告去法院起訴。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調取死者在銀行的相關財產情況,這比你一家一家去查要方便多了。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即使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去銀行也可以把錢取出來。

銀行讓你拿這個證明那個證明,目的無非就是把責任認定清楚了,既然有法院判決書這種明確責任的東西,銀行是很願意配合的。錢拿出來了,怎麼分大家協商唄,協商不成還有法院判決呢。


坤鵬論


說一個我遇到的真事:

若干年前,我做櫃面,有一個大概四十幾歲的男人到櫃檯來讓我查他老婆有沒有在我們銀行開戶。

大家都知道查賬戶是需要本人的,所以我告訴他查賬戶必須本人帶好身份證來查。

結果他說他老婆出車禍死了,現在他不知道他老婆在哪個銀行開過戶。

可是,空口無憑啊,因為涉及客戶隱私和資金安全,所以銀行的規規章制度是非常嚴密的。我告訴他,如果是這樣的話,必須出示死亡證明等證明材料,如果要每個銀行都查詢過來的話,必須把這些證明辦好。

過了幾天,他又來了,這次把材料帶齊了,就給他查了,結果是並沒有開過戶。相信他會一家家銀行都查過來,有戶頭有錢的話也能取出來,不會造成資金損失的。


文化思考


作為一枚銀行從業人員~認真負責的告訴你,銀行是不會通知家屬來取錢的。

因為銀行沒有這個義務,而且也不知道客戶有沒有去世啊!!

但是如果知道有這筆錢但是不知道密碼的話300塊以下要出具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等文件。

如果3000元以上的話就要去當地公證處進行公正的(要收費),要想取出這筆錢,需要公證書(公證處出具的),死亡證明,及公正書上的繼承人持身份證到場,不能到場的話,要寫委託書,委託家屬辦理,並攜帶身份證。

我們是這麼規定的、其他銀行可能會有不同,但一般都大同小異吧!之所以這麼麻煩是為了保障存款的財產安全,同時銀行也能減少一些糾紛。


啾啾哺哺


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如果沒人認領的話,那麼就是銀行的

首先,銀行有一個特殊的規律,那麼就是除了本人以外任何人都不可以查賬,包括銀行的人。

我記得有一次我和媽媽去銀行查了公積金,戶口是我爸爸的,但是,因為我父親沒有去所以查不起來,必須要本人去才能查到賬,以及人去世如果錢在銀行的話,銀行不知道有多少存款的,所以沒有辦法去通知家屬。


而言之就算銀行知道有多少錢,有多少存款的話也沒有辦法去通知家屬,因為銀行並不知道這個人去世了,要知道一個銀行裡面有多少人的存款,銀行不可能一個一個去查,如果很多年沒有人來取錢的話,咱們之以前應該是屬於上交給銀行了。

銀行有一個句話叫做離櫃概不負責。

如果這個人去世的話,家裡面不知道他有錢存在銀行銀行的人也不知道他去世了那麼這筆錢就等於真的是石沉大海屬於銀行的了。

有句話講得好,人最痛苦的是人在天堂,錢在銀行。


雲洋零食鋪


親身經歷,爺爺15年去世!去世三個月在清理遺物找到一張一萬的信用合作社的存單、無密碼也到期了!當時人去世也銷戶了!去銀行不個取,態度不好…!不耐煩!各種折騰!去公正也是各種問題,那些人動動嘴!你能把腿跑斷!幾趟來也得花幾千


瘋子yo


首先,銀行是沒辦法知道儲戶是否還活著的,在儲戶沒有對其存款進行操作或者儲戶親戚繼承人前來告知之前,銀行都不會知道這一名儲戶是否已經去世,所以銀行是沒辦法告知家屬死者在銀行有存款。

那麼這筆存款會怎麼辦呢?家屬又怎麼得知是否有存款遺產?銀行會怎麼辦?

