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秦國統一六國前,沒有因為暴政而被推翻呢?

圖樣圖新破


這個問題好奇怪!關鍵看暴政的定義。暴政之說,恐怕需要好好推敲:起於何時?何人所說?用意何在?

大秦之暴,起於胡亥趙高,也就短短3年。用三年,下暴秦之結論,似乎太急,經不起推敲!大秦暴政之說,可能是將法制健全和執法不徇私單純解讀為嚴峻刑法!後代不加分析或是統治階層政治需要而據此發揮,形成固有概念!應該是屬於在原本嚴謹的歷史記載中將小說的思維帶了進去,寫意有餘而寫實不足。當然,不排除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加以片面解讀和傳播。那就去看看所謂的嚴刑峻法。

秦法的核心是以法制來強國富民練軍。每個時段都會有所側重。早期因為民眾怠惰耕織、羨慕經商、私鬥盛行,故而此段時間是:大力鼓勵耕織,堅決取締非法商業和不健康娛樂業,集中規範引導正當商業進入正軌,採取的是商業30%重稅和嚴打私鬥重獎耕織策略。在民眾已經獲得這種模式的好處而安心本業後,立刻將商業稅率下調為20%,促進商業快速發展。這個又使得國庫收入猛增,也讓都城咸陽成為西部商業貿易中心,直到唐朝才地位滑落。僅先簡說,可去查考,資料很多。

秦法的嚴格在於全民執行無差別:秦法相當完善包含全面。漢承秦制,一直延續後朝雖有修改核心未變。可以從各朝律令當中獲得很多驗證,也可以從各地出土的秦簡之中找到明確答案,甚至其他史籍中尋找佐證,事實清晰不多說。最大的特點是秦法是針對每一個人的,包括貴族王室。是真正做到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而後世所謂出現的“刑不上大夫”事實是一種倒退,刻意製造特權階層。說到這,也許有人可以猜想到攻擊秦法的是什麼階層。小編不便表態,只提醒真正的暴政在歷史中有代表案例,可去查看。

按照現代標準,新加坡屬於法律嚴格的國家,條令細化到包括吐痰,嚴格到吐一口一千。沒人抗議嚴刑峻法。為何?法是一種鼓勵大家自覺遵守的規矩,是一種維繫安全的制度,無法則無安全。交通路口紅綠燈的設置,不是為了處罰你,而是首先提醒你注意安全其次才是告訴你不要違規。同樣,只有紅綠燈不能完全做到警示和告誡作用,必須有嚴格和詳細的處罰條例來輔助推行,否則形同虛設。歷史上刑罰最寬鬆的時代是西晉,結果大家都知。

簡單回答道這裡,希望有用!順便說個幻想:有一種情況下,任何寬鬆的法律都是嚴刑峻法。那就是當世界只剩下你一個人!本文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圖片來源網絡,侵權請聯繫刪除或署名。這段聲明,也是法制的體現)!


有畫說話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情況下老百姓才會反。

老百姓只要大部分能吃飽穿暖,就不會有反抗的慾望,甚至只要餓不死,大部分的老百姓也不會造反的。

秦國當時的統治雖然稱不上懷柔,但是發展經濟和農業上還是有很大的建樹,所以一般老百姓都是餓不死的。

只要餓不死,老百姓也就不會有造反的理由啊。




吃好喝好藥好



秦統一六國前,秦國確實沒有農民起義。《史記》記載:商鞅變法之後,秦民大悅。

商鞅主張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尚奸必出惡政。惡政包括了馭民五術:貧民、弱民、辱民、愚民、疲民。

其實,《商君書》中,還有隱含的第六術——虐民,即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在電影《電鋸驚魂》中,豎鋸劫持了一男一女。給二人頭上戴上了特製的機關。然後是豎鋸的廣播:二人要割肉稱重,在規定時間內,誰割的肉多。誰就可以活下來,而對方會被頭戴的機關穿腦而死。一開始男子割自己肚皮上的肉。眼看時間快到了,女的奮力砍下自己的胳膊,扔進天平裡。女的終於保住了性命。而男子則被機關穿腦而死。女子被救後,則說“我要感謝豎鋸,是他救了我。”

《電鋸驚魂》中,砍掉自己胳膊,而活下來的女子,都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展現的淋漓盡致。

《商君書.說民》謂之:任奸,則民親制。

《商君書.去強》謂之: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應改名商鞅綜合徵。


商鞅變法以後,秦人患了嚴重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秦民大悅’,當然不會反抗秦國!

