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38000逾期四個多月,銀行移交第三方處理,第三方報案了合法嗎?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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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方真正想報案抓人了,怎麼會通知當事人?要當事人趕快跑路嗎?這個問題反映出現在銀行外包催收公司普遍存在的違規行為。一般分幾個方面,1,威脅,故意以核實客戶身份為理由探知當事人直系親屬情況,旁敲側擊的進行威脅。2,欺詐,大多當事人都有還款意向,有再分期的訴求。催收會說要先還大額誠意金才能申請分期,如果你真的聽話還了,呵呵,那他提成是穩拿了,至於分期,你能還大頭證明還有錢,再逼一下說不定還有提成拿喲。3,冒充,多半冒充律師,發律師信,冒充國家公安機關人員。4,騷擾,每天打數次電話,輪番轟炸親友。銀行之所以不去做這些因為知道違規。保證辦卡時的個人資料真實有料,保證用卡消費是合法途徑,保證個人不失聯(如果覺得催收電話影響工作生活,就主動打銀行客服電話),保證每月都能還上一部分,這樣就沒有構成刑事案件的要素。至於催收最好每通電話都錄音,有違規行為可以網上投訴,很有效的。


木土王韋



我是龍門山財經,專注銀行金融社保觀察與分析。

信用卡透支3.8萬,且逾期四個多月,按照銀保監會有關信用卡的相關規定,髮卡行可以移交第三方機構進行催收,第三方催收代理報案也是合法的,其原因如下。

01

商業銀行信用卡催收業務可以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理催收。2015年1月13日中國銀監會頒佈《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髮卡行不得將信用卡發行營銷、領用合同簽約、授信審批、交易監測、資金結算等核心業務外包第三方,但信用卡催收業務並未作限制性規定,是合法的,包括代為報案等必要措施。


02

信用卡惡意透支,符合必要條件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髮卡行既可以以一般民事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經濟案件向警方經濟偵查機關報案,追究債務人刑事責任。在實務中,透支金額超過1萬(含本金和利息),逾期超過3個月,經發卡行催收2次以上仍不歸還的,定性為信用卡惡意透支,涉嫌刑法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特別注意的是,有錢故意不還,或採取各種方式躲避的,屬於情節嚴重或惡劣,難逃刑事責任;客觀上確實暫時無經濟能力的,可以與髮卡行坦誠協商,雖然民事償還責任必須承擔,但刑事責任則是可以避免的。


03

如何妥善解決?直白的說,歸根結底還是還錢,髮卡行作為特殊金融企業,不可能因為仁慈而赦免你的債務,這千萬別去幻想或僥倖。不過也有好的建議:

1.端正態度,與銀行坦誠協商。不迴避,不跑路,真誠接受銀行詢問、調查與配合。要知道,銀行的最終目的是收錢,而不是將你送進監獄。在合理情形下,髮卡行可以答應你的分期還款協議和承諾,暫時減輕還款壓力,更或者在經上級批准情況下,過多的利息或罰息還有商量的空間,這取決於你的態度和現實經濟能力。

2.3.8萬債務也不算太大,不如依靠親戚朋友支持,努力籌資,爭取一次性還完,以免揹負過多利息,或者尋求第三方代還公司幫助,暫時緩解燃眉之急。


04

拒不歸還的後果,包括法律後果。

1.信用卡惡意透支1……10萬,屬於數額較大,根據《刑法》規定,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2……20萬罰金。且民事償還責任並不能免除。

2.徵信上黑名單,從還完所有本金和利息開始計算,5年以後才能消除不良記錄。至少2年內,無法再次申請新的信用卡,或者從其他銀行貸款,包括車貸,房貸和其他商業貸款。

3.不良信用記錄不僅使自己的工作(打工或簽訂商業合同等)、生活(飛機、高鐵和高檔消費等)受到限制,而且有可能影響子女就學,如果上了失信人員曝光臺,那影響的將是整個家庭的名譽。

最後還是那句老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沒有償債能力,就不要勉強太高的消費,量力而行,適可而止。如果試圖靠信用卡透支發財,必將自食惡果,名譽掃地。做一個足踏實地,敢於擔當的人,才是正道。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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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山財經