1、銀行會清查不動戶但家屬最好主動查詢

如果儲戶在銀行有存款的情況下過世,其家屬又不知道,那麼這筆存款就會一直存在銀行,如果超過六個月沒有交易記錄,會被銀行歸為不動戶(定期存款除外),對於不動戶銀行每半年會清查一次,聯繫戶主,這時候銀行才可能得知儲戶是否過世,之後就需要家屬來辦理繼承了。

如果不清楚死者是否在銀行有存款,可以以繼承權糾紛為由,由任一繼承人到法院起訴其他繼承人,在法院立案後,申請法院查詢、調查被繼承人銀行存款等財產情況。

由於儲戶已經過世,所以這筆存款是屬於遺產,銀行是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留著這筆存款的,需要有儲戶的死亡證明,且是唯一繼承人,那麼銀行就必須交出這筆存款。

當然大家也不要嫌銀行事多,什麼證明手續都要齊全,覺得會很麻煩,因為銀行對錢是很嚴格的,特別儲戶存款是屬於個人隱私,按照《儲蓄管理條例》規定,銀行負有“為儲戶保密”義務,所以銀行這樣做才是最好的。

2、其實銀行對貸款更嚴格

同樣的原則,銀行在對待貸款時可就不一樣了,由於貸款是有規定償還日期,到期之後銀行自然會開始追繳。

如果死者生前有銀行貸款,即使過世了,銀行也不會放棄追回。一般向銀行貸款都是必須有擔保人的,這時候銀行就可以找到擔保人詢問情況,並讓擔保人履約擔保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貸款。

而且死者的銀行貸款是會被繼承人繼承的,銀行也會尋找死者繼承人,由繼承人承擔貸款還款,但是如果繼承人繼承的遺產少於需要償還的貸款時,繼承者可以選擇不繼承遺產,同時也不用繼承貸款了。

另外,銀行還會將貸款的抵押物、死者的遺產進行拍賣,將拍賣後所得用於償還貸款,如果最後拍賣所得不夠償還,那就成了壞賬,也就是銀行的貸款不良率。

當然銀行也不會隨隨便便就讓你出現壞賬,銀行審批貸款一般都會充分考察你的經濟實力、收入來源、收入多少、以及個人年齡和健康狀況,確認你有足夠的貸款償還能力,以確保貸款能夠按時收回。銀行可不會隨便就把貸款給那些還不了錢的人。


金十數據


看到這個問題我呵呵了,永遠不要期望銀行會主動把一筆無人領取的存款,主動交付給法定的所有人或繼承人。

一些親眼見到的事例,讓我非常確定提前轉移存款的必要性。

例一:二老均年逾九旬,存款約七萬。筆者是二老女婿的女婿。老外婆不慎摔傷,股骨骨折。進醫院手術搶救要錢啊,筆者的丈母孃去銀行取存款,母女身份證、存摺帶齊沒取到一分錢。為啥?老人設定的無密刷臉(有這個取款方式嗎?)。帶上老外公還是無功而返!救人要緊,筆者墊付醫療費手術。

住院、回家療養月餘時間,老外婆看來暫時死不了了,銀行終於同意出外勤,上門服務,存款終於順利取出。

例二:本鎮某女突發腦溢血死亡,家裡存款全在其名下,有死亡證明,但無人知道其密碼。子女到齊,取不到一分錢,只能先東拼西湊入土為安。

安葬後公證什麼的費盡心力,還是無法支取存款。原因是死者母親在世,與死者同母異父的哥哥(已逝)的兒子,沒有出具放棄繼承權的證明……這個銀行怎麼有資料的呢?連死者的子女都想不起還有這麼個親戚呢。

這筆存款至今沒能支取成功,死者的子女正盛邀從無來往的這位"哥哥"春節回家團聚。

一些老人都習慣把錢摳在自己手裡,總想著一天不嚥氣,存款和其它財產才是最大的保障。但如果不預先作好處置(比如公證好的遺書),往往給自己和後人留下莫大的麻煩。

銀行不叫銀行,被戲稱為"很行",那是事出有因的。


小市民的茶餘飯後


雖然工作沒幾年,不過這樣的事情還是挺多的,經常會有人拿著公證書,死亡證明等各種材料來到銀行進行查詢和死者遺產的辦理。

其實,這種事要相互理解,中國每天的死亡人數很多,是沒有專門的機構去通知銀行,銀行再查詢並轉告知給家屬的。而且通知家屬,通知到哪個家屬,這個家屬偷偷把錢取走,別的家屬知道了,不同意,引起糾紛,主要的責任人就會是銀行。所以,不如等家屬拿著公證書和其它資料自行來銀行辦理。

除此,銀行雖然有規章制度,但是還是有人情味的。只要在資料準備上充分全面,有說服力,銀行的工作人員一定會全力幫你解決死者遺產上的問題的。


開過光的理財師


2007年我母親意外車禍去世,什麼都沒交待人就走了,那時候家裡條件不好,又剛買了樓房,想來不會有啥存款,但考慮母親平常很節儉,父親還是拿著證明去鎮上銀行一家家查了,果然在農業銀行有六千元的存款,順利取出來了,當然小鎮上基本都是熟人,銀行櫃檯的人都是認識的!我相信正常銀行應該不會侵吞客戶的錢財,因為內部的規定還是比較嚴格的,當然也不排除面對鉅額財富和品行不端的個人會做手腳!