附錄:孔子曰:湯武革命。儒家著作在商鞅變法時,在秦國境內已經被禁燬,秦人沒有革命思想。法家的愚民初步成功。


楊朱學派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秦國是“暴政”嗎?如果不是因為這個“暴政”,秦國能統一天嗎?

先來了解一下秦國的基本政策,秦國自秦孝公於公於前359年啟用商鞅變法後,開始實行新政,商鞅變法的新政,一直維持在秦國死亡時還在使用,而且大部分政策被劉邦引用到漢朝,正所謂的漢承秦制, 其實根源就來自已商鞅變法的新政。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

一、廢除井田制,承認土地私有,准許土地自由買賣;

商鞅變法前的秦國實行井田制,農民種地沒有積極性,土地私有後,不管是農民還是貴族,都對土地這種財富的渴望與日俱增,而要得到土地,必須依靠功勞。

二、按軍功授爵,廢除奴隸主貴族世襲特權;

按軍功來授爵位,極大的調動的士兵和貴族的參戰積極性,使秦軍在戰場上為了爭功,為了拿首級換爵位,如虎狼一般,也因此被六國稱為虎狼之師,客觀上促進了秦軍的強大。



三、建立縣制,實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由秦王直接派官吏管理。

這是郡縣制的前身,極大的加強的秦王的權利,杜絕了封建貴族勢力與國君的分權,有利於管理整個國家,這種制度已被幾千年的後世證明是完全正確的,直到今天,郡縣制仍在使用。

四、獎勵耕織,重農抑商,鼓勵發展生產。

在幾千年封建社會,農業始終是根本,重視農業,鼓勵生產,提高了經濟能力,怎麼會是暴政?

五、實行連坐法,一人犯法,五人連坐。

以嚴刑峻法來約束民眾的行為,實行一人犯法,五人連坐,極大的打擊了犯罪,讓秦國民眾懾於法律的威嚴而不敢犯法,導致秦國的治安是六國中最好,路不拾遺。



這明明是富國強兵的政策,怎麼會是暴政呢?如果真是暴政,也不可能會統一六國。

說秦國是暴政的人,無非就是說秦國的法律過於嚴格,殺人太多,但你必須要看到,亂世必用重典才能治理,秦法嚴苛,在當時的社會有一定的合理性。

而在當時的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林立,彼此征伐,而其主要矛盾是國與國之間的兼併、戰爭等外部矛盾,而各國內部因為外部矛盾大多隱藏了內部矛盾,基本上很少發生暴政而被推翻的事情。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很籠統的說秦朝是因為暴政而被推翻確實有些牽強,因為秦國統一關東六國前,這套榨盡民力,竭澤而漁的苛政也施行了好幾百年而相安無事,秦國老百姓的反抗似乎沒有多激烈,但是統一中國後一旦推廣天下,民怨沸騰,“天下苦秦久矣”,秦帝國馬上處於火山口上, 反抗的烈焰迅速吞噬這個煌煌帝國!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幾方面:秦國原來是一個地處偏僻,比關東六國更落後,更野蠻的國家,它實際上是一整套為了從民間汲取更多財富,積累戰爭資源已達到併吞天下的戰時體系,但因老百姓已經適應了幾百年,溫水煮青蛙,長時間下來,對這些毫無人性的東西耐受性更強,反抗性更弱。

秦統一全國後,幾乎把這套政策原封不動的推廣到原六國之地,這些地方原就比秦國開化的早,統治者統治老百姓的方式相對秦國要文明一些,肯定無法忍受秦朝的嚴刑峻法時代的到來。

按理說秦朝是既然已經滅六國而一統天下了,應該把那種非正常的戰時經濟轉變成和平建設,與百姓休養生息的和平時期正常體制,因為自進入東周列國後,春秋無義戰,戰國爭霸戰已經歷經五六百年,天下思安,民心所向,老百姓都想過上幾天平靜日子,但是秦帝國依然沒有罷手的意思,廣徵天下民力,經略西南,交趾(今越南),百越(今江浙),拿另外還興建浩大的阿房宮,曠古未見的長城等大型工程,過度透支民力,直接沒有把老百姓當人看,把他們視為會說話的牲口驅使去實現帝王雄霸天下的夢想!