講一個發生在我兄弟身上的故事:(以下我兄弟簡稱我,)一起喝酒的時候他講給我聽的,2006年辦了六張信用卡,浦發3000,光大3000,交行4000,中信4000,招行8000,廣發6000,辦理後一年時間還款正常,一年後確實還不起了[捂臉]就不還了唄,開始是銀行客服打電話讓我還款,沒錢還不上,心中每天忐忑不安,後來乾脆關機,稍微踏實那麼一點點(關鍵六個銀行的電話太多了,這個電話還沒說完,那個銀行的電話就來了,)再後來就是家裡的律師函,催收單,上面也是說的根據刑法多少條要我坐牢[流淚],每天惶惶不可終日,(應該是我目前人生最黑暗的時間,提心吊膽,怕坐牢啊[流淚][流淚]關鍵那個時候不知道這是三方公司催收的)過了一年多兩年三年……到最後可能銀行跟催收公司都不想理我這樣的老賴了[捂臉],也可能覺得我是真沒錢吧,就在也真的沒理我了,銀行也早把我拉進黑名單了,把我的帳也轉入呆賬了,就這樣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轉眼到了2015年了,其實在這期間我也在賺錢,想還款,發自內心的不想做一個老賴,就給銀行致電過,不敢用自己的手機打,用的公用電話打的,第一個就是給廣發信用卡中心打電話還款的事宜,廣發批的是6000,給我回復要我換8萬,第一時間的反應是除了驚訝還是驚訝!簡直不可思議!過了一個月在打電話談能不能少點,居然要我還16萬了,一個月翻了一番,這一次的感覺就是自己已經暗無天日萬劫不復了,再要我的命,逼我去搶銀行啊,心中在滴血,這不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合法搶劫嗎?已經無望了,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具行屍走肉每天,到底該怎麼辦,還是先賺錢再說吧,其他銀行在也不敢致電了,因為這是天價啊(因為我是一個沒有畢業的初中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底層打工者),當時應該是信用卡中心轉到催收公司了,催收公司給我出的價格。不知不覺到了2016年了,廣發催收公司又想起了我,感謝他們還記得我[呲牙]催收人員到我家裡去了,兩個人去的,一個給我講:還是不還就坐牢的話,還有一個業務員要我還10萬就可以了,一個唱紅臉,一個白臉,黑白無常配[大笑],反正無論是要打死我,還是讓我去坐牢都沒那麼多錢,(在這期間我在網上也看了很多催收公司收款的辦法,也諮詢過許多網友對催收公司的只招,萬分感謝)[握手]我跟他們講就只有本金,沒有多的,經過一下午討價還價的拉鋸戰,最後談妥1.2萬元,給我註銷,按照他們協議,還了唄,6000借了9年左右的時間還1.2萬元相當划算了啊,畢竟在你困難的時候銀行幫助過你的,人還是要有感恩的心,廣發還完後就開啟了我的信用卡還款之旅[呲牙],一個銀行一個銀行的還了兩天終於還清了,全部註銷,在也不碰信用卡了,突然一下覺得輕鬆了,好輕鬆了,那種每日被債務壓力壓的喘不過氣來的日子終於過去了(因為說實話,還是怕被警方通緝了,好幾次開車在治安卡點警方檢查駕駛證生怕自己被通緝了)。這就是一個當時沒有多少還款能力而又喜歡花錢且沒有計劃的莽撞少年的用卡經歷,希望我的經歷對準備辦理信用卡而又收入不是很高的同學們有那麼一點點小幫助,量力而行[握手][握手]刷卡的時候爽啊,還的時候難呀[憨笑]還容易讓自己虛驚很多年[呲牙][呲牙]本故事純屬屬實,如有雷同,純屬緣分[握手][握手]祝卡友們用卡愉快


決策萬


從事信貸行業多年,經常遇到催收,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你連續逾期4個月,在徵信上你已經是一個“黑戶”了,會不會成為“老賴”就取決於銀行是否報案或起訴。

要確認對方是報案還是民事起訴。報案是刑事案件,起訴一般是民事案件。

受委託的第三方有權起訴欠款方嗎?

首先,銀行的信用卡催收一般都是委託給第三方來處理,其中也會委託起訴欠款方的權利給第三方。

如果第三方是報案的話,那就是以信用卡詐騙這個理由來報案的。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但是這個理由不太能成立,因為你沒有故意躲藏迴避對方的催收行為,說白了,就是還能找到你這個人,所以公安機關一般不會受理。

最有可能的就是委託第三方進行民事訴訟,讓你欠債還錢,在法律上把這個事實關係確立下來。

你欠款3.8萬長達四個月,徵信已經廢了,在正規機構貸款已經沒戲了。如果對方進行民事訴訟的話,你們的借債關係是毫無疑問的,法院會要求你多久時間內把錢還上,如果你有錢依然不還的話,第三方就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你還是不還錢的話,法院會將你的失信行為上傳至中國失信人查詢系統,就會變成俗稱的“老賴”了。

信用卡逾期該怎麼解決呢?