最美的星空520


說到這個問題,估計很多人又開始出來噴銀行了,在很多人看來,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那銀行就會私吞,實際上這個只是外行的理解,如果真正瞭解銀行存款相關條例的規定,那就會知道這個錢銀行是不可能私吞的。



目前正常情況下,如果死者已經去世了,銀行知道死者去世之後,能聯繫上親屬的,一般都會通知家屬去辦理支取手續。

但通常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死亡了,沒人去告知銀行的話,所以銀行一般是不會知道,對於這種情況,存在銀行的錢怎麼處理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首先,如果死者有家屬,家屬懷疑死者有存款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獲取死者的存款信息。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死了之後,存款沒人知道,比如家屬沒有看到他的銀行卡,存摺,也不知道他的銀行卡密碼,更不知道他在哪家銀行有存款。

對於這種情況,家屬可以財產繼承爭端為由,以任何其中一個繼承人為訴訟對象,將其起訴到法院,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調取死者的一些財產信息,然後家屬就會知道死者生前在哪家銀行有存款以及賬戶信息。

在知道存款具體信息之後,家屬並不知道密碼,這時候就需要申請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然後家屬拿著調解書或判決書去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當然這一過程需要提供很多手續,比如出具死者死亡證明,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各個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等等。

其次,如果家屬沒有去查詢死者的存款信息,那錢就會一直在銀行賬戶上。

這個問題可能是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死者死亡之後,大家都不聞不問,那銀行是否就會把死者的錢私吞了呢?

其實事情並非大家所想的那樣,首先對於存款人死亡之後,如果沒有人通知銀行,那銀行根本就不知道存款人死亡的消息,那銀行就不可能私自處理存款人的存款,更不可能把死者的存款私吞,畢竟銀行經營的是信用,如果銀行不講信用,私自侵吞用戶的存款,那銀行早就倒閉了。

事實上對於長期無人認領的存款,銀行一般會做以下處理:

1、如果存款設定自動轉存,銀行在存款到期之後就會自動辦理轉存手續,轉存之後照樣產生利息,直到有人來認領為止。

2、如果存款沒有設定自動轉存,那存款到期之後自動轉成活期,轉成活期之後,如果一直沒有人認領,那這個錢就會一直存在,直到有人來認領或銀行倒閉那天。

3、如果存款人的銀行卡是不是一類卡,而且存款餘額較少,那銀行會收小額賬戶管理費跟年費,短信費等等,直至扣完錢自動銷卡。



比如工行規定當季日均餘額不足300元將被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每年還將收10元年費。欠費一年半,銀行將自動銷掉賬戶(簽訂了業務協議的除外)。   

建設銀行銀行規定當季日均餘額不足300元,銀行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10元的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扣款不成功時,賬戶將被系統轉為不動戶,連續3年(含3年)賬戶餘額為零,且沒有變動,無交易的借記卡,銀行自動銷卡。

4、還有一種情況是,如果存款變成活期之後,有些銀行對於長期沒有交易的活期賬戶,就會變成睡眠賬戶,比如有些銀行對於2到5年之內沒有任何交易記錄的就會變成睡眠賬戶,變成睡眠賬戶之後,用戶的存款就會變成銀行營業外收入計入銀行當期的總利潤,但是這個做法並不是說銀行把用戶的錢私吞了,只能說銀行暫時擁有這個錢的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產生利息,如果哪一天有人來認領了,那銀行還是會以營業外支出把錢還給相關繼承人的。

還有一種是特殊情況下無人認領存款的處理,就是收繳國庫。

這種情況一般是發生較大的災難,造成大量人員死亡,這時候就會造成很多無主存款。



對於災難後的無主存款,銀行會配合政府部門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如果核實到存款人有繼承人的銀行會主動聯繫繼承人按相關的手續進行辦理支取手續。

但是如果核實到存款人沒有任何繼承人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無人繼承以及無人接收遺贈的財產,將歸屬國家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佔挪用。如果遇難者生前是在集體所有制單位工作的話,那麼這筆遺產將交由工作單位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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