秦帝國犯的最致命錯誤是把原來秦國的法律推廣向全國過程中,沒有考慮秦國原來是個巴掌大的小國,而秦帝國國土擴張為原來的十倍以上,東西橫跨和南北縱橫都有幾千裡,原來不是問題的民力征調過程中的交通調運,由於地域的擴大變得尖銳起來,但因專制極權體制下的官吏有一種媚上邀功的衝動,以執行法律不打折扣的方式來彰顯他對帝王的忠誠,原法律的生硬的具體條文沒有因地域擴大而作調整,於是頻頻出現奉命戍邊的民夫在法律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無法抵達目的地的事,按照嚴刑峻法的秦律,逾期都要斬首的,這不但逼反了走投無路的民眾,也將煌煌帝國逼上了不歸之路。例如陳勝吳廣起義和劉邦造反都是因為戍邊徭役失期,即規定時間裡趕不到目的地,按秦律當斬,這就是典型的官逼民反,不得不反了,它實際上是反映原秦國小國寡民的法律不適應秦帝國疆域廣大的實際情況,已不近情理得離譜,最後斷送了想象中的萬年江山!

在秦帝的政治裡,他絲毫不考慮民眾渴望休養生息的願望,帝王過度自信的春秋大夢馬上會轉化為民眾的啼飢號寒的夢靨,而且在專制體制下,信息傳播是單向的有選擇的,除了山呼萬歲和阿諛奉承,帝國的統治者永遠聽不到來自民間的真實聲音,包括應該修改那些與現實脫節的徵調民夫期限的規定,秦二世最後聽到最真實的聲音是函谷關已被義軍攻破,帝國的死期已至...

所以唐人杜牧在《阿房宮賦》裡總結道: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意思是秦統治者來不及為自己的滅亡哀嘆,只好讓後世的人為他們哀嘆;後世的人如果只是哀嘆而不引為鑑戒,那麼又要再讓後世的人為他們哀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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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簡單,那就是——秦國根本沒有暴政!

對秦國所謂的暴政基本上都是根據史記裡邊“天下苦秦久矣”(有意思的是好幾個人說過同樣的這句話)這一句話,還有陳勝吳廣起義“伐無道誅暴秦”的口號,還有司馬遷對秦朝乃至秦始皇的描述。

其中“天下苦秦久矣”這句話,給人感覺是秦朝的暴虐是早就有的事實了。但是證據呢?遍尋史書,秦始皇逝世之前的暴政證據根本就找不到,司馬遷雖然對秦始皇的做事多有微詞,稱他濫用民力什麼的,但也沒有啥細節的暴政證據,很顯然,這句話只是個口號而已。

在《荀子·強國》裡有這樣一段記述:“應侯問孫卿子(即荀子)說:‘去秦國都見到了些什麼?’ 孫卿子說:‘邊塞鞏固而險要,地形地勢便利,山峰叢林平川峽谷美麗,天然資源豐裕富饒,地理形勢優越。進入秦國境內,觀察當地風俗,那裡的百姓淳樸,他們的音樂不下流汙俗,他們的服飾莊重而不輕佻,他們特別敬畏司法部門而服從法律,是上古之民啊。來到都城官府,那裡的百官嚴肅認真,無不謙恭儉樸、敦厚禮貌、忠實守信而做事得當,是上古之官吏啊。進入這個國家,觀察那裡的士大夫,出了自己的家門,進入公家的大門;出了公家的大門,回到自己家中,沒有私人的迎來送往(請客送禮);不相互聯合,不結朋交黨,無拘束卻沒有不明白精通(法律)而公正的,是上古之士大夫啊。觀察這個國家的朝廷,這個國家的朝廷清閒,聽政和決斷高效,各種事務不會遺留到第二天,安靜泰然好象沒有治理國家的人一樣,是上古之朝廷啊。因此,秦國四代君主取得勝利,不是靠幸運,是源於治國方法得當啊。這就是我所見到的啊。所以說:清閒而且安定,簡約而且清楚,不麻煩而且有功效,強盛安定的國家中做的最好的,秦國就是這樣的吧!’”摘自華軍——《老子的法治思想•三十八章》。