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欠錢不還。

無論對方怎麼催收怎麼告就是不還,即使上了徵信黑名單,失信人系統也無所謂。

第二,還錢。

我估計題主應該是還款有困難。所以在面臨催收時,一定要配合對方,表達自己有還款意願只是暫時有困難而已,即使第三方把你告了,你也要和法院人員表達這個意思。

3.8萬不能一次性還清,就和對方協商一個還款計劃表,不管多少,每月都要還一部分。現在即使你主動找銀行商量,一般銀行也不會理你的,所以你就坐等對方起訴你,然後由法院從中調解即可。

最後再囉嗦一句,信用卡是提前透支行為,一定要量力而行,如果發生逾期了,也要相近辦法及時還款。現在是一個信息高度發達,聯網和透明的社會,不要因小失大,為了幾千幾萬塊錢就丟了自己行走社會最重要的名片——信用。


e巴掌說事


哎.這些專家說的都是廢話,我來講講我吧.我目前和你一樣.信用卡逾期四五萬塊錢,目前已經逾期一年多了,剛開始的時候,銀行天天來電話,恐嚇威脅我,說我這樣下去是信用卡詐騙,會判刑,那時候我實在是沒錢,他們還套路我讓我承認自己是賭博,後來給居委會打電話,還有人冒充派出所警官還有人冒充發律師函,各種催收都用上了,我就是如實的回答他們的問題,告訴他們我目前的地址還有家裡目前的經濟情況,後臺他們不催收了,電話也變少了,如今就是一個月來一個電話,態度特別好,讓我一個月還一些,讓我表達出誠意,而且現在我的信用卡賬單利息不再增長了,我現在每個月還幾百


小崔qq861837925


只是是合規的第三方,都是合法的。

2015年1月13日中國銀監會頒佈《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髮卡行不得將信用卡發行營銷、領用合同簽約、授信審批、交易監測、資金結算等核心業務外包第三方。


但這裡注意的是,銀行銀監會並沒有規定催收業務不可以外包第三方。


甚至包括上門催收、代為報案。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都是沒有問題的。

什麼情況下會發生此類事件?

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會進行報案的,只有在當事人極度不配合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比如逾期時間過長,完全性失聯等等。


也就是說,銀行判定為該當事人是老賴的這種情況。出於及時止損,追回欠款的考慮,勢必會採取更加激進的手段。


信用卡逾期不還,並惡意拖欠,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除了信用卡逾期帶來的信用汙點,會影響各項銀行業務的辦理,包括車貸、房貸等;

更甚至第三方會通知你的家人,造成家庭恐慌及矛盾,情況再極端一些會帶來民事訴訟。


千萬不要小看了現在的徵信,現在網絡這麼發達,銀行的信用系統已經做的很成熟了,不要心存僥倖。


要怎麼做?

首先,你可以跟銀行先取得聯繫,表明你不是惡意拖欠,具有還款意願。

其次,也可以跟銀行進行協商,分期付款;或者稍作推後。

最後,能還一點是一點;實在不行,先用別的信用卡來填補逾期較多的。

家族財富管理高級研究員:金鐮刀


家族財富密碼


拋開信用卡逾期,其實銀行要求你講信用,而銀行目前是最不講信用的單位,並且其好多辦理信用卡條款都是霸王狀態,單從利息約定上有違法之嫌疑。

再說你目前逾期,其實這不重要,關鍵是你沒錢還這些錢。

接著說你怎麼辦,如果這些錢用於經營性投資虧損,不構成信用卡詐騙。但你的提供投資的證據。

最後,這些人給你打電話催債,從你說的方式上,不是銀行自己作為,而是銀行委託的一些催收公司行為,目前法律來看,他們催款方式涉嫌暴力催款,屬於黑惡勢力範疇,應當到公安機關掃黑辦報警。

有些囉嗦,卻是現實。


不一樣的法


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

首先,你怎麼確定的第三方報案了?是第三方打電話告訴你的?還是給你發一個短信上面說的?還是發一個電子圖片或者郵寄一份書面的紙質材料,上面寫著報案通知書?

如果真的是以上這幾種形式,那麼我告訴你,沒報案,騙你的。

然後回到你欠信用卡這個事情本身上,講一下:

信用卡欠款三萬八,逾期四個月。然後催收的人告訴你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還說已經報案了。

這個邏輯是不成立的。

想要構成信用卡詐騙,根據刑法196的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2、欠款本金超過1萬,逾期超過3個月。
3、經過銀行2次以上催收。

注意,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而你的情況,實際上只符合了後兩個條件。所以由於缺失了第一個條件,是不可能犯罪的,也不可能被報案的,因為報案了公安機關也不管這個事情。

為什麼確定你不符合第一個條件呢?

因為第三方到現在應該還能聯繫上你,即你沒有失聯跑路,所以一般不會符合第一個條件的。

但是呢,我們還得明白,銀行有權利將自己的債權轉讓給第三方行使,也就是說他們可以找外面的外包公司代替他們行使要賬的權利。

所以,既然人家是債主,所以正常行使一些要賬的權利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經常給你打電話,比如上門,比如去法院起訴你,甚至比如在符合了某些條件下去公安機關報案。

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我只是假設了在概率你不構成犯罪,他們並不沒有報案。反過來說,即使人家真的報案了,那也是合法的,是人家正常行使權利的表現。而你要解決的,不是解決人家報案的問題,而是解決如何沒有觸犯信用卡詐騙犯罪的問題。這個問題我在其它文章裡面已經講過很多了。可以去找找。

看明白了嘛?