荀子到秦國出訪的時候,已經是公元前264年了,這時候秦國已經變法將近百年,但是在荀子的筆下,秦國治理的仍然是生機勃勃,政治清明國家安定,雖然秦昭王沒有任用荀子在秦國為官(說儒無益於人之國),但是荀子仍然給了秦國很高的評價,這更說明了荀子對秦國的治國安民成就是心悅誠服的。

在全球化新戰國時代的歷史大背景下,作為中華文明的直接繼承者,今我學者更應該對自己的文化有深刻清醒的認識,這才是復興民族文化的根本所在。


大秦魂的微博


在封建社會,雖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也是指的是皇帝管理的範圍,並不是皇家的私產,因為在這“王土”裡,絕大部分都是老百姓的私有財產。就象管家和東家,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意義大不相同。管家只是受東家的委託,替東家看好財富,而不是擁有這些財富。可是現在換了人間,管家把東家的財富視為己有,成了升級版的“東管家”。聽說現在農民用江河湖泊往地裡澆水也要繳費了,真是匪夷所思!這些資源都是大自然賜予的,人人都有份,你憑什麼收費?難道是你家的?!


敖包相回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就由偏安一隅的弱國晉升為兵強馬壯的強國。以前是害怕被其它諸侯國吞併,現在是實力強大到可以單獨碾壓任何諸侯國。

而春秋戰國時期的戰爭與相互之間的撕殺已持續了幾百年,雖然天下共主是周朝周天子,但因分封諸候國太多,原本還凌駕於各國王上的周天子,最終因權力被駕空和領土被分封殆盡,成了名副其實的孤家寡人。

這時的天下就是一盤殘局,太需要扭轉乾坤和一統天下的人出現,於是秦始皇贏政就登上了歷史的舞臺。後來秦掃六合成了春秋戰國時期最經典的戰爭,而統一天下也是秦國幾代君王的努力和付出才有最後的勝利。

很多時候一個國家在上升階段是勵精圖治,上下團結一心,最終才能做到開疆拓土和統一天下。但等歌舞昇平時,以為天下已定,再無戰事,一些自恃功高的君王就會犯錯誤,就會隨心所欲的施政暴政,矛盾就由此產生。殊不知水能載舟,也能覆舟。





小魚在殿堂


在回答秦朝為什麼沒有因為“暴政”而亡這個問題前,首先要釐清“暴政”這個概念。

什麼是暴政,歷史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與標準,即便大罵秦朝暴政的人未必說得清。從字面意思看,暴政即殘暴的政權與殘暴的政治統治。對外以侵略掠奪殺戮為目的,政權高層文明程度較低,無主流價值觀與信仰,統治層內亂不斷殺戮迭起,從上到下多以殺戮脅迫的管理方式,社會衝突民不聊生。以這個標準來看,中國歷史上的石趙與高齊政權是很明顯的暴政短命王朝。

秦國是戰國時期的西陲國家,在少數民族的百年爭戰中立國立基,吸納與融合了少數民族的風氣與血脈,雖說秦周同源,秦趙同根,因地理位置與國力的原因,離正統的華夏文化比較遠,與楚國一樣形成了自己的文化體系,與當時已經蔚然大觀的中原文化相比,有點異類,因而不僅被中原戰國看不起且長期被壓制在河西以西,雖然秦國努力向中原靠攏,但仍然被視作異類不被接納飽受封鎖與攻擊。再加上秦國重法輕儒,砸了儒家飯碗,後世儒家對秦之偏見與仇恨也就顯然易見了。

商鞅變法前的秦國,從政治制度上講依然是沿襲周朝的政治體制。經常講奴隸制社會,要知道奴隸是怎麼來的。奴隸來源於四:一是戰俘與被擄掠的人民加被征服者。二是罪犯及其家屬,三是國人破產被出賣的妻女兒子及自己,四是奴隸的子孫。周朝與諸侯國的社會結構由貴族(統治階層)、士人(讀書人、武士有特權的人)、國人(有自由身有財產權的該國平民)、奴隸(無自由身無財產權的人)四個部分構成。由於連年征戰與政治內亂與子孫為奴的原因,千百年的積累,奴隸無疑是整個社會中人數最多的群體。商鞅變法,開井田、廢阡陌、除隸籍、分田地、設裡亭,獎耕戰,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雖然以“大仁不仁以刑去刑”的思想制定了“輕罪重罰”的刑律,但由於貴賤一法,法律宣傳、貫徹、執行到位,樹立了政府的威信,建立了一個高效清明唯法是從的政府運行機制,剝奪了貴族層面特權,劃開了一條貴族與平民建功任授爵的公平起跑線,讓國民真正得到了好處。“棄灰於市者,黥。”雖然嚴厲,但極公平公正,也就得到了民眾的理解。商鞅因太子犯罪而刑太子傅拘太子,也正是法治公平公正的體現,平民百姓因耕戰之功與貴族一樣獲得獎賞爵位,也是法治公平公正的體現。從某種意義上說,法治的評判標準在於公平公正,而不在於嚴酷。若舉國上下都以法是從,無特權,刑律雖嚴人心亦服。若法治標準多出模糊不清,即便重罪輕刑亦難服眾。在商鞅變法後,秦國高層恪守法治,極少內亂殘殺,而山東五國在統治層面多有亂政殺戮。秦國社會穩定耕戰大興,山東各國民眾紛紛來秦,山東人才亦紛紛來秦一展抱負。查點自孝公後的秦國將相權臣,你會驚奇地發現這些在歷史上有名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來自山東六國。若秦國統治果然殘暴,如何能平穩朝局一百多年?又如何能吸納山六士子紛紛來秦一展經緯?又如何能招來山東六國平民來秦安居繁衍?

至於秦始皇一統天下後盤整華夏大舉徵發民力服徭役修建宮室工程,相信民眾在天下一統之後也有極大創造的熱情,並非完全由秦朝軍隊拘押虐待的。想想新中國成立之時那一系列的修水利鍊鋼鐵運動中民眾的熱情就知道了。而秦末諸侯復辟之時,章酣徵發刑徒成軍,幾乎平息了叛亂。要是秦法果然殘暴,那些服徭役的人肯為秦國賣命赴戰嗎?

因此,秦國在商鞅變法前,也有過殘暴時期,但自商鞅變法後,秦國儼然整肅一新成為六國楷模與標杆,國富民強,上下一心,才能在百年的平穩積聚中最後一統天下。這樣的秦國,豈能算殘暴?但二世即位,高層亂政,廟堂內大開殺戮,廟堂外大徵賦稅徭役,傷民太過,則可以稱之為暴政。


xfy2018


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暴政,統一六國之前,秦國的老百姓生活相對來說算是不錯的。所有的老百姓都能吃上飯,都有改變自己命運的方式。

商鞅變法之後對底層人群,不管是奴隸還是外來人都統一劃歸農民,分發土地(土地是從貴族那裡強制徵發來的,因為他們擁有話語權,所以歷史上商鞅的名聲一直不好)。擁有了土地的秦國人瞬間擁有了可以生存的資源。

從商鞅變法到秦朝滅亡,史書上沒有留下饑民的記錄,所以說這套制度是可以保障絕大多數老百姓的生活的。對於種田種的好或者戰場上殺人多的人給予爵位賞賜,使得秦人有上升階梯,晉升之路。

秦國嚴刑峻法,但我們想想,什麼人才會去觸犯法律。把法律寫的明明白白的,和法律有人的感覺來定,哪個更好?

況且秦朝的覆滅並不是因為殘暴,秦始皇在統一之後,做了大量的減輕民眾負擔的工作。之所以後人都說殘暴,只是繼承秦朝的漢朝,為了使自己擁有統治的合法性,極力的宣傳秦的殘暴不仁。

秦始皇統一之前的戰國,各個諸侯國之間的矛盾是遠遠大於各諸侯國內部的矛盾,所以即使殘暴也不至於被自己人推翻。而且當時的民眾也不會聯合起了,因為通訊難度太大,民眾還沒有這種覺悟,底層自發的組織不可能出現。只能是上層經營來組織下層的民眾。

列國紛爭的年代,在一國活不下去就去另一國,各國為了增加人口,也會出臺很多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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