益仟律師


依我之見:只要是正規合法銀行的信用卡持卡人透支一萬元以上經兩次催收後三個月仍不歸還是事實,持卡人的行為依法就是‘’惡意透支‘’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無論是髮卡行還是委託第三方等,誰去舉報都是合法的。

一,我國現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數額透支一萬元以上,在規定期限內不歸還經發卡行兩次催收後三個月內仍不歸還的是‘’信用卡詐騙罪‘’。也就是說只要不是‘’校園貸丶套路貸‘’等未經人民銀行批准的非法放貸,信用卡髮卡行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工商丶農業丶建設丶浦發丶廣發丶……等正規合法的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持卡人違反了刑法規定的限額限時的現金透支經催收不還者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惡意透支的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案例中持卡人透支額達三萬八千餘元己遠超法定規定的數額,如果確實經發長行催收兩次後三個月內仍不歸還就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至於案例中有人提到髮卡委託第三方催收是否合法的問題,本人可以負責而專業地告訴提問者:髮卡行自己或委託第三方丶第四方……向持卡人發出催收丶代收的行為既合法又合理,如果經第三方、第四方…兩次催收後三個月內持卡人仍持意不歸還的,一旦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必須依法立案追究"惡意透支‘’者的刑事責任。

三,怎麼辦?如果透支者透支三萬多元,且經發卡行委託第三方發出催繳通知兩次後,請記住:在三個月內儘快全額歸還。否則,一旦警方找上你,就會惹上吃刑事責任的官司。

四,信用卡詐騙罪屬於刑事公訴案件,即由公安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所以髮卡行委託第三方舉報是合法的。


唐先明75443043


您好!豹訊科技非常願意來回答您的這個問題:信用卡欠款3.8萬元逾期4個月被銀行移交第三方處理,髮卡銀行的委託行為無效且涉嫌違法;第三方報案更是荒誕無稽;您可以主動與髮卡銀行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協商還款。

豹訊科技注意到,有人認為持卡人在與銀行簽訂《信用卡領用合約》以及《信用卡使用章程》中都有條款規定,在持卡人違約不按期還款時銀行有權利委託第三方進行催收。殊不知,這樣的條款屬於銀行單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條款”,而這樣的條款是與國家相關的法規相牴觸的,且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其內容無效。

早在1995年,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就聯合發文【公通字1995第87號】禁止任何形式的催討債公司存在;2000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再次聯合發文【國經貿綜合2000第568號】重申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嚴厲打擊非法討債;今年5月4日,銀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四部委聯合發文《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打擊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另外,銀監會銀監發〔2014〕40號文件《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25條明文規定:涉及戰略管理、風險管理、內部審計及其他有關核心競爭力的職能不得外包,而信用卡逾期則屬於信貸違約風險管理類,這就是髮卡行委託第三方催討債機構向持卡人催收信用卡欠款違法的政策依據。

還有,銀行委託第三方催討債公司催收信用卡欠款會涉及到向第三方洩露持卡人的個人信息,並設定以催收欠款金額作為支付佣金的合同條款。根據銀監會頒佈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六十六條以及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竊取洩露個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釋,髮卡銀行的委託行為涉嫌違法甚至是一種犯罪行為。

以上證據已經明確表明,在中國以任何實質形式進行催討債的公司均屬於非法,那麼銀行委託第三方催收信用卡欠款的行為亦是屬於非法委託的無效民事行為,持卡人可以不予認可。

豹訊科技還要提醒各位信用卡持卡人的是,在我國刑法第196條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司法解釋中一再明確強調信用卡催收的主體只能是“髮卡銀行”,換一句話說就是,法庭上需要質證的催收證據的主體只能是銀行而不是第三方。

所謂的第三方連催收資格都沒有,何談報案呢。顯而易見,第三方催收公司實施的任何行為都是非法無效的。在實際催收場景中,有一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為了牟取10-15%的催收利益而會採取偽造國家公文謊稱報案,以達到催收目的。豹訊科技建議持卡人注意收集證據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言歸正傳,信用卡逾期不還將嚴重影響到持卡人的個人信用徵信記錄,不良徵信記錄將影響到個人銀行貸款如買車、買房等。如果持卡人近期確實無力償還大筆信用卡欠款,可以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與銀行協商還款,簽訂個性化的分期還款協議,最長可以分五年六十期償還。

若您認同豹訊科技的上述觀點,請點贊支持!如有更好的建議和觀點,請在評論區參與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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